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父母都会关心孩子的教育问题。社会上也能买到很多育儿专家写的书,网上也能读到很多有关的文章。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观点:
孩子的两岁之所以很糟糕是因为他们的需要没被满足。
孩子还小不能打,大了以后再打,打孩子是因为父母无能。
打孩子会让孩子更悖逆,会学习父母打别人,甚至会恨父母。
只要孩子“犯错”就必须打或责备(犯错其实是没达到父母的标准,未必是道德的问题)。
宝宝的问题(比如喜欢争抢,喜欢哭闹等)就是父母的问题,孩子的问题都是父母或环境导致的。
有的孩子天生就脾气大,天生就倔强,这是先天的问题,不能怪孩子。
不要去改正她不好的行为,而是去强化她好的行为。
要用物质奖励来强化孩子好的行为,这样孩子就会越来越好。
父母和孩子要平等,要做孩子的朋友,不需要树立权威。
太听话的孩子往往不聪明,没有主见,淘气的孩子有淘气的好处。
抢东西的孩子永远是不对的,被抢的永远是受害者。
孩子从小强势才不容易被欺负。
为了给孩子树立好的榜样,我要更加努力工作,全职爸爸或妈妈会给孩子不好的榜样。
要从小主动孩子能力的发掘和培养,绝对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我们需要把自己的孩子和别人的孩子比,这样可以刺激孩子成长,培养孩子的成就感。
你们还能想到哪些常见的看法?请私信我:maikemushi
这些看法对么?我们会一一来谈论这些问题。
当我们探讨亲子教育的时候,常常带有一些没有经过验证的假设,正是这些假设导致我们上述的结论。下面我们就来查验上述结论背后的假设:
1、做父母的都容易观察到孩子在2-3岁的时候比较悖逆,我行我素,不好管理,所以称为糟糕的两岁。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很多人认为是因为他们的需要没有得到满足。这个解释有几个假设:1)他们的需要被满足了就不会悖逆了。2)他们的父母满足了他们之前的需要,但是2-3岁期间突然不知道他们需要什么了,所以没有给与满足。这两个假设显然是经不起推敲的。我们很容易观察到,那些成天围绕孩子转,孩子要什么给什么的父母,他们的孩子在2-3岁的时候依然表现很糟糕,脾气反而更大。反而那些勤于训练孩子的父母,会看到孩子在2-3岁的过渡期并不是那么糟糕,虽然他们在某些时候表现出特别悖逆,但是也会很快过去。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呢?其实孩子生下来都是悖逆的,都是自我的,只是在不同的发育阶段的表现不同。很小的时候因为语言的能力,紧紧会用哭来表达自己,语言能力发达后,会说“我的”,“不”,“马上”等来表达自己,但是本质上都是自我和悖逆的。小的时候因为活动能力有限,可能只能用头的轻微摇动,手的摆动,脚的踢动来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情绪,长大一点可以用打人、扔东西、打滚、咬人等方式来表达自己。当孩子在2-3岁的时候,思维能力、语言能力、活动能力等有很大提高,他的自我和悖逆的表达明显提高,所以没有准备的父母容易变得束手无策。如果我们明白孩子的天性,孩子一生下来就好好训练孩子,让孩子不断学会顺服父母,即便孩子到了2-3岁也不会有太大问题。
圣经说得好:“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远远驱除”(箴言22:15)。
2、中国有句古话说“棍棒之下出孝子”,似乎好孩子是用棍棒打出来的。所以很多父母常常不分青红皂白,动不动就打孩子,而且很多时候纯粹为了发泄,或者很随意,心情好的时候就不管孩子,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把孩子痛打一顿。这是不对的。但是是否这意味着孩子绝对不能打呢?上面的第二个看法有2个假设:1)小时候打孩子会害了孩子。2)长大了打孩子的效果更好。这两个假设也是经不起推敲的。我们往往可以观察到,孩子大了更难管教,因为孩子对于疼痛的忍受力增强了,孩子可以哭闹的时间更长了,孩子表达悖逆的办法更多了,等孩子到了少年期,基本上就打不了了,孩子还可以自己离家出走,看你怎么打?或者孩子力气比你还大,个头比你还高,你怎么打?其实从小训练孩子,孩子越长大就越来越不需要打了。因为孩子越来越顺服了。
当然我们需要对“打孩子”下一个清晰的定义,否则容易和传统的棍棒相混淆。比较好的“打孩子”的定义是:给孩子足够的痛苦以让孩子学会顺服。孩子很小的时候,可能轻轻打他的手,他就知道要听话了。再大一些,可能需要小鞭子打得更疼一点,否则孩子会冲你笑,跟没有管教一样。等再大一些,可能需要打背部或屁股,用更大的疼痛帮助孩子记住不能悖逆。渐渐地,孩子就越来越听话,需要你管教的时候就越来越少了。
圣经说得好:“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箴言22:6)。
3、社会上有时候会爆出这样的消息:某某某孩子用暴力的方式对待别人,因为他来自暴力家庭。这些消息表面上似乎在告诉我们孩子暴力的原因来自于家庭。所以有人倡导说不要打孩子,免得孩子暴力。其实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已经看到:孩子从生下来就是悖逆的,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暴力的,只是孩子表达暴力的方式不同。孩子很容易效法周围环境中的暴力,当然包括父母的、其他小朋友的和电视电影里的。是否打孩子就一定会让孩子暴力呢?不是的。如同前面所述,如果正确地管教孩子,只会让孩子更加听话,而不会更加暴力。同时我们需要教导孩子,告诉孩子被管教的原因是因为不听话。管教孩子是为了他们的益处。他们打人是不对的,恨人也是不对的。这样可以帮助孩子区分被管教和他们打人之间的区别。所以当我们错误地管教孩子的时候,也需要向孩子道歉并改正,以便让孩子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才应该被管教。
