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eadcrumbs

加拉太书2:15—21 | 因信称义

Mars, 22 四月, 2024

因信称义
加拉太书2章15节-21节
讲师:锦华
 

弟兄姐妹平安!感谢主我们又能在主日的上午奉主的名来聚会,在这里敬拜这位独一的真神、这位宇宙中最高的君王!接下来我们继续学习神的话语。请大家预备好圣经!
今天讲道的题目是:因信称义。经文:加2:15-21。大家看到这个题目第一感觉可能是非常熟悉,只要你在教会呆了一段时间,或者你读过一些属灵书籍或文章,应当常常听到或看到这个词。那么,这个词到底什么意思呢?可能对很多人而言,并不见得能够准确地理解。毕竟这个词有些神学、有些抽象,似乎离我们的日常生活有些远;而且另一方面,的确,作为基督信仰非常核心的教义,“因信称义”这个词的含义很丰富,有深刻的内含和广泛的外延。所以要想有很深入的理解它其实不容易的。
因此,为了帮助大家能够更好地、也更接地气去理解这个术语、也是这个教义以及今天的经文,我想从一个贴近实际生活的法律案例开始说起。
可能大家都关注到的,在前段时间,也就是今年1月31日,著名的“重庆姐弟坠亡案”两名被告人张波、叶诚尘被执行死刑。相信所有人都会觉得这两个人死有余辜、自食恶果!他们本来搞婚外情这种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就是违背道德的,直接导致了一桩婚姻的破裂,而且居然还非常残忍地置两个年幼的孩子于死里,而张波正是这个孩子的亲生父亲。我们无法想像一个父亲为何如此冷酷无情、心狠手辣!而那个唆使他犯罪、逼他弄死两个亲生的孩子的女友叶诚尘也实在是非常恶毒!作为旁观者,我们对于他们被执行死刑很可能觉得是大快人心!觉得这是社会和法律的公平正义得到了体现!
但是,换一个角度,假设,我是说假设,我们是当事人。比如你是其中的被告人之一,你曾经犯下这样的滔天大罪,导致了如此严重的后果:两个年幼的生命就这样没了!经过法院的审判,你知道你自己即将被执行死刑,这天早上你被通知可以吃最后一顿早饭,然后还可以最后一次会见亲属,留下遗言、交代后事,之后就要押赴刑场了。此时此刻你会有怎样的感受和心情呢?你可能悔不当初,泪流满面、泣不成声,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可是一切都晚了!此时的你可能双眼一闭,“完了”、“我就等死吧”!你的人生没有任何的希望!
正在这时,法官突然跟你说“某某某,你不用去死了,你现在只要真心地认罪悔改,从此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我就改判你无罪,你不用去死了,而你杀人偿命的罪债我让我的儿子你偿还,也就是让我儿子替你去死!”当你真的听法官这么说,你会有怎样的反应?不可能的!天底哪有这种事啊!一定是我幻听!然后法官再说一遍:“你已经被无罪释放了!”你不得不相信这是真的了!
