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么是得救的信心?什么是相信?什么是真的相信?
我们知道信心有很多种,有临时的、假的、死的。。。不过这里要研究的是“得救的信心”,就是真的信心,是让你得救的信心,让你有永生的信心。这才是你真正需要的。
首要要谈什么是“信”。“ πιστεύω 4100”这个词原本的意思是“被说服convinced/convicted”“相信believe”“信靠trust in/rely on”的意思。如果是指相信耶稣的身份或言行,就说明这些都是真的。如果相信的对象是人或神,指相信这个对象的所是所言所行。简单来说,关于这个对象的一切都是真的。而不仅仅是某一个事实或概念而已。比如说相信耶稣不仅仅是相信耶稣存在是一个事实,也不仅仅是相信耶稣从死里复活是一个事实,也不仅仅是相信耶稣是基督这一个陈述,乃是相信耶稣有关的所有的事实,包括相信他的身份、他所讲的话、他借着新约作者的启示、他在圣经中的应许、他过去、现在和将来要成就的事情、相信耶稣和自己的关系,等等。因此我们也相信我们是靠耶稣得救或称义(罗5:9),是靠耶稣为我们去死而得到赦免(弗1:7;西1:14),靠耶稣得永生(约20:31),靠耶稣与神和好(西1:22),靠耶稣脱离律法的咒诅(加3:13),靠耶稣而免去神的愤怒(罗5:9),靠耶稣有新的生命(罗6:4;弗2:10),靠耶稣成为神的儿女(加3:26-27)。。。等等,而不是靠我们自己或我们的行为。这也是“信靠”的意思的一部分。需要注意的是:我们相信的是耶稣这个人、这位神,而不是一堆教义或概念而已。
我们来看圣经的一些经文所表达的意思:
约20:31说要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也就是说要相信耶稣的身份,耶稣的所是,他到底是谁。如果耶稣是圣经所说的那一位,那么他的一切都是真的,他的死而复活,他的神性,他的人性,他的应许都是真的。他说信他的人就罪得赦免有永生。所以我们就相信有永生,因为他是神,说话算数。我们是靠他的名得生命,这就是“信靠”的意思。我们靠耶稣称义,靠耶稣成圣,靠耶稣进天国(林前15:19;来10:10)。
约1:12提到接待耶稣的,就是信他的名的人,就会得到权柄做神的儿女。“接待”就是“接受receive2983”意思,也就是按照耶稣本来的身份接受他,就是承认耶稣的所是所为,因而相信或接受他的教导和应许。这和“信”的意思是差不多的。信的结果、接待耶稣的结果就会得救,就会成为神的儿女。西2:6也提到“接受(receive3880)了主基督耶稣”。也是类似的意思。我们是否以耶稣的身份来接受他,要看我们是否给耶稣应得的待遇。如果我们认为耶稣是基督,是王,我们就会按照王当得的待遇来对待他;如果我们认为耶稣是神,就会按照神当得的待遇来对待他。虽然这些都不完美,但是和不信的人所对待耶稣的方式有着根本的不同。如果我们说耶稣是神、是王,却不愿意顺服他,就说明我们事实上并没有这么接受他,我们就是在自欺或撒谎(太7:21;约一2:4)。
约9:35-38描述了一个经典的场景:耶稣问瞎眼得医治的人是否相信他是神的儿子,他说信,然后就敬拜耶稣。他只是相信或接受了耶稣的身份,之后的回应是敬拜。
可2:5描述了另外一个经典的案例:一个瘫子被人抬到耶稣的面前,耶稣看见了他的信心,就对瘫子说“你的罪被赦免了”。这个瘫子被赦免的唯一理由是他相信耶稣是谁,因此他来找耶稣。
可5:34是另外一个景点的说法:耶稣看到患血漏十二年的妇人因着信心来摸他的衣裳,他对她说“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这妇人得救的原因只有一个:她相信耶稣是谁,有什么样的能力。
罗1:16提到“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也就是说相信福音的就必能得救。但是福音是什么呢?罗1:2-3提到福音就是关于耶稣的身份,他的行为。耶稣是大卫的子孙,是神的儿子。信了这个就会得救。
罗10:9-10提到“口里承认耶稣为主,心里相信神让他从死里复活,就比得救”。林后4;5也提到传也耶稣基督为主。约一4:15也提到“凡认耶稣为神的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约一5:1提到“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这也意味着信就是接受、认可、相信耶稣的身份和作为。耶稣就是基督,就是神的儿子,就是主,和他有关的事情和教导都是真的。
林前12“3提到若不是被圣灵感动,没有人说耶稣是主”。这说明圣灵重生一个人之后,一个人会相信和承认耶稣是主。这也说明得救的信心会承认耶稣的真实身份。
