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流行这样的说法:基督徒是“蒙恩的罪人”。所以觉得犯罪是正常的,因为我们都是罪人。后来觉得有点不对。但是有不知道不对在哪里。也有很多人依然觉得基督徒是罪人。圣经到底是怎么说的呢?
“罪人sinner--268”在原文"ἁμαρτωλός "是一个形容词,在新约出现了45次,大部分做名词的用法,有时候依然是形容词的用法,需要根据上下文来判断。
形容词的用法有:
可8:38 淫乱罪恶的世代;罗7:13--罪显得罪大恶极。
名词的用法有:
太9:10,11,13;可2:15,16,17;路5:30;5:32 税吏和罪人--通常指还没有成为耶稣门徒的人。耶稣来是为了召罪人,所以被称为税吏和罪人的朋友(太11:19)。“税吏和罪人”(τελῶναι καὶ ἁμαρτωλοὶ = tax-gatherers and sinners)。这两种人经常被相提并论,并与义人相对照(太十一19)。认识主的利未邀请了许多同事来赴宴,因此,有好些税吏和罪人前来一同坐席。马太这样做,大半是为把他们介绍给救主。“罪人”很可能是没有按照法利赛人的规矩或摩西律法去行的人,和没有律法的外邦人等同,是社会的边缘人物,是社会上声名狼藉的人,和税吏是同一类的人(诗篇9:17;太5:47;路6:33;加2:15),因为作者把“罪人”和“门徒”做了区分,所以应该是行在违背当时的摩西律法中的人。这也符合针对外邦人的马可福音的读者的理解。当耶稣说他来召罪人的时候也是类似的意思,也就是不义的、做不到或不遵守摩西律法的人。路19:7提到耶稣到罪人家里住宿,这里的财主拉撒路和税吏马太一样是罪人。
太26:45;可14:41;路24:7--人子被卖或交在罪人手里了。这里的“罪人”是复数,指违背神的人,包含没有得救的犹大。
路5:8--主啊,离开我,我是个罪人。彼得蒙召的时候意识到自己是一个罪人。和路18:13-14中的税吏一样,当彼得在主面前认罪的时候,他就被称义了。这也证明耶稣来召的是罪人。所以罪人不是彼得得救后的身份,乃是他蒙召前的身份。
路6:32,33,34--罪人也爱那爱他们的人。这里罪人和门徒做比较,所以罪人是没有认识主和跟随主的人。路7:37,39--提到那个女人是个罪人。说明这是一个声名狼藉的违背律法的人。路13:2--灾难中死的人比其他人是更糟糕的罪人吗?这里的“罪人”是还没有悔改的犯罪的人。路15:1,2,7,10--耶稣接待罪人,一个罪人悔改,天上也欢喜。这里的“罪人”也是指还没有悔改的犯罪的人。路18:13-14-税吏说“可怜我这个罪人”,耶稣说他回去后就称义了,这和前面的类似,认罪的罪人会被神接纳。
约9:16--罪人怎能行这样的神迹呢,说明罪人是和神没有关系的人,和“从神来的人”形成对比。路9:24,25--这个人是罪人,31--神不听罪人。宗教领袖认为耶稣违背了安息日的规矩,耶稣是罪人。所以罪人就是不遵守他们的规矩或摩西律法的人。
罗3:7--如同罪人受审判或定罪;5:8--我们还做罪人的时候,耶稣就为我们死;5:19--因亚当众人成为罪人。从上下文可以看到这里的“罪人”都是没有得救的人。
加2:15--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加2:17--在基督里称义的仍旧是罪人。这里的“罪人”也是指没有摩西律法或违背摩西律法的人。
提前1:15--基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罪人中我是个罪魁。既然耶稣要拯救罪人,罪人就是没有得救的人。当保罗说自己是一个罪魁的时候,指的是13节中自己不信的时候的状态。16节有一个“但是/然而”作为对比,指保罗蒙了怜悯,和13节下对应,那里也提到保罗蒙了怜悯,这是保罗得救的时候做蒙的怜悯。虽然15节保罗说自己是一个罪魁的时候,是现在式,但是并不等于保罗指得救后的自己依然是罪魁。现在式也可以用来陈述和时间无关的一个事实,也就是说保罗把自己过去罪人的情况和历世历代的罪人相比较,觉得自己客观上就是最糟的罪人,因为他逼迫主的教会到了一个令人发指的地步(徒9:1-2;22:4-5;26:10-11;提前1:13上)。
来7:26--耶稣是远离罪人的大祭司。说明耶稣不参与罪人的任何事情。来12:3--忍受罪人顶撞。这里指基督徒被不信的人逼迫。来10:32-34提到了来自不信的人的逼迫。
雅4:8--罪人啊,洁净你们的手。这一句经文难一点。与“罪人”相对应的是“三心二意的”,这两个词原文都是形容词,其实都省略了名词“人”,雅1:8提到“三心二意的人”中就有名词“人(435)”,所以这里同时做了省略。所以和合本翻译是对的,4:8翻译为“有罪的人”,是指上文中在犯罪的人(雅4:1-4),很可能是犯罪的基督徒。雅各在呼唤他们悔改。而且4:8提到他们可以亲近神。说明他们已经得救的可能性比较大。雅4:1-10在辅导中也常常用来规劝在争战中的基督徒悔改。即便“有罪的”和“三心二意的”都是做名词用的形容词,也不可能是用来指基督徒的身份,因为这两者是平行对应的,前者强调行为,后者强调内心,如同“三心二意的人”不是基督徒的身份,“有罪的人”也不是基督徒的身份。这些只是用来描述在罪中的需要悔改的基督徒的情形。
雅5:20--让一个罪人不死。这里的“罪人”有两种可能:1)指教会中不信的人或没有真正得救的人。因为后面说这个罪人回转的话,就是救一个灵魂不死,这说明如果这个罪人不回转,就会灭亡。5:19节提到“你们中间(1722)”未必是指基督徒,约一2:19就提到从“我们中间”出去的敌基督并不是属于我们的。彼后2:1提到在百姓中间会有假师傅起来。2)教会中的在罪中的人,可能是基督徒,也可能是没有得救的人。如果这个人一直在罪中不悔改,就是没有得救的,就会灭亡;如果被挽回,就说明将来会得救,就不会灭亡。总之这不可能是指一个基督徒的真实身份。
彼前4:18--如果义人仅仅得救,罪人有何地可站呢。这里将“罪人”和“义人”做对比,显然是没有得救的人。
犹大书1:15--不敬虔的罪人。这里也是指没有得救的人。
综上所述,我们的结论是:
“罪人”是指没有得救的人的身份,“义人”才是指得救的人的身份。如果说基督徒是“蒙恩的罪人”其实是不恰当的。当我们认为自己是罪人的时候,容易觉得犯罪是正常的。而当我们认为自己是义人的时候,才会觉得犯罪是不正常的,是和我们的身份不相称的,我们才会努力活出和自己新的身份相称的生活。虽然有的时候我们也会称呼自己是罪人,是指自己暂时在罪中的挣扎的状态,而不是指我们真正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