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7:8的和合本翻译是这样的:"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其中"没有嫁娶"这个词的原文在新约中只出现4次,全都出现在林前7章,分别是林前7:8;7:11;7:32;7:34。而林前7章是整本新约圣经中跟婚姻有关的主题最详细的教导之一,所以值得我们花时间好好查考一下。
"没有嫁娶的"这个词在其他译本又翻译为"没有结婚的""未婚的"。为了方便,以下我们统称为"未婚的"。
那么,"未婚的"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主流的看法有两种:一种是指"不在婚姻里"或者是"离婚的",也就是"曾经在婚姻里又离开了的",一种是指"单身的"或"处女"或"丧偶的",也就是"没有在婚约里的"。
按照第一种说法,保罗应该是离过婚的或丧偶的(林前7:8),因为这里保罗要别人效法他。这样的话离婚的人只要禁止不住就可以再婚(林前7:9),按照第二种说法,保罗应该是没有结过婚或丧偶的,离过婚的人是不可以再婚的(林前7:11)。到底哪一种说法对呢?还是没有办法有任何结论?
确定一个词的意思的关键是看上下文。同一个词在不同的上下文可能会有不同的意思。解经的时候需要优先考虑紧密的上下文,然后才是远一些的上下文。
首先,林前7:11提到若妻子离开丈夫,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这里"不可再嫁"的原文是"保持在没有嫁娶的状态里面"的意思,其中有"没有嫁娶"这个词。所以"没有嫁娶的"或"未婚的"至少有可能包括已经离婚的人的状况。
其次,在林前7中,"没有嫁娶"和"嫁娶"是相对的,保罗拿“没有嫁娶的”和“已经嫁娶的”作了一个比较。林前7中有7次提到"嫁娶""娶妻""出嫁""成亲"(原文都是同一个词),包括林前7:9;7:10;7:28;7:33;7:34;7:36;7:39。从7:39可以看到"嫁娶"这个词意味着进入婚姻,而且提到寡妇可以进入婚姻。所以"没有嫁娶"或"未婚的"应该是指不在婚姻里面的情况,可以包括没有结过婚的,以及失去配偶的,也可能是离过婚的。至于7:8是否能包括离婚的人需要看下面一个分析。
其三,林前7:10单独提到已经嫁娶的,就是已经在婚约里面的。主给他们的命令很简单,就是不能离婚,即便离婚了,要不保持独身,要不和原配偶和好,这更加说明婚约是一个盟约,即便离婚了,婚约也还在,夫妻在婚约的约束之中,没有得到自由,所以不能和其他人再婚。7:11节也特别提到和"丈夫和好",说明已经离婚的对方依然是你的丈夫。
其四,如果查考整本圣经,我们会知道圣经里所提到的婚姻是盟约(玛2:14;箴言2:17),而盟约在圣经里就是生死之约,只有一方死亡才解除的约定。包括约拿单和大卫的盟约(撒上18:1-4)、基遍人和以色列人的盟约(书9章)等。创2:24说婚姻就是“二人成为一体”,一体如何破除?只有死亡。林前7:39也告诉我们婚姻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在盟约里面是不自由的,是被约束的,当丈夫死了,妻子成为寡妇之后才能进入新的盟约。有人可能会说:太5:32和19:9不是说淫乱可以离婚么?我们是否应该考虑圣经其他关于离婚和再婚的经文?关于这个问题请阅读专文《基督徒可以离婚和再婚么?》,里面会考虑到圣经几乎所有和离婚再婚有关的经文。
有人说因为林前7:8-9说没有嫁娶的和寡妇是可以嫁娶的,这里“没有嫁娶的”应该是包含离婚的,所以离婚的应该有可以再婚的。而且林前7:15也暗示如果不信的一方要离去,离婚和再婚也是可以的。因此不能单独根据7:10-11和7:39得出不可离婚和再婚的结论。这种说法对吗?
答:其实这种说法更难站得住脚。原因如下:1、如果7:8-9支持所有离婚的只要欲火攻心就可以再婚,这样的意思就直接和7:10-11产生矛盾,因为7:11直接说不可再婚,只能保持独身或和原配偶和好。2、7:12-16提到的情况是不信的人一定要离开的情况,而且这样的事情已经影响了和睦,7:15节的“要离去”的原文是“已经离开”或“已经在分开的状态”的意思,当时的信主的一方为了拯救对方的缘故,可能拼命想让对方回来,或不允许对方分开,所以已经没有一点和睦或充满了冲突。所以保罗说“就让他离去吧!”。这不等于说保罗赞同离婚,而是没有办法,或已经信主的这一方完全是被动的离婚,即便不同意到最后也没有办法,因为对方已经走了。所以信主的这一方是没有责任的。这就是保罗所说的“遇到这样的事都不必约束”。但是这不等于保罗同意再婚的。这里并没有提到再婚的事情。而且也不能确保已经离开的配偶永远不会回来。3、从以经解经的角度,从用清楚的经文来解释模糊的经文的角度,虽然7:8-9和7:15可能暗含离婚者再婚的可能,但是7:10-11以及7:39是意思更为清楚的经文,就是离婚和再婚都是不可以的。所以我们认为林前7章是反对离婚和再婚的看法依然是站立得住的。
综上所述,我们总结如下:
1、林前7:8中"没有嫁娶的"应该是指从来没有进去婚姻的,因为7:9提到他们可以嫁娶。如果其中包括离婚的人,就和林前7:10-11相矛盾,这违背了圣经的一致性。而林前7:11中的"不可再嫁"是指一直维持在没有在婚姻生活里的状态中,但是不等于没有婚约,原配的丈夫依然是丈夫。
2、林前7:32谈到"未婚的"或"没有娶妻的"是为主的事情挂虑,而相对应的33节提到的"娶了妻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妻子喜悦。所以这里"未婚的"可以包含从来没有进入婚姻的、已经离婚的和丧偶的。林前7:34的意思比较难以确定一些,因为原文不同手抄本的意思略有区别。一个版本是类似和合本所翻译的。在这里把"处女"和"没有出嫁的"或"未婚的"并列,说明这里"没有出嫁的"是指从来没有进入婚姻的人。另一个版本是类似新汉语译本所翻译的。其意思是"没有结婚的女子和处女挂念的是主的事",说明这里"没有出嫁的"或"没有结婚的女子"可以包括已经离婚的和丧偶的。这和林前7:39-40的意见是一致的,保罗鼓励丧偶的人保持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