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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入会以后不再认可教会的文件或立场怎么办?

Maike, 6 四月, 2024

一个人加入教会的时候要经过入会课的学习,其中有关于教会的基本文件的学习,包括信仰告白、会友盟约、教会纪律、教会章程的核心部分等等,章程的十三条要求会友承诺顺服这些文件,在做测试题的时候,也会被问到是否同意这些文件,在填写入会申请表的时候也会再次被问到是否认可这些文件,当候选人表示认可这些的时候,才会被提交会友大会投票,投票通过之后才能成为教会的会友。

有的人可能在学习的时候,在表示认可的时候,没有认真思考过这些文件,或者当时认真思考了,也觉得认可,后来认真思考或重新思考之后又不认可了,或者曾经认可教会的立场,后来有不认可了,怎么办呢?【以下步骤仅限于不认可的阶段,如果实际上已经违背,已经触及教会纪律,则优先按照教会纪律处理】

1、需要尽快找教会的牧者进行沟通,或牧者发现后主动找这样的会友沟通。

2、一起查考不认可的地方,看是否能达成一致。给对方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以及圣经依据的机会,因为我们也可能有错。然后我们友好和对方切磋。看我们是否可以被圣经说服。如果我们错了,我们悔改,如果没有被对方的论证说法,是对方需要悔改。

3、如果该会友不愿意查考,或查考后依然坚持和本教会的文件不一样的观点,则问对方是否可以按照章程所说的愿意顺服,也就是顺服教会关于这些事情的决定,不会当面和背后说不一致的话(来13:17;太18:17;帖前5:12-13)。

4、如果对方不愿意,可以看对方不认可的地方是不是属于基本或原则性的问题,比如会友信仰告白的问题(其他问题需要各个教会自己认定),因为这是判断是否异端邪教的重要标准,如果对方的信仰已经偏离正统,需要劝告对方悔改,并且给与跟进,如果对方一直拒绝悔改,根据教会纪律手册来处理。比如会友盟约的问题,这是一个基督徒基本的要求,如果对方不认可,等于不愿意顺服主的要求,是需要悔改的。比如教会纪律的问题,这是关于罪以及挽回的基本问题,也是一个基督徒的基本责任,也是原则性的问题。当一个人对罪的定义不认可的时候,常常就是可能犯这样的罪的时候,这也是需要悔改的。如果对方不认可的属于基本或原则问题,且不能以圣经依据来说服我们,则是对方需要悔改,如果对方拒绝悔改,则可能会启动教会纪律程序。

5、如果对方不认可的问题属于非基本或非原则问题(并且还没有涉及罪和教会纪律的问题),比如对我们的会友制度的不认可(会友制是教会的定义在现今的最好应用,但是不等于每一个教会都必须有我们这样完善的制度,但是不等于对基督徒委身教会的不认可,因为基督徒委身教会是基本问题或原则问题),则可以已给与对方两个选择,一个是自己主动换教会,一个是如果对方选择不离开,依然是需要顺服的,而且不能传播和教会基本文件不一致的看法,否则最终会走教会纪律的程序。和对方商议什么时间可以给教会回复,好向会友们交代。

6、如果对方选择换教会,并且告知我们已经找到教会,则提交会友大会给其投票,祝福其离开。

有人问:为什么我们不能让立场改变的人离开,是不是太严了?
答:我们已经很松了。如同一个人和用人单位签署合同,是必须被履行的,无论你立场如何改变,是你自己的事,你依然需要履行合同,除非你可以和用人单位达成新的一致。神是守约的神,加入教会等于和弟兄姐妹立约,也是在神面前立约,我们当然要谨守遵行。上面给出的步骤是出于爱对方的缘故,也给对方透过圣经论证自己新的立场的机会,也给我们反思我们的立场是否有问题的机会,等于和对方重新上入会课有关的内容,已经是一种担当。如果教会的立场没有改变,则需要履行原有的教会文件。对于一些应用性的问题,比如会友制的具体执行方面,我们可以持有开放的态度。如果对方对于这些应用性的、非基本问题或非原则性的问题有不同意见而且申请离开(即,对方可以申请转会,但是仍然需要符其他的转会条件,比如必须找到一间信仰和本教会信仰告白类似的教会等等),我们是可以接受的,其他问题则是无法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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