当然,这样的故事并不会真实在发生在我们人间!但是,在神的国度里,神对人救恩的正是这样一个故事!那位创造天地万物也创造我们人类的神、也是将来要审判我们每一个人的神,为了拯救我们这些悖逆的罪人,让他的独立子耶稣基督替我们死了,去还清我们所欠的罪债,而我们仅仅因为信耶稣基督,被宣告为无罪,成为神的儿女!这就是“因信称义”。
下面我们结合经文进一步详细分解。我们来读今天的经文:‪加拉太书‬2:15-21 和合本
15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16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17 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断乎不是! 18 我素来所拆毁的,若重新建造,这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 神活着。 20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 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21 我不废掉 神的恩;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我们一起来祷告。
今天的经文实际上是上次所讲的经文11-14节的一个延续。上次讲道中提到了保罗责备彼得,因为彼得的行为违背了福音。这是因为:彼得来到了安提阿教会——这间以外邦人为主的教会,他最开始经常和外邦人一起吃饭,这样做是符合福音的,因为耶稣基督已经拆毁犹太人和外邦之间隔断的墙。犹太人不需要遵行旧约律法,可以和外邦人一起吃饭了,他们借着耶稣基督可以彼此接纳了。一起吃饭就是彼此接纳的表现。
但是,好景不长,彼得这样彰显福音的行为并没有坚持多久,后来当雅各以及其他犹太基督徒也来到了安提阿教会的时候,彼得因为对人的惧怕,所以改变了过去的做法:故意和外邦人隔开,不和他们一起吃饭了。这等于重新把外邦人和犹太人隔离起来,宣告我们犹太人还是要遵行洁净的律法,所以不和外邦人一起吃饭了!这是与福音相违背的。所以保罗非常严厉地责备了他“彼得你随外邦人行事(也就是活得像不信主的一样),怎么还要求外邦人像犹太人一样受割礼和遵行律法呢?”这是一个非常严厉的责备!今天要分享的15-21节实际上是这种责备的一种延续,并且在这样的继续责备中再一次讲明了“因信称义”的这个重要的教义。
借助这段经文,按照经文的顺序,围绕“因信称义”这个题目,跟大家分享三个问题。
⦁    因信称义的真谛(V15-V16)
⦁    因信称义的误解(V17-V18)
⦁    因信称义的果效(V19-V21)

一、因信称义的真谛(V15-V16)
15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16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首先我们看到15节两个名词,两种人:“犹太人”、“外邦的罪人”。这是保罗以犹太人的口吻说的,实际上有一点讽刺的意味,指出犹太人的自以为义!在犹太人眼里,这个世界上只有两种人:“我们这些犹太人”和“你们那些外邦人”,准确地说,“你们那些外邦的罪人”,像经文中所说的!从我这样的表达中,大家能够非常明显地感受到:犹太人有一种非常强烈的、与生俱来的优越感和自豪感,就以为义,好像他们不是罪人似的!这实际有一种骄傲在里面!
当然,从某种程度上,他们这种自豪感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纵观新旧约圣经,犹太人的确很特别,因为他们是上帝的选民。从古到今,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民族,但唯独犹太人这个民族被上帝所拣选,受上帝特别眷顾!上帝给他们很多其他民族所有没有的恩典。可以说,在旧约时代,在地上万族中,犹太人就像一个窗口一样,大家可以透过这个窗口去看到那位掌管整个宇宙的上帝是怎样的上帝、有怎样的大能和威荣。其中非常著名的是上帝为了救以色列人脱离埃及人奴役,在埃及降下十灾,带领以色列人上百万人离开埃及,后来又红海分工,以色列人直接从红海走过去等等~从此以后,其他的民族只要听说以色列来了,就心惊胆战!而且上帝还与以色列立约,让他们世世代代做他的子民,并且让他们受割礼的,另外也赐给他们的摩西律法,让他们怎么过敬畏上帝,以及人和人之间怎样相处等等!所以,总而言之,跟其他民族相比,犹太人这个民族可以说是上帝的宠儿!
