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到底可不可以吃血?这是一个很实际的问题。牧会这么多年以来,常常听到有人说基督徒不能吃血,或家乡的教会说不能吃血,甚至有人把吃血和得救的事情都联系起来了,这给弟兄姐妹带来很多困惑。所以有必要来查考圣经,知道圣经到底是怎么说的。
第一段经文是:圣经第一次记载禁止吃血是在大洪水之后,神祝福挪亚和他的儿子们说:唯独肉带着血,你们不可吃(创9:4),因为在血里有生命。 因此有人说:挪亚之约不仅是对挪亚的应许和要求,也是给全人类的,因为我们都是挪亚的后代,所以不可以吃血是对全人类的的要求,我们必须遵守。这对吗?
答:如果我们仔细观察经文,就会发现挪亚之约确实是神和挪亚及其后裔所立的约,对我们也是有效的,但是挪亚之约仅仅包含神不再用洪水毁坏全地,而且用彩虹为记号(创9:8-17)。神赐给挪亚和他儿子们的祝福和命令包含:1)生养众多,遍满全地(创9:1,7)。2)所有的动物都会惧怕他们(创9:2)。3)所有的动物都可以作为食物(创9:3)。4)不可以吃血(创9:4),原因是血代表生命。5)杀人要偿命,因为人有神的形象(创9:5-6)。这些祝福和挪亚之约没有直接的关系,是神单独赐给挪亚一家的,并不是给全人类的。至于这些命令和祝福是否会延续到今天,我们还需要更多的经文支持。从后面的分析我们就可以看到这个祝福和命令并没有全部临到以色列人,因为他们有很多动物是不允许吃的(利11章)。
有人说神赐给亚当、挪亚的命令,如果在之后神的启示中,神没有明确废除的话,我们就应该遵守。是这样的吗?
答:不是的。一般来说,神重申的我们才需要遵守。有关阅读请点击《“生养众多”等命令是赐给基督徒的命令吗?》《摩西律法被废除了吗?》
也有人说:神之所以禁止人吃血,是要人在享受活物给人做食物的同时,学会尊重生命,如同禁止流人的血,否则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要被杀。这对吗?
答:从上下文的解经无法得出这样的结论。首先不能流人的血,是因为人有神的形象,拿走人的生命等于不尊重神。其次,经文仅仅说血中有生命,所以不能吃。经文并没有做更多的解释,需要查考更多的经文。如果说是为了尊重动物的生命,就有点可笑,因为你已经杀了动物,吃了它,谈何尊重动物的生命?
第二段经文是:后来在神赐给以色列民的摩西律法中,神规定以色列民不能吃脂油和血(出22:31;利3:17,7:22-27;17:10-14;19:26;申12:16,23-25),血和肉也不能一起吃(今天我们的饮食条件很难做到这一点),自死/勒死的牲畜也不能吃(因为里面有脂油及血--利17:13)。不能吃脂油的原因是脂油是属于神的(利3:16),是要烧在坛上的。不能吃血的原因是因为生命是在血中或血是生命,而血是用来赎罪的(利17:10-11;申12:23)。挪亚的时代也是用动物来献祭的(创8:20-21),亚当的时代也是如此(创3:21;4:4),亚伯也献上了脂油,所以血用来赎罪、脂肪属于神这样的教训很可能在人类堕落以后就开始有了。不过摩西律法仅仅是赐给以色列人的命令,而不是给全人类的。而且动物的血为罪人赎罪最终是指向耶稣基督的宝血为我们赎罪(来9:12),新约比喻旧约的律法为影子,基督是实体,实体来了,影子就不需要了(西2:16-17),所以动物的血就失去了原来的意义。整体来说,脂油和血都属于饮食的条例,在新约里面都被废除了(西2:16-17;来9:10)。
第三段经文是:新约在第一次耶路撒冷大会中讨论了外邦人是否要遵守摩西律法的问题,最后的决定是外邦人要禁止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徒15:19-21)。这个命令对今天是否还使用呢?