另外,我们不能仅仅用管教来表达对孩子的爱,管教的目的是帮助孩子改正错误,更加顺服,而不是发泄父母的情绪,管教完了需要和孩子恢复关系。除了管教孩子,我们还需要用陪伴、安抚、玩耍、礼物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孩子的爱。对孩子的态度也需要展现更多的忍耐、温柔、体贴、原谅、良善等等。慢慢地,孩子会更加信任父母,更加爱父母,而不是疏离父母、恨恶父母了。
圣经说得好:“不忍用杖打儿子的,是恨恶他,疼爱儿子的,随时管教”(箴言13:24)。
4、很多父母容易犯这样的一个错误,就是把孩子当做自己的附属品,或达成自己愿望的一个工具,而且容易拿自己的孩子和别人比较,只要孩子没有达到自己的期待,就打或责备。这是对孩子的不尊重。这并不是说不可以从小训练孩子,或从小给孩子好的教育,而是说每一个孩子都是独特的,成长的速度也不一样,所拥有的天赋不一样,孩子的兴趣爱好也不一样,孩子拥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因为孩子也是人,不能把所有的孩子一刀切,也不能把孩子非人格化看待。我们训练孩子听父母的话,目的是为了训练孩子学会顺服权柄,以改变孩子天生的悖逆,同时能够因着孩子学会顺服而训练他们好的品格和习惯。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父母可以作为独裁者或暴君,想让孩子做什么孩子就必须做什么,想让孩子做到什么程度孩子就必须做到什么程度,丝毫不考虑孩子的能力和兴趣等等。
作为父母,最重要的是训练孩子分辨善恶,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美好的品格,而不是必须走父母规定的人生道路。当父母训练孩子一些好的习惯的时候,要考虑孩子的承受能力,当父母培养孩子的技能的时候,需要考虑孩子的兴趣爱好,而不是把孩子当做附属物而任意妄为。
圣经说得好“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创1:27)。孩子也有上帝的形象,是应该被尊重的。
5、我们的社会似乎流行这样的看法:人的行为或习惯要不就是原生家庭导致的,要不就是社会导致的。我们都很擅长把责任推卸给自己以外的因素。但是我们仔细想一想:如果环境是人的罪恶行为或不良习惯的决定性因素,为什么同样环境之下的人会有不同的反应呢?为什么同样的办法训练不同的人,结果却不一样呢?如果我们仔细观察身边的例子,就很容易看到环境确实是影响人的思想行为的重要因素,但绝对不是决定性因素。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能力和责任决定我们对于环境的回应。比如说同样被别人骂了一句,你可以决定骂回去,也可以决定一笑置之。
孩子也是如此。孩子可以去抢别人的东西,也可以默默地玩自己的东西。孩子可以选择哭闹来表达自己的不满,也可以选择顺服父母的最终决定。这些都是可以被训练的。孩子天性都是自我和悖逆的,只是表现的方式不同。即便天性内向的孩子,也会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不满或悖逆。所以孩子哭闹、争抢等毛病未必是父母引起的,但是如果孩子一直这样,甚至越演越烈,父母却没有进行恰当地训练和纠正,那就是父母的问题了。
圣经说得好:“孩童的动作,是否清洁、是否正直,都显明他的本性”(箴言20:11)。诗篇51:5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 。 ”这些经文告诉我们孩子生下来就是有罪的,都是自我的和悖逆的,所以对环境会有不良的反应,这是人的本性决定的。而且孩子小的时候还不太会掩盖自己的本性,会比较容易显露出来,这是纠正的最佳时机。当人越来越长大,思维越来越发达,犯罪的技术和对罪的掩盖越来越高明,就不容易发现和纠正了。这并不是说父母不需要反思自己,不需要改进自己做得不对或不够的地方,而是说不能把孩子的所有问题全都怪罪在父母的身上,孩子自己也需要改变。
6、前面曾经说过,孩子生下来就是自我和悖逆的,这不等于所有孩子的表现都是一样的,也不等于孩子不可以改进。训练孩子正是父母的责任。孩子生下来,有的可能相对安静一点,有的可能相对闹腾一点,这是很正常的。但是你一定能从孩子的一举一动中观察到孩子的自我和悖逆,这是表现不同而已。所以无论孩子天生如何,都是需要,也是可以被训练的,悖逆的行为都是可以被不断纠正的。
在这一方面父母常犯的错误是,要不就觉得孩子不会改变,所以很快就放弃了对孩子的训练,要不就是自己脾气一来的时候就给孩子一通狠揍,或者因为孩子的悖逆而在情感上疏离孩子,不给孩子什么好脸色。这些对孩子都是不好的,也会伤害孩子和父母的关系。
圣经说得好:“杖打和责备能敬爱增智慧,放纵的儿子使母亲羞愧”(箴言29:15)、“管教你的儿子,他就使你得安息,也必使你心里喜乐”(箴言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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