但是,就每一个个体而言,就是对每一独立人的而言,每一犹太人与我们每一个外邦人一样,都是罪人。因为我们都是亚当的后裔!所以因为亚当的悖逆,我们都成为罪人(罗5:18),甚至在母亲怀胎的时候我们就有了罪。所以,每一个犹太人与我们每一个外邦人一样,在神眼里,都是罪人(罗3:23:世人都犯了罪,亏缺的神的荣耀)!都不能靠自己的行为、不能靠遵守律法而称义。
16节告诉我们:“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虽然犹太人有摩西律法,他们当中很多一生可能也在竭尽全力地遵守律法,但是,无论怎样努力,都不能使得他们在神面前称义。就是无论他们做得有多好,都不能使得他们被神看为无罪!正如后半句告诉我们的“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也就是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通过遵守摩西法律而被上帝看成无罪的人。原因很简单,前面说过,所有人都是亚当的后裔,都是与俱来的罪人!犹太人也不例外,他们和外邦人一样,无论怎样遵守摩西律法,都不能改变这样的本质。所以,他们也只能通过相信耶稣基督而被上帝称义!所以保罗在这里说:“我们(就是保罗自己、彼得、还有其他犹太人基督徒)都非常清楚这一点,所以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也使得他们能够被称义”。
“称义”是个法律用语,就是被神宣告为无罪。在座的诸位:你觉得这个重要吗?当我这么说的时候,你可能没有什么感觉!听起来似乎觉得“称义”无关紧要!但是,假设你是一个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正站法庭等待法官的宣判,这个时候法官宣判你有罪还是无罪,对你而言影响巨大,意味着你接下来不同的人生、不同的命运!而假设你是一个可能要被判死刑的被告人,比如像前面所讲的案例,你就知道:法官宣判你有罪还是无罪,对你而言是意味着生还是死的问题!那么在那位至高的上帝的法庭里,宣判有罪还是无罪,比上面的结果更加重大!不仅仅是今生的生和死,而且意味着永活还是永死,也就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如果你被宣判为有罪,那完了,你只能在地狱里承受永恒的痛苦!而如果你被宣判为无罪,也就你被称义,意味你将来要在天国永远和主耶稣同在,那是无比的美好!所以,在座的诸位,称义重不重要?可以说,比今生在法庭上法官对一个作无罪宣判还要重要无数倍。因为那个结果是永恒的!
那么怎样才能被称义呢?回到经文,保罗说:我们犹太人虽然是上帝的选民,有上帝赐下的律法,但是我们清楚地知道:我们也不能因为遵行律法而被称义!而唯有信靠耶稣基督被称义,和外邦人一样!
在座的诸位,我们都是外邦人,从血统上讲,不是上帝的选民,但是,我们也只要信基督耶稣,就可以被上帝称义!这是不是一个好消息呢?
那么信耶稣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到底是指我要相信什么呢?是不是我相信耶稣这个人曾经出现过就可以了呢?还是我必须相信他做了些什么事情呢?其实这是一个挺复杂的问题。从根本上说,信耶稣就是相信圣经所记载所有关于耶稣的内容。概括而言:就是相信耶稣的所是、所为、所言三个方面:
(1)所是:他的身份(既是神,又是人,是造物主,又是基督(拯救者)、神和人之间的中保(沟通的桥梁、媒介));
(2)所为:他所做的或者和他有关事情(比如他行了很多的神迹,比如平静风浪、治病赶鬼、让人从死里复活、他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父神让他第三天人从死复活等等),其实这些事情也反过来印证他的身份,比如这些神迹说明他是神的儿子、说明他掌管大自然、也掌管人的生命等等;
(3)所言:他所说的话,也包括他借着新约作者所写下的话(例如,对我们的应许、对未来的预言,将来会发生的事情、他将来对世界的审判等等),其实他的话以及透过其他新约作者写下的话也表明他的身份。
实际上,上述三个方面是一个整体,都是关于耶稣基督的一切。相信耶稣就是相信、认可并接受他真实的身份。比如相信他是神、相信他是我们的救赎主,为了担当我们的罪而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相信他从死里复活;也相信他将来会来审判这个世界等等!
可能有人要问:我现在对圣经还不太熟悉,那是不是要把整本圣经读得足够熟,对圣经中关于耶稣的内容完全了解,并且完全相信,没有一点怀疑,我才能被称义!不是的,如果这样的话,我们所有人可能都要怀疑自己是否被称义!因为我们对耶稣的认识是不断加深的,即使信主很多年的人,每次都读圣经,可能还是会对耶稣有新的认识!所以正确的答案是:在我们所认知的范围,对我们所认知的关于耶稣的身份完全认可,然后当我们有耶稣有新的认识,我们愿意去接受。这样就是真的信了!因为神对每个人的开启是一步一步的,神的启示也是渐进的,亚伯拉罕当年并不知道耶稣什么时候以及他的死而复活,但是他却被称为信心之父!因为在他对神的认知范围内,他非常相信这位神,所以愿意把儿子献上!对于我们新约的基督徒而言,我们必须相信耶稣为了担当你的罪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复活。这样我们就能称义!
