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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人无法靠自己悔改,为什么还会有审判性的刚硬?

Maike, 28 七月, 2023

加尔文主义相信人是全然败坏的,靠自己是无法悔改认识神,认识耶稣基督的。因此有接下来的问题:既然人本身就是刚硬的,是不会悔改的,是不能讨神喜悦的,为什么圣经还有类似的描述,就是因着对人的审判或管教,神使人刚硬?

比如可4:11-12节提到主耶稣用谜语给人讲天国的道路,目的是不让他们明白,免得他们回转过来就得到赦免。

如果人本来就不会明白,为什么还给他们审判,让他们不明白?

我们需要留意一下上下文:
1、可4:25提到“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取”。说明神会给人不同的托付。
2、罗9:4提到神托付给以色列人诸约、律法等,说明他们不是一无所有。
3、约1:9说耶稣照亮一切在世上的人。虽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信主,但是也说明人有一定的基本认识。
4、罗2:15提到神给人有律法的功用,让人有良心判断对错。
5、罗1:19提到神把永恒和神性放在人的心里。
6、罗8:7-8提到没有得救的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也不能讨神的喜悦。
7、犹大是一个例子,犹大和耶稣一起3年多,对耶稣应该有很多的认识。但是最终没有真正认识耶稣。
8、可8:22-26用瞎子透过两步才得到医治的故事,以及门徒认识耶稣的过程,我们知道人对神、对基督的认识都是渐进的。
9、旧约的不义的先知巴兰其实也得到神的很多启示,但是他最终没有真正认识神,却走向了灭亡(彼后2:15)。

综上所述:
1、人对于神、道德、弥赛亚可能会有不同程度的认识。
2、认识神、主耶稣是神的主权,也有人的责任和努力。
3、人靠自己的智慧不认识神,同时也是因为神废掉人的智慧(林前1:19,21)。
4、人会自己刚硬不悔改和归向主耶稣,同时也是神对人的审判,让人的心里刚硬。虽然这两者是并行的,神的主权是最终起决定性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