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4:5提到“他的信就算(3049)为义”中的“算为”是什么意思?是指人得到的公义包含信心吗?
我们看圣经中一些类似的句子:
1、创31:15 拉结和利亚被父亲“当做”陌生人。
2、民18:27,30提到利未人的十一当纳“算作”场上的谷,酒榨的酒。
3、利7:18提到第三天的肉不“算为”祭。
上面经文中的“算做”“当做”的意思基本都是一样东西被看做另外一个东西。
这和诗篇106:30不同,那里的经文说非尼哈因为做了公义的行为,神给他的报答是公义。民25章记载了当时以色列人拜偶像,神要他们杀掉有关的人。非尼哈杀了被米甸的女人诱惑拜偶像的一个首领,所以他的义行被算做义,结果得到了神的赏赐(民25:12-13)。这和申6:25提到的一致。申6:25提到当以色列人遵守神的诫命,就是他们的公义了。启19:8提到义人见到耶稣的时候披戴的是自己所行的公义。
所有保罗那个时代的犹太人一般会认为亚伯拉罕的信心得到了公义作为赏赐。如同非尼哈一样。所以他们认为亚伯拉罕的信心也是一种功劳。
但是根据罗4:4-5的上下文,信心得到公义并不是工价,乃是白白的,是恩典。所以创15:6的意思更像是被当做另外一种东西的意思,而不是报酬。创15:16提到亚伯拉罕的信被算作义,其是指本来是罪人的亚伯拉罕在某种条件下被看做是义人。所以亚伯拉罕的信心不是一种让他赚得功德的行为,乃是被神宣布是公义的。
其实信心仅仅是一种渠道、方式、条件,让人可以得到公义或被宣布是公义的。罗4:23-24. 这也和其他地方的教导是一致的。比如罗5:1;腓3:8-9;来11;
信心的对象是神(罗4:5,17,24).什么样的信心呢?就如同亚伯拉罕,满心相信神所应许必能做成。根据罗4:24-25,神所应许的是耶稣死和复活。
参考资料:
https://tgc-documents.s3.amazonaws.com/carson/2004_vindication_of_imputation.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