耶稣已经应许我们,只要我们信他,就能被神称义:罗4:25:耶稣被交给我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了叫我们称义。5:9 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他免去 神的忿怒。这一点对于犹太人和外邦人是一样的!
在座的诸位,你相信这样的应许吗?你信耶稣就可以称义了。如果你的真的相信,你一定会很释放的,你的生命会被不断地改变和更新。无论你觉得自己多么糟糕、多么没有能力、多么智慧,像我一样、甚至多么罪恶,没有关系,只要你信耶稣,你就能够被那位全能上帝宣告无罪!如果是反过来,你觉得自己很不错,各方面表现良好,像曾经的我一样这样以为自己,你也要知道,你的行为并不能做得你在上帝面前称义,你也需要信靠主耶稣!就像保罗提醒当时的犹太人一样,今天我也借着这样的经文来提醒大家:不要自以为义,如果你有一点点好行为,有一点点小成就,那是上帝在你身上的恩典!而你也不可能靠自己这些东西去被神称义!唯有信靠耶稣才能被称义。
二、因信称义的误解(V17-V18)
对因信称义主要有两种误解,这两种误解恰恰相反:一种称为“律法主义”;一种称为“反律法主义”!这两种观点都是违背福音的!
“律法主义”认为:光信耶稣是不够的,不足以使得自己被神称义,还需要遵行一些律法,有足够好的行为才能得救,才能被神称义!犹太的假教师就持这种观点!今天我们也可能会是这样!持这种观点的人常会专注自己的行为、专注于律法,看看自己的行为是否达到了律法的标准。当他遵守了律法的时候,他可能会骄傲,觉得自己还不错,表现良好;当他没有遵守了律法的时候,他可能会自卑或者灰心,觉得自己很差,不能得救。这样观点会让人偏离福音,实际上否定了福音的充足性。
“反律法主义”刚好相反,走向另一个极端。这种观点认为:既然信耶稣就可以称义,完全不用遵行律法!那太好了!我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不用在乎任何规矩,不用有任何好行为!反正主耶稣已经保证我将来会被神称义。很显然,这样的人并没有真正地相信耶稣,他只是把耶稣当他犯罪的挡箭牌,当“因信称义”这个教义当作自己放纵情欲的借口。
那么当时的犹太人对因信称义存在哪种误解呢?律法主义!彼得后来之所以和外邦人隔开,不和他们一起吃饭,是为遵守摩西律法的要求。因为摩西律法有要求洁净的礼仪,而外邦人不会遵守的,犹太人认为外邦人不洁净。所以不和他们一起吃饭。也就是说,当时彼得这些犹太信徒的行为表明:光信耶稣是不够的,还需要遵行律法。
17节正是为了反驳这个观点。17 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断乎不是!
这句经文的意思是:我们这些犹太信徒一方面寻求在基督耶稣里称义,知道我们信耶稣就能够被称义了,信耶稣就被上帝看为无罪了,为什么另一方面又担心自己因为没遵守律法被人看作是罪人呢?如果有这种担心,就好像在说:是基督使我犯罪了!因为因信称义(信基督就可以称义)这样的教义告诉我们:不用遵行律法、不用受割礼。那这不是使人犯罪吗?所以基督使人犯罪了!保罗在这里给出强烈的反驳“断乎不是”(绝对不是)!基督是神,神是圣洁公义,他不可能使得人去犯罪!
