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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ke, 16 十一月, 2025

两三个见证人的传统不是新约才有,旧约就有。

申19:15 人无论犯什么罪,作什么恶,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才可定案。例子:申17:2-6;来10:28 两三个人的见证就可以判案,把人给治死。等于说2-3个见证人的见证就等于是事实,就可以判案。

但是有时候只有一个见证人怎么办?这是难办的案子,如果地方官处理不了,就找祭司或审判官,以他们的判断为准,相当于他们成为第二个见证人。申17:8-12.大家必须顺服领袖的结果。否则后果很严重。

新约沿袭了这样的规则。林后13:1提到保罗再来处理哥林多教会的罪的时候,有2-3个见证人,句句都要定准,也就是说保罗会以他们的见证为准来判案。

如果两个人有相争的事,也可以找到智慧的弟兄来帮助判断。林前6:1,5. 如果这个人是教会的领袖,也需要被尊重。帖前5:12-13;来13:17。这也相当于2个见证人的效果。也是应该被顺服的。

Maike, 11 十一月, 2025

后现代是重视感觉的时代,常常听人说“我受伤了”“你让我很受伤”,因此我们就有理由做各种事情。似乎是,只要我感觉受伤了,肯定是对方的错。如果我们受伤许久,或屡次受伤有没有恢复,就容易成为苦毒,受刺激的时候就容易愤怒,也可能会自怜。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处理或面对呢?

苦毒是什么?来12:15提到了苦毒。罗3:14提到苦毒可以从嘴巴里出来,也就是说苦毒会透过人的语言表达出来。弗4:31提到了苦毒。这是一种如同品尝苦胆那样苦的感觉,内心是苦的,有怨恨。苦毒是可以积累的,发作出来的话就会污秽人。你的思想是你情感的燃料,苦毒等于说“我永远不会忘记你给我的伤害”。结果是你越沉浸在自己所受的伤害中,越反复思想、咀嚼这些事情,你的苦毒就越深,如同不断往负面的情感加添燃料,就更容易爆发。进一步的结果是你以为很多事情都是事实,其实只是你个人的判断,而且往往是片面的(其实你给魔鬼留了地步)。结果是有时候你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如此。甚至是对不同的人的爆发。你一直反复思想。

 

Maike, 10 十一月, 2025

焦虑是我们常常发生的,但是却很少人觉得这是问题。甚至我们觉得不忧虑都是不正常的。

有关经文Ps 56:3, Matt 6:25–33, Luke 12:22–34, Phil 4:5–7, 1 Peter 5:6–7

忧虑的时候怎么办?
1、要抵挡。

2、要转向神。

Maike, 10 十一月, 2025

1-7上故事的背景

耶稣是主--他无所不知,是万有的主宰,他知道法利赛人了解自己收门徒和施洗的情况,耶稣的门徒超过了施洗约翰,可能是因为还不想和他们有进一步的冲突,耶稣暂时离开犹太,去老家加利利的方向。

“必须(1163)”暗示是神的旨意,如同约3:7,13,30;路19:5而不是地理位置,其实可以从约旦河的东边绕过去。

但是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是没有什么来往的。从历史上,撒玛利亚人拜偶像,和南国分裂,一直有纷争,后来北国以色列先被灭,大部分被掳,少部分和外来的外邦人混合,既拜神,也拜偶像。被犹太人认为是不洁净的、被神抛弃的,是犹太人看不起的,他们彼此之间是没有来往的。撒玛利亚人有被犹太人强加的羞耻感。

Maike, 10 十一月, 2025

提前5:19
控告长老的呈子,非有两三个见证就不要收。【和合本】
对长老的控告,除非有两三个证人,否则不要受理。【新汉语】
 Do not receive an accusation against an elder except on the basis of two or three witnesses. 【NASB】
Do not admit a charge against an elder exceptd on the evidence of two or three witnesses. 【ESV】

Maike, 10 十一月, 2025

罪疚是我们容易忽略、却很常见的议题。很多人因为对罪疚扭曲的认识,所以有扭曲的罪疚感。但是很少人来寻求帮助。其实扭曲的罪疚感在吞噬我们属灵的生命。让你很难结出圣灵的果子。常见的问题是:一方面应该有罪疚的时候没有,一方面不应该有罪疚的时候却有了。所以我们需要从圣经的角度来重新认识一下。

罪疚可以指客观上一个人犯了罪或做错了事情,但是也可能仅仅是一个主观的感受,未必真的做了错事。

我们的罪疚常常来自我们的良知,我们的良知会告诉我们是否以及哪里出问题了。即便没有得救的人也会因着良心知道自己的对错。我们得救之后,我们的良心会进一步苏醒,但是需要被神的话语来更新,否则扭曲的判断依然存留。

有几种可能:
1、一个人知道一件事是罪或错,之后有了罪疚;
2、一个人不认为一件事是罪或错误,所以没有应该有的罪疚;
3、一个人知道一个事不是罪或错,之后也没有罪疚;
4、一个人不知道一件事不是罪或错,却以为是,所以之后有了罪疚。

Maike, 7 十一月, 2025

有一天我听到有一个牧师提到创2:17的时候,他说没有任何圣经的依据说这里的“死”包括或指属灵的死亡,这里仅仅是肉身的死亡,如同创3:19所提到的。真的是这样的吗?我们要来一探究竟。

首先单单从创2:17难以判断“死”到底包含哪些意思。我们仅仅从3:19看到亚当夏娃最后要回归尘土。而且我们看到他们活了九百多岁才死。而且创3:22提到神担心他们永远活着,似乎也是指肉身的存活。

但是同时我们也看懂亚当夏娃吃了果子以后和神的关系、和彼此的关系、对罪的认识等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我们不仅要问:这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然后赛59:2提到罪孽使我们与神隔绝,我们的罪恶使他掩面不听我们。诗篇58:3提到恶人一出母胎,就与神疏远。诗篇51:5提到人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西2:13提到我们过去在过犯中是死的。弗4:18提到外邦人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弗2:13;西1“21”提到我们过去是远离神的。弗2:1,5提到我们原本死在过犯罪恶中,原本是神的仇敌(罗5:10)。罗1:18提到神的愤怒彰显在一切不义的人身上。

Maike, 7 十一月, 2025

一个患了12年血漏的女人的故事

女人本来是不洁净的、污秽的,也属于圈外人或局外人,不属于这个集体或社群,没有归属感,结果耶稣拯救了她。

43节 故事的起因

根据利15章,她是不洁净的,她所接触的也是不洁净的。31节提到要让以色列人和他们的污秽隔绝。所以他们也不可以有家庭生活和集体生活,也不可以去敬拜神。这种情况持续了12年。找各种大夫医治,一世纪的医学是很不发达的。一直没有治好。花尽了她所有的,病势反而更重了(可5:26)。

她偷偷地来找耶稣。其实是光明正大地。但是她隐藏了自己的身份--有血漏的女人。她认识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会行神迹。这是她最后的盼望。

44节 故事的发展

她的信心如此之大,觉得触摸耶稣的衣服就会得医治(太9:21)。耶稣到底是谁?有这样的能力?耶稣一句话都没有说,就实施了医治。

确实她血漏的源头止住了。

45节耶稣为什么这么问?是因为他不知道吗?

彼得的解释看出来他对耶稣的认识如何?

46节耶稣坚持说有能力从自己身上出去。耶稣其实暗示妇人自己是知道的。

47节妇人知道自己再也藏不住。就承认了。俯伏在耶稣面前。为耶稣做了见证。女人为什么恐惧战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