答:我们先看一下当时的背景:
1、这是保罗完成第一次宣教行程之后所发生的事情,保罗所在的安提阿教会是一个犹太人和外邦人混合的教会(徒11:20-21;加2:11-13)。在15章的事件之前保罗他们没有遵守任何摩西律法的规条。
2、当时各个地方都有摩西律法被宣讲,按照摩西律法,犹太人和外邦人是不能有往来的,因为外邦人是污秽的(徒10:28;15:21)。所以当时的很多犹太人对于摩西律法很有热心(徒21:20)。
3、当时有些犹太人甚至认为外邦人也要遵守摩西律法(徒15:1,5)。而且有些人从耶路撒冷来到当时外邦人的一些教会(包括安提阿、叙利亚、基利家的教会),声称带着使徒的指示要他们必须遵守摩西律法,或加入犹太教才能得救(徒15:23-24),其实雅各并没有吩咐他们。
4、主早已启示彼得各个民族中敬畏神的人都是神所悦纳的,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的界限已经被打破(徒10:34-35)。彼得已经和外邦人同住同吃饭(徒10:21-23;44-48),在安提阿的时候也和外邦人一起吃饭(加2:12)。
5、主甚至在后来写给犹太基督徒的《希伯来书》里面启示说,祭司改了(来7:11-12),摩西律法也已经被废除(来7:12-19,10:1),饮食的条例也是如此(来9:10),旧约渐渐归于无有(来8:13),也就是说即便犹太人也不是必须遵行摩西律法了。他们只需要遵守主的启示(来1:1-3;太17:1-5)。
6、如果不可吃血的命令是普世教会要遵守的,是新约时代要一直遵守的,保罗(甚至包含彼得)和当时外邦人的教会就犯罪了,他们应该在耶路撒冷大会上为此认罪和悔改,但是徒15章却没有任何这方面的记载。反而彼得和雅各都觉得外邦人的得救和摩西律法无关,靠福音就可以(徒15:7-11,13-18)。
7、如果没有犹太人打着雅各的名义到处说外邦人必须遵守摩西律法,如果他们没有给外邦人的教会带来搅乱(徒15:1-2),彼得和保罗他们可以一直和外邦基督徒友好相处,过外邦人一样的生活,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其实彼得早已经和外邦人生活和居住过(徒10:48,;加2:12)。保罗也声称和外邦人在一起,就做没有摩西律法的人(林前9:21)。
8、耶路撒冷大会最后大家都同意是否遵守摩西律法不是救恩的问题,而是为了解决当时犹太信徒和外邦信徒如何相处的问题(徒15:22-29;21:21-29)。一方面要照顾到外邦人而不要难为他们(徒15:10,19),一方面也要照顾到一直遵守摩西律法的犹太人(徒15:21)。
9、使徒们并没有要求所有的外邦人的教会遵守这个规定,乃是当时受影响的一些教会,包括安提阿、叙利亚、基利家的教会(徒15:23-24),保罗也把这些条规传达给这些教会,就是第一次保罗宣教所建立的教会,因为这些教会当时都受影响了(徒15:30,41;16:1-5)。从后来雅各的说法(徒21:25)可以看到,当时只要是有犹太人和外邦人基督徒相处问题的,都遵守了这次会议的结果。
10、使徒们也没有要求当时外邦信徒遵守所有的摩西律法(比如割礼、不能吃猪肉等等),仅仅是从中挑选了一些律法中的规条,原因很明显,这些规条是当时犹太信徒最为介意的,已经严重影响了犹太信徒和外邦信徒的相处和合一。
11、纵观整个使徒行传,以及保罗的做法,可以看到初代的犹太基督徒对于摩西律法的废除的领受是渐进的。一开始他们都遵守摩西律法,在耶路撒冷既过基督徒的生活,也过摩西律法之下的生活,包括守安息日、去圣殿敬拜和祷告、不吃不洁净的食物等(徒2:46;3:1;10:14)。后来主透过异象告诉彼得什么人都不可以看做俗而不洁净的(徒10:28),因此让彼得把福音带给了原本被看做不洁净的外邦人,而且彼得和他们住在一起了(徒10:23,10:48),因此遭受犹太基督徒的反感(徒11:2),直到彼得他们回到耶路撒冷做了汇报和澄清,众人才接纳这样的行为(徒11:18)。但是这依然不等于所有人都这么认为。直到保罗开始大规模的外邦宣教,还有犹太人到外邦的教会宣称只有遵守摩西律法才能得救,或他们必须遵守摩西律法(徒15:1,5)。这才有了耶路撒冷第一次大会的决议,让不同观点的犹太基督徒和外邦基督徒可以和平共处。此后我们看到保罗一直秉承的原则就是向什么人就做什么人,向犹太人就做犹太人,向外邦人就做外邦人,都是出于爱和为了福音的缘故(林前9:19-23)。保罗宣教行程结束回到耶路撒冷的时候,因为那边的犹太人为律法热心,保罗就按照律法行洁净的礼(徒21:20-26),而到了公元70年圣殿被毁的时候,旧约就消失了,摩西律法也很难再遵守了(来8:13)。这说明主对于基督徒群体的启示和带领是渐进的。
12、在启2:14,20提到耶稣对于一些教会的责备的时候,仅仅提到他们奸淫和吃祭拜偶像的物,不再提到勒死的牲畜以及吃血的问题,这是新约的最后一封书信,是圣殿被毁之后写成的。这也证明了吃血的问题是当时在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临时性的问题,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而不是任何时候都需要遵守的新约的命令。
所以,最后的总结是:这是一个有当时特殊历史背景的事件,乃是爱的原则在当时的情境下的应用,而不是对所有时代所有的基督徒都适用的结论。这如同罗14:14-23所提到的:神的国不在于吃喝,乃在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爱才是最大的。
有人说耶路撒冷会议的背景是指有人说外邦人信主也需要遵守摩西律法上关于割礼的教导,如果不行割礼就不得救。而这样的说法引起极大纷争辩论,没有说到是否吃血会引起纷争(徒15:1),所以耶路撒冷会议的起因不是外邦人是否吃血的问题,而是外邦人信主要不要受摩西律法有关割礼的问题。这对吗?