18节保罗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回到律法主义是一个错误:18 我素来所拆毁的,若重新建造,这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保罗举了他自己的例子:保罗在信主以前,是虔诚的犹太教徒,他严格遵行律法,相信凭律法称义的道理。“素来所拆毁的”正是指这些道理,也就上面所讲的“律法主义”,保罗在信主之后把他过去所坚持的凭律法称义的道理都当作有损的,所以努力拆毁,也就是到处宣讲人可以凭信称义,不用遵行律法、不用受割礼。如果我保罗要重新回到“律法主义”,重新宣讲凭律法称义的道理,那就证明自己在犯罪了,因为这说明我不诚实事奉神、没有行在光明中,出尔反尔!虽然保罗在这里说的是他自己,但从上下文可以看得出来,保罗实际上是指彼得他们!因为他们相信耶稣因信称义之后,从律法的捆绑中出来,不用遵行律法,包括摩西律法中那些洁净的礼仪;可是之后又因为对耶路撒冷来的那些犹太基督徒的惧怕,重新和外邦人隔开,不和他们一起吃饭了,为了重新遵守摩西律法!所以彼得他们犯罪了,从因信称义转回到律法主义!这样的行为违背了福音!是对“因信称义”的误解!
在座的诸位,这给我们怎样的提醒呢?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可能像彼得一样,从相信福音、相信因信称义不知不觉又回到“律法主义”!我们可能也会曾经拆毁“律法”的重新建起来,让律法指引自己的行为!我们可能因为对福音的误解、对世界的妥协、对人的惧怕、或者内心的骄傲,所以时不时在努力遵行这个世界的律法,而不是被福音驱动!
比如,我们可能像世人一样看重自己在这个世界的成败得失、所拥有的东西、看重自己过怎样的一种物质生活、有着怎样的收入、有着怎样教育背景等等!当没有达到自己所期待的标准时,我们心里可能非常失落,尤其是看到周围的人在这些方都都比自己好的时候!而没有享受因信所带来的自由和喜乐!
再比如,这个世界告诉我们:到了一定的年龄必须结婚;结婚多长时间就必须有孩子!在这个城市生活必须有自己的房子和车!如果没有当我们没有达到这样的标准时,我们心里就背着千斤重担!殊不知这些并不称义的必要条件!
这个世界还告诉我们:在婚姻关系中必须保持经济独立,否则在家里没有地位,所以我们想办法掌握家里的财政大权,或者自己手里有足够的存款,否则我没有安全感!其实这个跟我们称义一点关系没有。
这个世界还告诉我们:当有亲戚、朋友、同学结婚、生娃或者找我们借钱的时候,我们必须送红包或者借给他们,所以我们宁愿夫妻吵架也送红包或者借钱给他们,否则不好意思!其实从福音的角度,夫妻关系更重要,而不是外界其他的关系或人情债!而借不借钱、是否给红包不是必须的,也不影响我们的称义,但是我们往往迫于这个世界的规则而承受很大的压力!没有自由!正确的做法是如果我们给别人或借给别人,是为了主,不给或者不借也是为了主!
其实除了这个世界的标准和律法,我们内心也可能会给自己设置了一些律法,让自己常常被这样的律法捆住!比如有人希望每天必须有自己安静的时间,当由于家人尤其是孩子打扰而不能安静,就会很烦躁,而没有意识到没有安静的时间正是上帝给自己当前的环境,让自己在这样的环境学会顺服和接受操练,不能安静并不影响自己被称义;有也人觉得家里必须收到很感激利索才可以,否则就不能接受,容易跟人发怒,结果让家人关系被破坏,自己也很受伤。我在工作中,曾经还是资浅的时候,觉得必须做到资深才满足,否则不能接受,当时觉得升为资深为重新得救还重要,一定要成为资深就成为我工作中的律法!
其实在教会服侍一样:我们很愿意看到果效,追求果效有时会成为一种律法!上次我讲道得到一些弟兄姐妹正面的反馈,后面我又被邀请到唯真教会讲道,也得到正面的反馈!所以我很期待今天的讲道也能有这样的果效,但是昨天就是预备不出来!有些问题想不清楚。于是内心充满挫败!我意识到自己被这个律法捆绑!我不能接受不能得到弟兄姐妹反馈的讲道!当我回到福音,意识到我不是靠我的讲道或者弟兄姐妹的评价称义!
其实这样的例子很多,当我辅导弟兄的时候,期待辅导有果效,对方的生命有成长,关系有改善,可是结果并不见得是这样。我也容易挫败!
