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洗派或再洗礼派的由来
- 起源:
- 时间:16世纪初,约1520年代。
- 地点:主要在瑞士、德国和荷兰等地,起源于宗教改革(Reformation)期间。
- 背景:重洗派是激进宗教改革(Radical Reformation)的一部分,区别于马丁·路德(Lutheran)和加尔文(Reformed)的“主流改革”。他们不满天主教和主流新教(如路德宗、归正宗)与国家权力的结合,寻求更彻底的教会改革。
- 名称来源:因主张“重新洗礼”(Anabaptism,希腊语“再次洗礼”),即拒绝婴儿洗礼,要求成人信徒重新接受洗礼,故名“重洗派”。
- 关键事件:
- 1525年:瑞士苏黎世,康拉德·格雷贝尔(Conrad Grebel)、菲利克斯·曼茨(Felix Manz)等人因反对婴儿洗礼,公开为信徒施洗,标志重洗派运动的开始。
- 传播:运动迅速扩展至德国(托马斯·闵采尔,Thomas Müntzer)、荷兰(门诺·西蒙斯,Menno Simons)等地,形成多样化的重洗派团体。
二、重洗派的历史发展
- 早期发展(1520-1530年代):
- 瑞士再洗礼派:以格雷贝尔和曼茨为代表,主张信徒洗礼、教会自治和平等主义。1527年,《施莱特海姆信条》(Schleitheim Confession)由米迦勒·萨特勒(Michael Sattler)制定,成为早期重洗派的核心信仰声明。
- 南德意志与奥地利:托马斯·闵采尔领导的农民起义(1524-1525)与重洗派部分理念重合,但其激进暴力行动导致重洗派被污名化。
- 闵斯特叛乱(1534-1535):荷兰重洗派领袖扬·马蒂斯(Jan Matthys)和扬·范·莱顿(Jan van Leiden)在德国闵斯特建立神权政权,引发暴力冲突,被天主教和新教联军镇压。此事件严重损害重洗派声誉。
- 中期发展(1540-1600):
- 门诺派(Mennonites):门诺·西蒙斯在荷兰重塑重洗派,强调非暴力、和平主义和社区生活,奠定现代门诺派基础。
- 胡特派(Hutterites):由雅各布·胡特(Jakob Hutter)领导,主张财产共有,形成集体主义社区,主要在摩拉维亚(今捷克)发展。
- 迫害与流散:重洗派因拒绝国家教会和激进立场,在欧洲各地受迫害,许多人逃往东欧或北美。
- 现代发展(17世纪至今):
- 重洗派后裔包括门诺派、胡特派和阿米什派(Amish),主要分布在北美、欧洲和非洲。
- 强调和平主义、简朴生活和社区自治,重洗派在社会服务和人道主义工作中有重要影响。
三、重洗派的教义
重洗的教义因团体多样而有所差异,但核心原则包括:
- 信徒洗礼(Believer’s Baptism):
- 只有悔改信主的成人可接受洗礼(全身浸没),婴儿洗礼无效,因其缺乏个人信仰。
- 洗礼是信徒加入教会的标志,象征灵性重生。
- 教会自治与分离:
- 教会由信徒组成,独立于国家或世俗权威,采用会众制(congregational polity)。
- 主张与世俗社会分离,强调“纯洁教会”,拒绝与腐败的教会或政府合作。
- 和平主义:
- 大多数重洗派(如门诺派)反对暴力,拒绝服兵役或参与战争,强调效法基督的非暴力原则。
- 信徒皆祭司:
- 每个信徒可直接与神沟通,无需神职人员中介,强调平等主义。
- 简朴生活:
- 反对奢侈,倡导简朴、谦卑的生活方式,部分团体(如胡特派)实行财产共有。
- 纪律与团契:
- 强调教会纪律(如逐出不悔改成员),维护教会纯洁。
- 重视信徒团契,共同承担信仰生活。
- 末世论:
- 早期重洗派(如闵斯特派)强调基督即将来临,部分团体因此采取激进行动。
四、与当时其他宗派的关系
- 与天主教:
- 对立:重洗派否定天主教的圣事(如婴儿洗礼)、等级制度和教皇权威,被视为异端。天主教通过宗教裁判所迫害再洗礼派,如1527年处死米迦勒·萨特勒。
