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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18:18的“释放”和“捆绑”到底是什么意思?

admin, 18 十月, 2021

我们必须得承认,这是一句颇有争议的经文,不同的学者会有各种不同的解释。出于牧会的需要,我们尝试从上下文的角度来简单解释一下。

首先18:18的上文是讲教会纪律的经文。17节提到如果一个人一直在罪中都不悔改,到了教会层面还是不听,教会就把他当做不信的人一样看待。教会一般如何处理教会纪律的问题呢?透过聚集。林前5章就提到一个案例,就是教会聚会的时候做出的(林前5:4)。

然后我们看18:18的第一处下文。18:19-20提到了“聚会”,主说会和聚会同在,而且天父的意思会和他们同心合意的决定是一致的。从这里可以看到,这里的“聚会”和前面处理教会纪律的“聚会”是一致的。

然后我们看18:18远一点的下文,就是18:21-35节提到饶恕的事情。里面提到主人饶恕那位欠一千万银子的仆人的时候,用了“释放”这个词(18:27)。这个词和18:18节的“释放”的词根是一样的,都是“放松”“松开”“解开”的意思。所以18:18节的“释放”可能和赦免有关。约20:23也提到耶稣给教会赦罪的权柄。

然后我们看教会纪律的一个实际案例。林后2:5-10提到要恢复一个悔改的人,保罗强调要赦免他,他们赦免谁,保罗就赦免谁,而且是在基督前为他们赦免的。说明保罗有信心这是合乎主耶稣基督的心意的,当然也是合乎天父的心意的。林前5章提到教会要处理一个和继母淫乱的人时候,保罗郑重提到自己的心和他们同在,已经审判了那一个人(5:3),5:12也提到要审判教会内的人。而我们知道“审判”相当于“赦免”的对立面,审判一个人等于不赦免他的罪,给他一定程度的惩罚或管教。

综上所述,太18:18是指神赐给教会权柄来执行教会纪律的经文。神赐给教会权柄,当教会整体同心合意地执行教会纪律的时候,主会和教会同在,一起审判那位应该被审判的人,当教会整体决定赦免和恢复已经悔改的人的时候,主也和教会同在,一起赦免这位已经悔改的人。

需要留意的是,这是关于教会权柄的经文,而不是关于一个人是否得救的经文。也就是说这段经文是关于教会要如何对待一个在罪中不悔改或已经悔改的人,是要把他当做基督徒看待,还是非基督徒看待,并不等于决定这个人在永恒中的救恩。救恩是属于神的,不是属于教会的(因为教会可能会做错决定)。林前5:4-5提到要开除一位在罪中不悔改的弟兄的时候,保罗就说“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也就是说这个人的得救还是有可能的,被开除不等于灵魂的失丧。

朋友,这么解释您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