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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学支持圣经么?(一)

admin, 18 十月, 2021

[本文的来源是https://answersingenesis.org/zh/]

关于创世记一到十一章的重要证据 
创世记一到十一章是 “圣经的苗床” (seed-plot of the Bible)–对亚伯拉罕和伟大教义的介绍,例如创造的神、朋友、启示者、士师、救赎者、恢复者和支撑者。它是真实的历史, 而且也是对初期的概要。 
Enuma Elish – 这是巴比伦的创造记录。我们也有埃卜拉创造石板 (Ebla Creation Tablet)。圣经记录显然超越Enuma Elish中从先存物质创造的记录。它实际上根本不是创造。圣经才是这段历史事件的真实记录。 
吉尔伽美什史诗(Epic of Gilgamesh)包括巴比伦的洪水故事。再一次,圣经记录是非常超越的。Nozomi Asanai在自己关于挪亚洪水和吉尔伽美什史诗之比较的硕士论文中写道: “根据细节、科学的可靠性、内在的一致性和世俗记录的和谐和世界范围内洪水传统之中共同成分的存在,创世记的记录似乎更应该被人当作准确的历史记录接受。” 
吉什(苏美尔)长寿的诸王 – 这些王据推测生活在主前一万到六万四千年以前。圣经的记录是保守的,而且也是真实的记录,而巴比伦和其它的传统随着时间的过去添加了许多的细节。后来人们才了解,巴比伦有两种算术计算的基数 – 10和60。当我们使用10而不是60的系统重译这些记录的时候,它们就会得到一个在圣经记录200年之内的年数。 
关于创世记十一到三十六章的重要证据 
这一部分包括列祖的记录,其中特别提到了希伯来人祖先亚伯拉罕。 
Leonard Woolley先生挖掘出亚伯拉罕在乌珥城的房屋,从而带来了近乎奢侈且令人惊讶的证据。 
列祖时代的习俗(正如圣经所描述的)已经得到乌珥、Mari、Boghazkit和尼尼微这些地方的考古发现所支持。这些是那个时代的成文记录 – 不是许多世纪后写下的。他们带有见证人记录的记号。 
因此,亚伯拉罕与夏甲的关系可以从不同的方面来理解:一个不能生育的妇人把仆婢给自己的丈夫。圣经记录告诉, 撒拉要求亚伯拉罕娶自己的仆婢, 而夏甲也愿意给亚伯拉罕生孩子。因此, 她就得到了经济保障和个人的特权。我们所强调的是, 不是亚伯拉罕首先要求娶夏甲的, 而是亚伯拉罕的妻子因遵守当时的习俗而那样要求的。 
五王与四王争战的记录(创世记第十四章)很有意思,因为相关的人名配合当时已知的词语和名字。 
亚伯拉罕与赫人之间的协议 (第二十三章) 是准确的, 而且遵循了赫人交易的已知形式。新赫人后来有截然不同的语言关系。圣经叫较早期的人是 “赫的子孙们”或 “赫人”是正确的。 
有意思的是,赫人文字中表示 “侍从”的词是hanakim(创世记十四:14)。它的意思是 “在一个人家中受训练的仆人”。这个词只在圣经中使用过。埃及咒文 (在周围人们巫术咒诅仪式中使用的陶罐中发现了这种咒文) 给了我们该词的意义。它被正确地使用在创世记第十四章的记录中。 
关于创世记三十七到五十章的重要证据 
这一部分告诉了我们雅各的儿子和亚伯拉罕的孙子约瑟的历史。他的兄弟把他卖给了以实玛利人, 后来以实玛利人又把他卖给了埃及的护卫长。当约瑟在埃及成功以后,他帮助以色列人都定居在那里。 
众所周知的埃及官衔诸如 “护卫长”(创世记三十九:1) 、“总管”(创世记三十九:4) 、“酒政”和“膳长”(创世记三十九:2) 、“法老的父”(实际上是 “诸神的父”。它是对约瑟的亵渎,因为他不接受法老是太阳神;约瑟希伯来化了这个官衔,以便他不致羞辱神) 、“法老家的主”(皇宫)和 “埃及全地的宰相”(创世记四十五:8)证实了这个记录的历史性。 
约瑟就任维齐尔(宰相)与其它有记录的见证非常相似。他的新名是撒发那忒巴内亚(Zaphbath-Paaneah),意思是“神圣社团的领袖”(创世记四十一:41-45)。埃及其它的短语和其它地方性的颜色也充满了这个记录(例如, 防腐和埋葬尸体的习俗[创世记第五十章])。 
在死海古卷中记录了雅各家来到埃及的人数是七十五人,而不是创世记四十六章第27节中的七十人,因此纠正了文士抄写的错误,显示司提反的数字是正确的(使徒行传七:14)。 
关于出埃及记到申命记的重要证据 
这些是五经中另外四卷书,由摩西所写,可能他在写作的过程中不时征求了大祭司亚伦和军事领袖约书亚的意见。 
摩西律法是由一个在埃及皇宫长大的人所写的。它超越其它的法典,诸如巴比伦王汉谟拉比的法典和现代巴比伦附近发现的Eshnunna法典(此法典追溯到主前1900年)。 
摩西著作中约的形成是遵循赫人著作同样的格式, 这是George Mendenhall所支持的。该法典是合一的, 可追溯到主前1500年左右 (摩西的时代)。这些著作只从一个源头而来,除了摩西以外没有人符合这个要求。该法典的伦理概念对摩西来说并不过早,尽管它受到早期高等批判学的批评。(叙利亚的埃卜拉石板在摩西时代之前,例如包括针对强奸的刑罚)。 
在这点上,它是与两个世界著名的考古学家有关的评述有关联的。 多年前,我有幸作为地区监督与美国东方研究所一起挖掘以色列的基色。他们每个人(在两次分开的挖掘中)都给一百四十位美国大学生做了精彩的演讲。 
教授Nelson Glueck在演讲时陈述道: “我一手拿着圣经,一手拿着泥铲已经挖掘了三十年。从历史观点来看,我从未发现圣经中有错误。”作为一个世界级的犹太学者, 当Glueck教授提到圣经的时候,他的意思是指旧约,但据我所知,至少在一个场合,他确实为新约著作的准确性也辩护过。 
另一个演讲是哈佛大学教授莱特(George Ernest Wright)所做的。他谈到摩西著作的合法性,尤其是摩西五经中盟约的文献。他陈述说George Mendenhall教授的研究会带来他所同意的一个结论:摩西盟约的文献是合一的,它必须追溯到大约主前一千五百年。 
在演讲之后进一步的交谈中,莱特教授告诉我,他向研究生中演讲了三十年 
– 尤其在哈佛大学 – 而且他告诉他们忘记五经中的摩西。三十年后, 他承认自己错了。他也承认摩西亲身参与了五经的写作。 …..00 . 
针对埃及主要神祗的十灾或审判可以视为真实的审判(出埃及记十二:12) – 每一灾都是针对埃及一个主要神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