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明白这两句经文中的“律法”的意思,我们需要仔细看上下文:
1、上文是罗3:9-18证明了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所引用的经文有诗篇和以赛亚书有关的经文,所描述的人有犹太人也有外邦人。
2、19节提到律法的目的之一是让普世的人都在审判之下。
3、林前9:20-21;罗2:17-18提到摩西律法只是给了犹太人,而不是外邦人。
4、罗2:12提到在摩西律法之下犯罪的,会按照摩西律法受审判,没有摩西律法的,就不按照摩西律法灭亡。
5、罗2:15提到外邦人的心里有律法的功用(work of law),这到底是什么?肯定不是摩西律法。
6、罗1:19-32定全世界的人的罪的时候,并没有引用摩西律法,乃是指出神的基本属性刻在人的心里,然后罗列出一系列的罪,也不是按照摩西律法。既然这是新约的启示一部分,说明这是新约之下定罪的一种方式。其实旧约在摩西律法之前,罪已经存在,只是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罗5:13)。
7、创1:27提到神按照人的形象造人,弗4:23提到新人会有真理、仁义和圣洁。罗3:23说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因此但是和神的形象不一致的都是亏缺神的荣耀的行为。
8、可12:30-31耶稣讲摩西律法总结为最大的两条诫命:爱神和爱人。
所以我们的总结是:
1、神造人的时候就把摩西律法的功用启示在人的心里,这不是全套摩西律法的规条,乃是神造人的时候给人关于对神、对人际关系的基本启示,有真理、仁义、圣洁等,这是和神的道德属性一致的要求,是神的形象一致的基本表现。如果一定要给一个和律法有关的名字,就是道德律,但是不是一些神学家所认为的摩西十诫。
2、摩西律法是神根据在人里面的基本启示和针对以色列民当时的情况所指定的律法,和神给人的基本启示或道德属性是一致的。
3、如果要把基本的启示总结为两条,就是爱神和爱人,这可以说总结了律法的功用的精髓。
4、新约的文本在定人的罪的时候,一方面用律法的功用的诸多表现(罗1:19-32),这里面有对神和对人的两方面的表现,一方面用旧约的文本来告诉我们全人类都是有罪的(罗3:10-19),从根本上也是违背了律法的功用,也就是与神造人的形象不一致,也亏缺了神的荣耀,一方面是新约的从耶稣和使徒而来的诸多教导,这包含了两条最大的诫命,也包含了刻在人心里的律法的功用,以及在新约之下主具体的命令。
所以罗3:19-20节的“律法”应该是指旧约的文本,而不是摩西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