来11:1是经典的关于定义信心的经文。这里说信心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未见之事的确据”。也就是说信心是把没有看见的关于神的所是所为当做真的来接受,一个人的盼望来自于神的应许,来11:6提到神会赏赐寻求他的人。一个人的信也包括对于还没有实现的神的应许当做真的来接受。也就是说一定会实现。比如11:7提到的挪亚方舟的故事,挪亚相信神是真的,神的话也是真的,神说未来有洪水就一定有洪水,神说借着方舟能得救就一定能得救,所以挪亚花100年左右造了方舟,结果就得救了。他所得到的公义靠的是他的信心,而不是行为。
罗4:3提到“亚伯拉罕信神,就算为他的义”,也就是说亚伯拉罕被称义或得到公义的途径是透过信心。他信什么?罗4:5-8提到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神是称罪人为义的神。也就是一个人被称义的时候还是一个罪人,一个人信神的时候还是一个罪人,还没有任何义行或功劳,只要他信神是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让他被称义。这就是为什么罗3:24提到称义是白白的。
罗4:23-24提到我们靠信什么称义呢?就是相信让耶稣从死里复活的神。这里提到我们信靠的是神,这位神让耶稣从死里复活了。而且信耶稣就是主,他是万有的主宰,有完全的神性。我们如何能因此称义呢?因为耶稣是为我们的过犯死的,复活让我们可以称义,因为耶稣为我们献上了赎罪祭。
罗5:9因此提到我们称义的依靠是耶稣基督的宝血或他的死,不是靠自己的任何义行。5:8提到耶稣是在我们还是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也就是我们没有任何义行(没有任何内心的公义的决定或想法)的时候为我们死,神对我们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
加2:20提到保罗靠信神的儿子而活,神的儿子做了什么呢?爱保罗,为保罗舍命。这说明保罗信心包括耶稣到底是谁,做了些什么。
罗4:17-22描述了称义的典范,就是亚伯拉罕称义的理由。其实就是亚伯拉罕相信神是什么样的神,相信神的应许--在自己无可指望的时候因着信依然有指望。他的信就让他可以称义。我们需要留意的是:这里没有提到亚伯拉罕做什么事情,他只是相信。结果让神得了荣耀。因为信等于单单依靠所信的对象,信给神所有的荣耀。
有人担心这么说信太容易了,是否让人放纵罪恶呢?
答:真正的福音表面看起来就是给人这样的感觉的。但是如果一个人真的信了,是不会一直在罪中的。原因有这几个:1)信心生发爱心,包括对神、对主耶稣的爱。爱会改变一个人。2)信的人和基督已经联合,内心会发生变化,从乐意顺服罪到乐意行出公义。3)信的人与神的关系、自己的身份都有根本的变化,人会活出这样的关系和身份,因此生命一定会有根本的变化;4)信了耶稣的人就会跟随耶稣,听耶稣的话,向耶稣学,领受他的教导,因为耶稣讲的一切都是真的(弗4:20-21)。因此信耶稣的人一定会变化。
有人说信心是否包括了顺服,不然为什么来5:9提到“耶稣为凡顺从他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源泉”,而且彼前1:2提到了“顺服耶稣基督”?
答:这和顺服福音是类似的,耶稣最早的命令就是相信福音(可1:14-15),顺服耶稣、听耶稣的话的第一步是相信他,因为若不信,就会死在罪中(约8:24)。然后才是其他的吩咐或命令(太28:20)。而一个相信福音、相信耶稣的人会继续听从耶稣的教导或命令,会持续活在对耶稣的顺服当中。因为他因着信已经成为耶稣的奴仆,成为耶稣的王国里面的子民,成为神的儿女。
有的人会担心:这样的说法会不会导致“易信主义”?
答:“易信主义”又被称为“廉价的恩典”或“肤浅的信心”或“免费/白白恩典神学”,不同的人的理解可能会不同。通常包含以下三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1)以为做一次决志祷告或填一次决志卡就等于得救;2)觉得信了就可以了,不需要有义行或行为;3)觉得信一次就可以的,不需要持守信心到底。根据这一篇文章,我们会增加第4种情况,就是觉得信仅仅是等于理论上的同意(intellectual consent),却没有搞明白自己所同意的内容具体都应该有哪些,这些内容对自己都意味着什么,和自己都有什么关系。比如说信耶稣仅仅是知道耶稣是救主,耶稣死而复活了就可以了,却没有搞清楚救主是什么意思,死而复活是什么意思,以及这些对自己意味着什么。因此没有产生应该有的影响,或自己没有对耶稣产生应该有的回应。根据我们前面的内容,如果一个人真的明白了耶稣的所是所为,以及和自己的关系,他的生命就会改变,不仅不会产生易信主义,而且会消减律法主义和反律法主义。律法主义就是过分强调行为或义行,让人觉得仿佛靠信心还不得救,靠耶稣还不得救,还需要靠行为或义行。反律法主义则相反,乃是过分强调信心,仿佛让人觉得行为或义行没有关系,或不需要遵行任何律法。
有人问雅2:19提到鬼魔的信心和得救的信心有什么不同?
