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身:今天普遍的问题是人藐视或不重视教会的权柄。教会不是某一个人、某一个牧者,也不是同工会或执委会,“教会”这个词的希腊文的意思是“呼召出来的聚集”,可以指任何的会众或一起聚会,用在新约的时候是指被主呼召出来的信徒的聚集,所以对于会友制的教会,教会就是会友的集体,他们会有不同形式的聚集,通常主日是全教会的聚集。藐视教会的权柄有如下几个表现:
1、牧者篡夺教会的权柄,自己一手遮天,没有把教会该有的权柄还给教会。
2、信徒不看重教会的权柄,没有在需要参与或使用权柄的时候认真、积极参与。
3、大家对于教会的决定不够重视,也不愿意顺服,或没有忠心履行。
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认识教会有关的权柄:
一、人都是悖逆的,尤其对于权柄。
创3告诉我们人以自己为神,自以为有智慧,都想要权柄,都想控制别人--创3:16下。不愿意顺服和做仆人。本质是骄傲。
二、耶稣为了拯救我们,来做我们的仆人,最终放弃了所有的权柄,并惨死在罪人手中。
太20:26-27;腓2:5-8.
三、我们只有相信这位钉死在十字架的耶稣,才会为了主而放弃权柄来服侍人,来顺服主所赐的权柄,同时也是因为主的赏赐是公平的。
背十字架意味着去死,放弃自己来成就主的旨意,因为主会给自己更多。顺服权柄意味着受苦,包括教会的权柄(彼前2:18-21)。
四、主赐给教会的权柄有两种:牧者和会友集体。这两者各有不同。
会友集体有什么权柄呢?教会有什么权柄呢?1、入会和开除;2、选举牧者执事;3、决定教会信仰告白、会友盟约、章程等基本文件。详见《会友都有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
需要留意的是:太18:17提到一个人被看做不信的人,不是因为这个人的罪有多大,从上下文以及相关经文没有看到这样的限定,乃是因为这个人最终违背了教会的决定。到了教会层面了这个人都不悔改,甚至连教会的都不听,等于严重冒犯了教会的权柄,太18:18说教会捆绑的天上也捆绑,教会释放的天上也释放,而且2-3个人聚会,主就在中间(太18:20),教会的决定就等于主的决定,所以教会要严严惩治这个人。林前5章确实提到了严重的罪--和继母同居的情况,但是林前5:5:11;6:9-10告诉我们涉及教会纪律的不仅仅是所谓的严重的罪。详见《太18:17是什么意思?》。在旧约,一个人如果不听审判官的,是要被石头打死了,所以神对于顺服属灵的权柄是很看重的。
信徒选出自己的牧者执事,是会友整体行使主所赐的权柄,也就是“教会”的权柄,透过投票确认这是主赐给我们的牧者执事等,而且是经过观察和试验和祷告之后才确认的。弗4:11 神所赐的有牧师和教师。。。两个人主就在我们中间,主是教会的头,教会是基督的身体,牧者是主带领大家选出来的。表面上是教会选出来的,其实是主或圣灵所立的。因为主和大家同在,圣灵也参与在其中。牧者是主所立的,或圣灵所立的群羊的监督,牧者需要对主、对教会尽忠(徒14:23;20:28)。主因为爱他的教会,为他的教会舍命,所以把某些牧者执事赐给教会。牧者应该忠心牧养群羊,带领群羊走主的道路,荣耀主的名,也蒙主的祝福。
牧者是愿意效法耶稣来服侍大家和牧养大家的(彼前5:1-4),是愿意做基督徒的榜样的,不是用权柄来控制大家的。做头的要做仆人(太20:26-27)。执事也是如此。会众则需要敬重和顺服牧者执事,就等于顺服神了。因为他们是神所设立的在教会的权柄(来13:17;帖前5:12-13)。
对牧者执事的要求和世界上的相比是高还是低?
1、从文凭或教育水平的角度,对牧者执事的要求是低的。
2、从个人生活、家庭生活、社会或职场生活、教会生活、呼召等的角度,对牧者执事的要求是高的。选出来的牧者执事就是神所召的或神所立的。
关于任期的问题如何看?
1、圣经没有对于任期有任何的规定,所以不设立任期是没有问题的。无论是否设立任期,各有优缺点。
2、对于没有任期的牧者执事而言,他们是神所立的权柄,他们被大家确认是神一步步的带领,等于大家在神的带领下在诸多肢体中被确认为有特定功能的、领袖性质的肢体,如果他们要离开也需要大家有同心合意的看见,需要确认这是神的带领(无论辞职还是弹劾还是换岗)。而不是随意更换,或自己想换就换。
关于薪水的问题呢?
1、提前5:17-18提到工人要得工价,这是不大容易的,对于刚开始的教会是不大可能的。对于当时已经有一定年头和规模的以弗所教会会容易一些。
2、工人首先要对主忠心,努力按照主的心意服侍,等教会慢慢成长,做到这一点是可能的。
3、工人不是奔着薪水,也不是为了工价,乃是为了从主耶稣那里得的工价来服侍,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带职,如同保罗。这是对信心的考验。
牧者也可能有错。如何防备或处理?提前5:19--2个以上的状子才可以收. 提摩太当时以弗所牧者之一(1:3)。提前4:14 众长老按手立他为长老或牧者。提前3:15提到保罗写信的目的是让他知道如何牧会。什么人收?其他的牧者。如果牧者只有一个或都出问题,执事收。
为什么牧者2-3个更好?可以彼此督责。3个人的话可以2个为多数。如果一个人出了问题,另外1-2个人可以一起处理。这个人则需要回避。3个牧者是最理想的,耶稣是这么做,安提阿教会也是。但是不等于1-2个牧者就是犯罪。如果只有2个牧者,一个牧者的问题可以由另外的牧者和执事一起商议决定和解决。另外的牧者则需要顺服这样的权柄。如果只有一个牧者或2个牧者都出问题,按照纪律手册挽回之后可以投诉到执事。如果两个牧者都提出辞职或被弹劾,执事来负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