在疫情期间,洪国弟兄姐妹给很多弟兄姐妹送了牛肉、羊肉、白菜,我当时似乎听到一个控告的声音:锦华,你太小气了,连根葱都没有给大家送过。。。这种控告深深抓住了。后来我想到罗8:33:神已经称我为义,没有什么能够使我与基督的爱隔绝!这让我有深深的平安!
等等!
弟兄姐妹们,现在还有什么样的标准和律法在捆绑着你,让你常常努力去遵行那些标准和律法呢?当你意识到这一点时,盼望你赶紧转向福音,相信自己因信称义,我们靠着相信耶稣基督就可以被神称义了!这样能够尽快得自由。所以我们不是必须达到这个世界标准或自己内心某个的标准,而是凡事应当被福音驱动!因着主耶稣的爱,因着主耶稣慷慨地赐给自己永恒的生命,所以看重主耶稣所看重的,以爱神和爱人作为我们一切决定的着眼点!从而活出福音、在生活中去彰显福音!下面我们进入第三部分:因信称义的果效!
三、因信称义的果效(V17-V18)
刚刚上面谈到对于“因信称义”这一个教义的另一个误解就是“反律法主义”!其实“反律法主义”有点类似于今天我们所说的躺平,当然这里的“躺平”不是说我们通常所说的没有进取心、不去努力,而是说不追求敬虔,不追求好的行为,甚至随心所欲地犯罪,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所以是一种道德上或属灵上的躺平!
在当时加拉太的各教会,那些犹太假教师,因着反对保罗所传讲的因信称义的福音,所以就指出:按照保罗所传讲因信称义,会有让基督徒走向的“躺平”的风险!他们说:保罗主张因信称义,也就是信耶稣就可以得救了,那么这样的教义摒弃了律法,也就是鼓励人不要遵行律法,这样的教导会鼓励人去犯罪;会导致一个人可以信基督得救,然后肆意妄行,不再想要行善,反而去犯罪为所欲为。
那么实际情况会是这样吗?一个真正信耶稣、因信称义的人会不会在属灵“躺平”呢?真正的因信称义会带来什么果效呢?对于这一点:保罗在接下来的19-21节以给予很清晰的阐述!
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 神活着。 20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 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21 我不废掉 神的恩;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保罗首先强调:我借着律法,向律法死了!因为我发现自己没办法守全律法!所以按照我过去所相信行律法称义,那么只有死路一条。我不可能会靠着遵守那律法而被上帝称义。而律法只能是叫人知罪,让看到自己的罪、看到自己的无能为力!
但是,如果我向律法死了,律法对我不再有约束力了!为什么?在罗7讲了律法是在人活着的时候约束人,而一个人死了,就不被律法约束!经文举了一个例子,如果一个女人她的丈夫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再嫁给别人,也不是犯罪。而一个真正信耶稣的人,他的罪性的老我已经主耶稣一起被钉在十字架了上,与主耶稣死了!罗7: 4 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 神。 5 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 6 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侍主,要按着心灵(“心灵”或作“圣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
这段经文告诉我们:当我们信靠基督,与基督超自然地联合的时候,就是与基督一同向律法死了。因此,我们可以向神而活!就这里19节所讲的。
所以一个真正信耶稣、真正因信称义的人,不会追求遵行律法!而是转向神,向神活着,讨神的喜悦!同时我们也不需要遵行律法,因为基督已经为我们守全了律法!上帝因为我们信靠耶稣基督,所以把我们也看成为守全了律法!从根本上说,我们的心已经改变了!其实当我们向神而活的时候,会发自内心遵守更严格的律法,那就是基督的律法!以爱神和爱人如己为标准,这样的要求其实远超旧约关于行为上的律法!所以自然会好的行为!这就好比我们做父母当孩子不太愿意学习的时候,我们必须天天催着,几点起床,几点写作业,几点读书!但是,当这个孩子突然有一天发自内心地意识到学习是自己的事情,都应当自己自觉完成。他从此就不需要父母催着啦,而是以比父母对更高的要求来要求自己!这个时候,父母之前那要求就没用了。摩西律法对保罗而言正是如此,其实对我们而言也是这样!