答:从圣经的描述来看,鬼魔知道有一位神,魔鬼也和神有交道,鬼魔也认识耶稣,但是他们是战惊的(雅2:19;伯1:6;太8:29)。他们为什么惧怕?因为他们知道自己不是神和主耶稣的对手,最终是要接受惩罚的。他们和得救的信心区别在于:1)信的内容不同。得救的信心会相信耶稣为自己去死,靠耶稣得永生,但是耶稣并没有为魔鬼去死,也没有救魔鬼(来2:16);2)因着信而产生的回应不同。得救的信心会因着福音而产生对神、对主耶稣的爱和顺服,鬼魔的信心不会,只有惧怕(加5:6;约14:15;约一4:16-19)。也有人说鬼魔的信心仅仅是理论上的知道(intellectual consent),这种说法需要解释,本质上魔鬼也相信只有一位神,但是如上面所述,魔鬼信的内容和回应是不一样。
有人会问林前3:1-3中属肉体的基督徒不就是一直在罪中的基督徒吗?基督徒是否也有一只在罪中或没有太明显改变的情况?
答:林前1:2描述哥林多教会的信徒为圣徒,3:1说他们是在基督里的,显然他们是得救的。只不过他们是婴孩一般的基督徒。他们有什么特征呢?就是有嫉妒纷争等罪,可能还不止(林前5:1,11;6:7;8:9-12;10:14)。当一个基督徒在罪中暂时没有悔改的时候,就是属肉体的基督徒,这是特殊的一个阶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他们真的得救,不可能一直在罪中(林前6:9-11)。神也借着教会的劝勉帮助他们悔改,如同保罗借着给哥林多教会的书信让他们悔改一样,还有最终的教会纪律,教会有权利处理一直在罪中不悔改的人,让他们末日可能得救。保罗也在信中对哥林多不悔改的人发出了警告(林前4:21;5:4,13;林后12:20-13:2)。耶稣也会用各种方法管教得救的基督徒,让他们悔改,而不是一直在罪中(启3:19-21)。所以不存在永远在罪中、永远是属肉体的基督徒,乃是说基督徒因着罪可能出在属肉体的状态,但不会一直到永久。因着基督徒一生与罪的征战,任何基督徒都可能有时候在属肉体的状态中,有时候在属灵的状态中,这是很常见的。
有人说我们不仅要接受或承认耶稣是主,还要接受耶稣是自己个人的主人或主宰或主,才能得救或称义。这对吗?
答:一般来说,接受耶稣为个人的主或主人或主宰意味着要做耶稣的奴仆,要委身、顺服和跟随耶稣。这不是福音的基本内涵,乃是相信福音的结果。这意味着我们的内心已经有了公义的回应。而让我们称义的信心仅仅是接受耶稣是主,接受耶稣的身份,我们还是罪人,还没有内心根本的改变,仅仅是相信称罪人为义的神,我们就被称为义了(罗4:5)。这是白白的恩典。我们被称义的时候还是罪人。我们是被称义之后才发生根本的改变,因为我们称义之后成为神的子民,神成为我们的神,主耶稣成为我们的主,我们成为主的奴仆。这是我们相信福音的结果。所以如同前面所说的,从称义的角度,接受或承认耶稣为主的信心就够了。但是这样的信心会因此相信更多的内容,因为既然相信了耶稣为主,就相信和接受他的教导,包括相信他的应许,这样的信心会让我们产生更多的变化,这就是信心导致的成圣。
有人问:得救的信心有没有可能只相信耶稣的某些部分或身份,而拒绝其他身份?
答:不会的。但是在认识耶稣的过程中可能会有挣扎,但是因为耶稣的灵在他里面,圣灵会为耶稣做见证,得救的人会越来越认识这位真正的耶稣。彼后3:18老彼得给我们的劝勉就是在耶稣基督的恩典和知识上有长进。这样的教义在我们的牧者信仰告白中有更多的阐述。摘录如下:
6、我们相信真正的信心会拥抱或接受耶稣基督的所有身份,包括主、救主、基督/弥赛亚、造物者、维护者、教师、引导者、安慰者、帮助者、朋友、中保、大祭司、代祷者、保守者、审判者、神的羔羊、神的儿子、教会的元首、万王之王万主之主、阿拉法俄梅嘎等。旧约预言中耶稣的身份还包括女人的后裔、亚伯拉罕的后裔、犹大支派的狮子、那位将要来的先知、将要来的君王、大卫的子孙、圣约的使者等。真正的信心不会把耶稣基督分割开来,接受他的一些身份而拒绝其他身份。所有的这些身份都最终会被真正的信心所确认,即便在一开始不被完全意识到,或不完全明白。当真正的信心不断被神的话语开启的时候,会越来越认识耶稣基督并拥抱他的一切。因为他就是我们的一切。
有人问:得救的信心会坚持到底吗?还是曾经信,后来不信的人也会有永生?
答:得救的信心会坚持到底的,因为1)从人的角度,必须相信耶稣才有永生,不信了,就没有永生的,“信”在原文基本是现在时态,表示持续的动作(约3:16;5:24),2)从神的角度,神若要救一个人,耶稣要救一个人,圣灵若要重生一个人,这个人就得救到底(约6:39-40;10:28-29;帖前5:23)。
参考资料:
https://www.desiringgod.org/messages/the-nature-of-saving-fai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