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WCF, 1646)是长老会和改革宗神学的基石文件,由英国威斯敏斯特会议起草,强调盟约神学,注重旧约与新约之间的强烈连续性,包括婴儿洗礼作为契约的记号,反映长老会(婴儿洗礼)的立场。
《1689伦敦浸信会信仰告白》(LBCF, 1689)是改革宗浸信会的文件,以WCF为基础,但根据浸信会信念(如信徒洗礼)进行了修订。它保持改革宗盟约神学,但强调新约的优越性和契约的不连续性,拒绝婴儿洗礼。
两者共享改革宗传统,肯定工作之约和恩典之约,但在应用上有所不同,尤其在恩典之约的连续性和记号(洗礼)方面。
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相同点:
无论是威斯敏斯特信条还是1689伦敦浸信会信条,都同意与亚当立下的行为之约的存在和性质。这个约以亚当及其后裔完美、个人和持久的顺服为条件,应许生命。当亚当因堕落而破坏此约时,他使全人类陷入罪恶和痛苦之中。
威斯敏斯特信条在第七章第二节明确指出:“与人所立的第一个约是行为之约,应许亚当及其后裔以完全、个人的顺服为条件,赐予生命。”1689伦敦浸信会信条虽然在其关于圣约的章节中没有使用完全相同的措辞,但在其他章节(如第六章,讨论人的堕落)中清楚地肯定了这一概念。它承认上帝赐给亚当一条“公义的律法,若他遵守,便可得生命”,这正是行为之约的本质。
W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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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亚当所立的 行为之约 对全人类依然有根本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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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作为第二个亚当,代表祂的子民成全了此约。
1689 LB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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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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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之处在于:浸信会更强调 行为(亚当、西奈)与恩典(基督、新约)之间的对比。
📖 两者:WCF 7.2; 1689 LBCF 7.2
主要的分歧点在于对恩典之约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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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敏斯特信条(WCF): 威斯敏斯特信条教导,只有一个统一的恩典之约,只是在历史上以不同的方式被施行。它在第七章第六节指出:“因此,恩典之约的实质并非两个,而是在不同经纶下同一的一个。”威斯敏斯特信条将旧约(摩西律法)和新约视为这个同一恩典之约的两种不同行政方式或“经纶”。旧约的行政方式是通过应许、预表和献祭(例如割礼和逾越节羔羊)来施行,这些都指向基督。新约的行政方式则始于基督的到来,通过圣道以及洗礼和圣餐这两种圣礼,更完全地被施行。这种连续性使得信徒的子女可以通过婴儿洗礼(paedobaptism)被纳入圣约群体,因为他们被视为有形教会的一部分,就像旧约中儿童通过割礼被纳入一样。因为恩典之约贯穿旧约与新约,信徒与他们的儿女 都包含在其中。因此,以色列和教会被看为 同一个约的子民。📖 WCF 7.5–6; 8.6; 19.1–7;WCF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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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9伦敦浸信会信条(1689 LBCF): 1689伦敦浸信会信条在新旧约之间看到了更大的不连续性。LBCF突出新约的“更优”性质(希伯来书 8:6),较少强调管理连续性。LBCF 7.3指出恩典之约通过应许“显明”,管理方式不同,但在新约中完全揭示。尽管它肯定旧约圣徒是因信靠所应许的基督而得救,但它不认为旧约是恩典之约的一种行政方式,而是 一个有独特目的的不同之约。相反,它认为恩典之约在旧约中是“通过更多的步骤被启示”,并直到基督降临和他的死才正式确立和印证。这意味着新约才是真正的恩典之约,它不同于旧约。因此,新约(基督的血所立的约)是 恩典之约第一次真正的施行。这种观点,通常被称为1689联邦主义(1689 Federalism),强调新约是一个更具排他性的、属灵的圣约,只包含那些已重生的人。这导致了信徒洗礼(credobaptism)的实践,因为圣约的标记(洗礼)只应施于那些做出可信的信仰告白的人。因为恩典之约只在新约中正式设立,其成员是 重生的人、真正信基督的人。婴儿没有约的身份 → 只实行 信徒的洗礼。旧约的圣徒是借着恩典之约的应许得救,但他们 在形式上并未生活在此约之下。📖 1689 LBCF 7.3; 8.6; 20.1;1689 LBCF 29.2
次要的分歧点在于对摩西之约的不同理解:
W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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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西之约是 恩典之约的一个施行方式,虽然带有强烈的律法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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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的礼仪和献祭指向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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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律(十诫)继续约束所有人。
📖 WCF 7.5–6; 19.1–7
1689 LB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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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西之约 不是 恩典之约,而是某种意义上的 行为之约 或 从属之约,目的是显明罪并指向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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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作为训蒙师,引人到基督(加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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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律继续有效,但摩西之约本身已经 废止。
📖 1689 LBCF 7.2; 19.1–7
《威斯敏斯特信条》 vs 《1689 伦敦浸信会信条》圣约神学对照表
主题 | 《威斯敏斯特信条》(WCF, 1646) | 《1689 伦敦浸信会信条》(LBCF, 1689) | 核心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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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典之约的结构 | 一个恩典之约,在旧约与新约有不同的施行方式;实质相同,形式不同 | 恩典之约直到新约才正式设立;旧约只是预表与应许 | WCF 强调延续性;LBCF 强调新约才是本质的恩典之约 |
摩西之约 | 属于恩典之约的施行方式,虽含律法元素,但本质为恩典 | 独立的约,不是恩典之约;功能是显罪、引人到基督,现已废止 | WCF 将摩西之约看作恩典的一部分;LBCF 视其为临时性、非恩典之约 |
行为之约 | 与亚当所立的行为之约依然有效;基督成全它 | 相同,但更强调行为(亚当、西奈)与恩典(基督、新约)的对比 | 基本一致,LBCF 对比更强烈 |
约的成员 | 信徒与他们的儿女都在恩典之约中 | 只有重生、信靠基督的人才在恩典之约中 | WCF = 包含信徒儿女;LBCF = 仅限重生信徒 |
洗礼与圣礼 | 婴儿受洗(因约的延续性);圣礼属于整个约群体 | 信徒洗礼;圣礼只属于重生的信徒 | 婴儿洗 vs 信徒洗 |
教会论 | 以色列与教会是一个延续的约群体 → 长老制(Presbyterian polity) | 以色列与教会不连续;新约群体只由重生之人组成 → 浸信会教会治理 | WCF 强调延续性;LBCF 强调不连续性 |
神学重点 | 强调历史中的“一个约,多种施行方式” | 强调“预表与应许 → 在基督的新约中实现” | WCF 更注重连续性;LBCF 更注重完成与实现 |
结论 ⚖️
总而言之,威斯敏斯特信条和1689伦敦浸信会信条都建立在经典的归正圣约神学共同基础之上,肯定了行为之约和恩典之约。它们根本的区别在于如何将这一框架应用于救赎历史。威斯敏斯特信条强调连续性,将新旧约视为同一恩典之约的两种行政方式。1689伦敦浸信会信条则强调不连续性,将新约视为一个独特且更优越的圣约,它成就了旧约的应许。这一区别是它们对教会本质和正确洗礼对象持对立观点的神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