20节做了进一步的解释: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 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这句经文非常深刻又形象地描了一个因信称义的生命!一个真正相信耶稣基督,被神称义的,与基督有超自然的联合!所以他原本从亚当来的罪性的生命已经跟耶稣同钉十字架,他原本追求世界、追求遵行律法、追求自我人生价值的生命已经死了!这里所说的“生命”不是指我们通常所理解的肉体的生命,而是指人的灵魂或者说人的心灵!就是人的非物质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这个人的心改变了!虽然这个人的身体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但他的心已经被彻底地更新了!他的所思所想所追求的和过去完全不同!一个人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他相信神的儿子耶稣基督对他舍己的,舍己到已经为他去死了!所以他愿意放下自己本来的老我的生命,让基督的生命借着自己的身体活出来!
弟兄姐妹们,这是你所相信的吗?你没有没常常想主耶稣爱你爱到为舍命,为的是救你脱离地狱永恒的刑罚!那么,如果你的真的相信,你愿意为主耶稣去活吗?你愿意凡事寻求并顺服他的心意?愿意为他去死吗?如果你真的愿的话,你会看到神在你生命中的工作,可能包括你处境的改变、你对神的信心的成长、你对人的爱心的提升等等!
 21 我不废掉 神的恩;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这句经文保罗强调我不再否定神的恩典!神让我借着信靠耶稣基督称义,是神赐给我白白恩典,并不是我赚来的!如果我试图借着遵行律法来被神称义,就说明我认为基督就白白死了,他死并不能偿还我的罪,还需要靠自己遵行律法来赚取救恩、来换得被神称义!其实这里再次指出彼得转回遵行摩西律法是违背福音的,是废掉神的恩典、弃绝神的恩典,所以这是很严重的错误!
亲爱的弟兄姐妹们,因信称义的果效就是一个人因着相信耶稣基督,他被神称义!而对这个人而言,一个人之所以能相信耶稣基督,是因为神在他心里超自然地做工,让他被重生,他与基督超自然地联合,于是他的心发生改变,他的生命被彻底更新!从此他不再被罪辖制,不再需要靠自己遵行律法来试图被神称义!因为神已经把耶稣基督的公义加在他身上!因耶稣基督已经为他去死,并且第三天复活,已经担当了他所有的罪!他因信靠耶稣基督就能被称义了!这是一个多么美好且宝贵的消息!
因信称义带给我们什么应用:
1)    帮助我们更加有安全感。我们知道自己是因信耶稣基督而称义,那就可以有十足的信心和安全感,知道他们与上帝的关系是稳固的,不是基于自己的行为而是基于上帝的恩典。如果你现在没有安全感,请相信因信称义!
2)    帮助我们更加谦卑和感恩。因为救恩是上帝的恩典,称义是上帝透过主耶稣做成的,我们在这件事上毫无贡献!所以我们在这件事对神、对基督要有深深的感恩!这是你所相信的吗?
3)    改变我们服侍的动机。 因信称义让我们知道的善行和服侍不再是为了赚取上帝的喜悦或是为了保证救恩,而是出于对上帝的爱和对祂所赐恩典的回应。弟兄姐妹,这是你服侍的动机吗?
在座的诸位,回到我一开始讲的那个案例,也许你觉得自己不像那两个杀人犯一样罪孽深重!似乎你比他们的道德品行高尚很多,但是,在神眼里,你跟他们一样是罪人!从永恒的角度看,你的罪和他们的所产生的后果是一样的:就是下到地狱去承受永恒的痛苦!所以,你千万不要觉得自己还挺好的,也不要试图通过自己的好行为去博得那位至高的神的认可!你根本就达不到他的标准。而唯有信靠主耶稣,才你是唯一的出路,对我们所有人都一样!所以如果你还没有相信,盼望你今天就能认罪悔改相信他!从此你就有了永恒的生命,将来在天国永远地和主耶稣同在!
我们一起来祷告。

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