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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3:11中的“用圣灵与火”是什么意思?

Maike, 2 十月, 2023

传统上有两类解释,一类是认为圣灵和火是一种洗,只是强调不同的侧面。一类是认为圣灵和火是两种洗。我们先来看第一类。

第一类有三种解释:
一种解释是认为圣灵和火的洗是针对不信徒的,用来指审判,是带来毁灭的风,和火一起带来审判。希伯来文中的“灵”和“风”是一个词。 赛29:6;31:9;4:4;结38:22;摩7:4;西番雅书1:18;3:8;太3:10,127:19 13:40,42,50;18:8,9;25:41;赛11:4; 29:6; 30:28; 57:13; 结13: 13 and cf. 赛40:24; 耶23: 19; 30:23。这种解释提出的一个依据是徒19:1-10提到施洗约翰的门徒没有听过圣灵的洗。所以这里提到的“圣灵与火”的洗不可能指“圣灵的洗”。其实徒19:2需要根据上下文来解释,首先旧约也提到圣灵的到来(赛44:3-5;结36:26-27;约珥书2:28-29),如果这些人作为犹太人不可能没有听说过圣灵,其次,施洗约翰肯定谈过圣灵的洗,可1:8也提过。所以徒19:2的意思应该和徒18:25类似,他们单单晓得施洗约翰的洗礼,他们并不知道圣灵已经降下来,很可能五旬节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在耶路撒冷,或他们在离开施洗约翰之后没有一直跟随耶稣基督,没有受耶稣的洗礼,对于后来关于圣灵的教导并不了解,他们接受的可能仅仅是二手的教导。另外,这种解释的问题在于没有任何积极的意义,和施洗约翰的洗相对来说太负面。施洗约翰是把耶稣的洗和自己的洗做对比,说明耶稣的洗更加意义重大,而施洗约翰的洗是引人悔改和让罪得赦免,耶稣的洗不可能只有负面的或审判的意义,这和路3:18提到施洗约翰向听众“传福音”、太3:12提到的“收在仓里”以及后面五旬节发生的圣灵之洗也不符合。因为五旬节圣灵降下,信徒受圣灵的洗是正面的、积极的。
第二种解释是认为圣灵和火的洗仅仅是针对信徒的。灵和火的洗指在先领受圣灵,然后经历圣灵在信徒生命中的洁净、炼净的工作。 雅1:2-3;亚13:9;彼前1:7赛5:21、5;赛4:4-5; 32:15; 44:3; 结36:25-26; 玛3:2-3. 这种说法另一个支持是可1:8仅仅提到了圣灵的洗,没有提到火的洗礼。不过这样的证据并不够有说服力,因为不同福音书可以根据自己的重点对耶稣的话有说删减或调整,这是很正常的,而且可1:7-8并没有如同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一样提到未来的审判。
第三种解释是认为火的施洗是指五旬节中火一样的舌头降临到信徒的身上(徒2:3)。这种说法的问题在于徒2:3提到的火仅仅是一个图画,不是真的火,是如同火一样的舌头,落在各人的身上。所以这不能算是火的洗礼。
第二、三中种解释的问题在于:施洗约翰面对的人是混合的,有未必是真心悔改的人,也有真心悔改的人,所以施洗约翰给他们发出警告,受洗本身不能帮助他们逃避将来的愤怒,结出果子的悔改才可以。10节、12节都提到了未来审判的警告,就是火的洗礼。这种洗礼是耶稣为信他的人所承受的,是苦难的洗礼(路12:50;可10:38)。退一步,即便圣灵和火的洗礼的对象是已经悔改的人,信徒持续性地被炼净也不是“洗”的工作,圣灵的洗是一次性的,而不是持续性的洁净的工作。如果说圣灵的洗是一次性的,火的洗是指圣灵的炼净,是持续性的,这就不是一种洗了,乃是两种洗了。所以这样的说法逻辑上是说不通的。

有人提出这四种说法,相当于对前三种的改良:圣灵和火确实是一种洗礼,只不过不同的人经历不同,有的人经历为祝福,有的人经历为审判。祝福的方面是圣灵带来的更新和炼净,审判的方面是圣灵带来苦难和毁灭。赛1:25;4:2-5;赛44:3;结36:25-27; 39:29; 亚13:9;约珥书2:28-31;玛3:2-3;徒2:19;路12:49-51; 可10:35-40; 9:49;帖后 1:7-8。火用来指审判的经文包括太25:41;火用来代表炼净信徒的经文包括赛4:4-5. 不过这样依然很难解释圣灵对于审判的参与,新约对于审判的解释主要集中在主耶稣的身上。希伯来文中虽然“风”和“灵”是一个词,但是提到审判的时候用风做比喻,并没有用圣灵。而太3:11用的是圣灵。

也有人认为这是一种洗礼,对于接受圣灵的洗的人,火的工作是洁净的工作,对于拒绝圣灵(的洗)的人(包括亵渎圣灵的人),火的工作是毁灭的工作。这种说法的问题在于圣灵的洗是无法抗拒的,是神的主权,圣灵的洗会让人彻底改变,人可以抵挡圣灵,但是无法抵挡圣灵的洗(徒7:51;多3:5-7)。

第二类的解释是用圣灵的洗来指耶稣第一次来对信徒的救赎,用火的洗来指耶稣第二次来针对不信的人的审判。这一类的问题在于只有一个介词。有人认为因为圣灵和火用的是同一个介词preposition,所以指一个洗礼的可能性更大。这个问题其实可以用预言的远景性来解决。施洗约翰来的时候,他作为旧约的最后的先知(太11:13),对于耶稣的认识依然是有限的,他知道耶稣作为弥赛亚会来铲除仇敌,惩罚恶人,拯救以色列,统治全地,但是他对于耶稣的死而复活、第二次再来依然没有清楚的认识。所以他发预言的时候,只提到耶稣会用“圣灵和火”给人类施洗,他的意思是第一次来用圣灵给信的人施洗,第二次来是用火给不信的人施洗。如同以赛亚给耶稣发预言的时候,他在赛61:2节中提到了耶稣来会“报告”神的禧年,以及神报仇的日子,这里的“报告”只有一个动词。但是在路4:19提到耶稣第一次来仅仅报告神悦纳人的禧年,并没有提到神报仇的日子,因为这是耶稣第二次来要做的事情。如果一个“报告”的内容可以分为两次实现,一个介词“用”的宾语分为两次实现也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另外一个证据是路3:16作为太3:11的平行经文,同样提到了“圣灵与火”,但是路加的第二部著作徒1:5;11:16仅仅提到了圣灵的洗,并没有提到火的洗,而徒2:2-4提到了圣灵的洗的到来。所以路加很有可能把火的洗留到了耶稣的第二次来,而不是在第一次实现。

这种解释的优点是和太3:11的上下文(10,12节)相呼应,既包含了在施洗方面超越施洗约翰的耶稣,也包含了带来火一般的审判的耶稣,也符合以经解经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