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经文对于基督徒和教会来说特别重要,所以我们有必要搞清楚。
一、大使命是给谁的?
表面上是给当时的11使徒的(太28:16)。其实他们只是当时门徒的代表。至少还有约120名(徒1:15)不在现场,他们也同样领受了大使命。如同徒1:8是耶稣给使徒的应许(徒1:2),他们必须呆在耶路撒冷直到领受圣灵。后来我们看到徒2:1-4中圣灵降临的时候,这120名左右的门徒也领受了圣灵,而不仅仅是使徒。
同时大使命也是主给当时的门徒的命令,他们要教导他们之后信主的人遵守这个大使命,这样代代相传,直到世界的末了。所以这是每一代基督徒和教会的大使命。
有人说这是给普世教会的大使命,而不是给每一个教会的。这是说不通的。因为要教训他们遵守主的所有命令,这是针对每一个教会的。如果仅仅是普世教会,是不是某一个具体的教会不需要遵守主的命令呢?显然不是的。
有人说这是给教会的大使命而已,而不是给每一个基督徒的使命。这也是说不通的。因为是否只有一部分基督徒要遵守主的命令,其他不需要遵守呢?是否只有一部分基督徒要传福音,其他基督徒不需要呢?彼前2:9说我们都需要传扬主的美德。所以使万民做主的门徒是给每一个基督徒的大使命,而不是给教会整体而已。
那是否意味着每一个基督徒都要给别人施洗呢?未必。这一句经文的主动词是“使万民做主的门徒”,其他都是分词,表明是伴随的情况。如果你到了一个没有教会的地方传福音,有人信主了,你当然要给别人施洗;如果是你带人来教会,这个人信主了,你就未必要给这个人施洗,可能是教会的牧者或指定的人给这个人施洗。
二、大使命的范围是?
从解经的原则来看,我们需要知道一个词在不同的上下文的意思可能是不同的。上下文才是解经的钥匙。
“民”这个字的原文是“εθνη”(1484),在不同的上下文有不同的意思。比如徒13:48;22:21;林前12:2;弗3:6指相对于犹太人的外邦人。罗4:17提到亚伯拉罕做“多国”的父,指的是包含犹太人和外邦人的父,“国(1484)”这里不是“国家”的意思,乃是不同群体的意思。
那么这里的“万民”是什么意思呢?
从启5:9-10;7:9-10来看,大使命的最终完成是各国(1484)、各族(5443)、各民(2992)、各方(1100)中都有人归于神和敬拜神。徒3:25神对亚伯拉罕发预言说“地上的万族(3965)都要因你的后裔得福”。这里的“族”是比家族大一些的概念。根据创10:5记载,在神变乱人类的语言之后,人类是根据方、族(5443)、国(1484)来居住的。徒17:26提到神从一本早出万族(1484)的人。而五旬节的时候发生了翻转,各国(1484)的人从天下来朝圣,听到了门徒在说他们的方言(1100)(徒2:5,11)。因此可见,这几个词的意思是相近的。
罗15:11提到“外邦(1484)啊,你们都当赞美主,万民(2992)啊,你们都当颂赞他”。这里引用的经文是诗篇117:1,意思是“万国啊,你们都当赞美耶和华,万民啊,你们都当颂赞他”。因为诗篇常用的是近义或同义平行结构,前后的经文的意思是差不多的。创25:23提到的“两国”和“两族”也是类似的意思,因为指的都是雅各和以扫的后代。由此可见,“国(1484)”和“民(2992)”的意思是差不多的。这里都是指将来万民都要来赞美敬拜主。这正是前面启示录的经文所提到的情景。
从上下文以及使徒行转的执行情况来说,“万民”不应该仅仅是指外邦人,乃是指所有的族群。使徒们给犹太人传福音,也给外邦人传福音。耶稣的权柄覆盖万有,他也有权柄让万族做他的门徒。保罗宣称到处传了耶稣基督的福音,同时他的志向是不在基督的名被称过的地方传福音,但是他却在罗马书中告诉罗马的教会他预备要从罗马经过去西班牙传福音。因为保罗实际上并没有向每一个耶路撒冷的人、每一个罗马的人、每一个安提阿的人、每一个他所走过的城市或地方的人传福音,所以保罗对大使命的理解显然是不同的地方的族群,而不是每一个人。同时大使命也不可能让每一个人成为主的门徒,这样就没有得救的人了。
大使命也意味着亚伯拉罕之约的“地上的万民都因你得福(创12:3)”开始得以实现,创18:18;22:18重复了类似的内容,而且其中“万民”的七十士译本和太28:19中的“万民”的希腊文是一样的。而且加3:16指明创22:18提到的“某一个亚伯拉罕的后裔”就是耶稣基督。
大使命也意味着但7:13-14中的异象最终得到实现。但7:13-14说“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被领到亘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权柄、荣耀、国度、使各方各国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权柄是永远的、不能废去、他的国必不败坏。”。最终各个族群的人都来侍奉主,这也是启示录给我们的大结局。如果大使命不包含万民,这些目标就不可能实现。罗10:14是对的,“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国”、“族”、“民”、“方”的意思是差不多的,是人类族群的最小单位,他们住在一起、说一样的语言、有一样的文化。而不是现在的国家的概念。在宣教学上称之为“people group族群”。
著名的joshuaproject.net网站上对于族群的定义如下:
"A significantly large group of individuals who perceive themselves to have a common affinity for one another because of their shared language, religion, , residence, class or caste, situation, etc., or combinations of these. For evangelization purposes, a people group is the largest group within which the Gospel can spread as a church planting movement without encountering barriers of understanding or acceptance."“族群”是这样一群个体,他们认为自己拥有共同的亲密关系,这样的关系是基于他们共同的语言、宗教或信仰、宗族、居住地、阶层或背景、处境或这些的联合。出于传福音的缘故,我们把族群定义为当福音以植堂的方式来传播的时候没有遇到在理解和接受方面的拦阻的最大范围的群体。
有人说可16:15提到要传福音给每一个受造的人,是否太28:19-20也是指传给族群的每一个人,而不是每一个族群?
答:这两处经文强调的是不同的侧面,可16:15强调的是传福音,我们传福音是不分人的,可以向所有热传福音,而太28:19-20强调的不仅仅是传福音,而且是让人归向主,成为主的门徒,我们做不到(也不是主的计划)让那个每一个人做主的门徒,但是可以在每一个族群为主得门徒。太24:14提到向万民做见证也是类似的意思。路24:47提到的“传到万邦”也是类似的。再结合启示录有关大使命完成的记载,结论应该是每一个族群都有主的门徒,都有敬拜主的人。而且可16:15是否是原稿的一部分还是后来加上去的,文本批判的学者们也没有定论。
亲爱的读者,您明白了吗?
参考资料:
Davies, W. D., and Dale C. Allison写的马太福音注释
R. T. France写的马太福音注释
John Nolland写的马太福音注释
D. A. Carson的马太福音注释
Ulrich Luz 的马太福音注释
Frederick Dale Bruner的马太福音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