- 原因:重洗派拒绝国家教会模式,主张政教分离,因此挑战天主教的政治和宗教权威。
- 与路德宗(Lutheranism):
- 冲突:路德宗支持婴儿洗礼和国家教会(如德国诸侯控制教会),视重洗派为颠覆秩序的异端。马丁·路德批评重洗派的信徒洗礼和分离主义。
- 交集:两者都强调圣经权威,但重洗派更激进,拒绝与世俗权力妥协,拒绝和政治联合。
- 与归正宗或改革宗(Reformed Church,加尔文主义):
- 分歧:归正宗(如加尔文的日内瓦教会)支持婴儿洗礼和长老制,批评重洗派的信徒洗礼和会众制。苏黎世改革家乌尔里希·茨温利(Ulrich Zwingli)迫害重洗派,如1527年淹死菲利克斯·曼茨。
- 交集:部分重洗派(如瑞士派)受加尔文主义影响,接受预定论,但拒绝归正宗的国家教会模式。
- 与浸信会(Baptists):
- 关系:浸信会与重洗派在信徒洗礼和教会自治上有相似之处,但并非直接继承关系。浸信会起源于17世纪英国分离主义运动,受会众制(Congregationalism)影响更大。
- 相似点:
- 两者都坚持信徒洗礼(成人浸礼)和教会自治,反对婴儿洗礼和国家教会。
- 浸信会早期领袖(如约翰·史密斯,1609年在荷兰)可能受重洗派(如门诺派)启发,采纳信徒洗礼。
- 区别:
- 神学:浸信会(尤其是特殊浸信会)多持加尔文主义,强调预定论;重洗派神学多样,部分团体(如门诺派)倾向和平主义而非系统神学。
- 组织:浸信会形成更系统化的宗派(如特殊浸信会、普通浸信会),重洗派则以松散团体为主。
- 立场:浸信会更注重宗教自由和布道,部分团体(如美南浸信会)接受与政府合作;再洗礼派多持分离主义,拒绝世俗权威。
- 历史交集:17世纪,浸信会在荷兰与门诺派接触,借鉴信徒洗礼理念。《第一伦敦浸信会信条(1644)》明确区分浸信会与重洗派,澄清浸信会不持极端立场(如财产共有或反政府)。
五、为何再洗礼派受迫害
重洗派在16-17世纪欧洲受到天主教、路德宗和归正宗的广泛迫害,原因如下:
- 挑战国家教会:
- 重洗派拒绝婴儿洗礼和国家教会,主张教会与国家分离,威胁了天主教和新教的政教合一模式。婴儿洗礼被视为公民身份的标志,拒绝洗礼被视为叛国。
- 例:苏黎世当局视重洗派为社会秩序的威胁,1527年起处决其领袖。
- 激进行动的污名:
- 闵斯特叛乱(1534-1535)中,部分重洗派建立暴力神权政权,导致天主教和新教联手镇压。此事件使重洗派被普遍视为危险的极端派别。
- 尽管多数重洗派(如门诺派)主张和平主义,但闵斯特事件的影响长期污名化整个运动。
- 神学异端指控:
- 重洗派的信徒洗礼、和平主义和分离主义被天主教和主流新教视为异端。天主教将重洗派与中世纪异端(如卡特里派)相提并论,路德宗和归正宗则批评其否定婴儿洗礼的神学依据。
- 社会威胁:
- 重洗派的平等主义、财产共有(如胡特派)和拒绝服兵役挑战了封建社会秩序,引起贵族和政府的恐惧。
- 例:托马斯·闵采尔的农民起义被视为重洗派的社会颠覆行为。
- 迫害形式:
- 处决:如淹死、火刑(菲利克斯·曼茨、米迦勒·萨特勒等)。
- 监禁与流放:许多重洗派被监禁或驱逐至东欧。
- 文献记录:《殉道者之镜》(Martyrs’ Mirror, 1660)记录了重洗派受迫害的历史。
六、总结
- 由来:重洗派起源于16世纪瑞士,源自激进宗教改革,强调信徒洗礼和教会自治。
- 历史:从1520年代的苏黎世开始,扩展至德国、荷兰,经历闵斯特叛乱和迫害,后形成门诺派、胡特派等。
- 教义:信徒洗礼、教会自治、和平主义、信徒皆祭司、简朴生活。
- 与其他宗派关系:
- 与天主教、路德宗、归正宗对立,因拒绝国家教会和婴儿洗礼。
- 与浸信会共享信徒洗礼和自治理念,但浸信会更系统化,少有和平主义或极端分离主义。
- 受迫害原因:挑战国家教会、激进行动污名、神学异端指控和社会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