需要慎重,但不是绝对不可以。原因主要有三:
一、圣经多处说一直在罪中而不悔改的人是没有得救的人的基本特征,这样的人不能进入神的国。如果这样的人也称为弟兄,就不要把他当做弟兄看待。比如林前5:11;6:9-10;加5:19-21;启21:8;22:15等。当然我们也不能肯定地说有一段时间在罪中的人就是没有得救的人。所以需要更仔细地考察。
二、从教会纪律的角度,如果一个人一直在罪中不悔改,一直到教会的层面还是如此,是要开除会籍或当做不信的人看待的(太18:15-18)。所以如果一个人一直在罪中而不悔改,即便加入了教会,最终也会被教会惩戒。所以是否加入教会没有太大意义。
三、每一个人都有软弱、犯罪、跌倒的时候,甚至会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们需要小心单单凭这一段时间的表现就断定这个人没有得救,我们需要更多的智慧和圣灵的帮助。比如旧约的参孙一生犯了很多罪,包括娶外邦女子、摸死尸、淫乱等,以致于神暂时离开他,把他交在非利士人手里承受被挖去眼睛、被铜链锁住和在监狱推磨的痛苦,最后神并没有弃绝他,再一次给他力量杀害了很多仇敌(士14;来11:32)。
综上所述,当一个自称基督徒的人如果一直在某个罪中,我们一方面需要更加仔细了解这个人得救的证据,一方面需要尽早发出警告和挽回,也观察其悔改的果子,也呼吁其他弟兄姐妹鼓励其悔改,如果对方一直不悔改,需要慎重同意其加入教会。
当然有的罪可能悔改起来比较困难,或需要时间,或需要付出的代价比较大,我们需要给与足够的体恤,这是需要和教会领袖一起商量的。需要带着体恤的心肠、忍耐的心、温柔的态度和他们沟通(因为我们也是会犯罪的人),看他们有没有认罪的心,有没有为罪忧伤痛悔的心,有没有悔改的心志,有没有悔改的计划,是否愿意接受监督,有没有重生得救的果子等等等等。总之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就是为什么前面只是说要慎重,而不是说绝对不可以。
关于教会纪律所涉及的罪有哪些,请点击《如何理解和执行教会纪律(五)》。
有人问:如果已经是会友的人一直在罪中,应该如何处理?请点击《如何理解和执行教会纪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