答:请容我进一步澄清一下:
1、耶路撒冷会议的背景看起来仅仅是割礼的问题,其实不是。徒15:5提出本质是要他们遵守摩西的律法。徒15:24有古卷也印证了这一点。在加拉太书中保罗再次提到这一点,虽然犹太人有人要外邦人提多受割礼,被保罗拒绝了,保罗知道这本质是遵守摩西律法的问题(加2:35),而这和福音的真理相违背的。这等人对加拉太教会影响其实就是让他们遵守摩西律法,包括日期和节期等等(加4:9-10),保罗也责备加拉太人已经愿意回归到律法之下(加4:21),保罗也指出受割礼的人是欠行全律法的债(加5:3)。所以加拉太书的背景和这次大会的背景其实是一致的,表面上看来仅仅是割礼的问题,其实是摩西律法的问题。加2:11-14尤其提到有犹太人从雅各那里来到安提阿的时候,彼得本来是和外邦人一起吃饭的,结果因为怕他们,就和外邦人隔开了。这也说明这些人不仅是看重割礼而已,乃是看重外邦人也要遵守摩西律法。割礼仅仅是摩西律法的代表而已。圣经也多处用“奉割礼的人”代表遵守摩西律法的犹太人(徒10:45;11:2;加2:12;提多书1:10)。而摩西律法自然包含了20节所提到的问题,包括吃血的问题,因为摩西律法在会堂里一直诵读。
2、彼得用自己的经历证明外邦人得救和摩西律法(而不仅仅是割礼)无关,仅仅是听信福音(徒15:7-9),和犹太人是一样的。言下之意,既然如此为什么要外邦人遵守犹太人的摩西律法呢?彼得从神那里得到的异象不是关于割礼的,乃是关于饮食的(徒10:9-16),但是在彼得看来,就是外邦人不需要遵守摩西律法(包含其中所有关于洁净的礼仪)了,也就是说外邦人因着福音就已经被神看为洁净的了,后来彼得甚至和外邦人住在一起(徒10:28,35)。从徒11:2-3也看到奉割礼的人实际上是用"割礼"来代表摩西律法。徒15:10节进一步证明了耶路撒冷会议的背景不仅仅是割礼,因为彼得提到了他们和祖宗都不能负的轭,这显明了是摩西律法,因为如果这里的“轭”仅仅是指割礼的话,犹太人生下来都会受割礼的(利12:3),这不可能是无法担负的轭。当时犹太人的重担是摩西律法以及过去的种种传统(太23:3-4)。
3、耶路撒冷的决定不仅仅是“不需要行割礼”,乃是不需要遵守摩西律法,只需要因着爱的缘故禁止做一些当时影响犹太人的事情就好,也就是徒15:20节提到的4件事情。
4、旧约归于饮食的规矩是包含可以吃/喝什么,不可以吃/喝什么,这里包含吃血的规矩的(出22:31;利3:17,7:22-27;17:10-14;19:26;申12:16,23-25)。而西2:16,来9:10都提到饮食的规矩已经废除了,甚至7:11-18提到祭司已经更换,律法也已经整体上废掉了(详细的可以看网站关于摩西律法是否还适用基督徒的文章,比如《摩西律法废除了吗?》),所以不需要对于饮食有关的所有条例一一指出,比如猪肉是否还可以吃等等。
有人认为20节中雅各的决定的依据是创世记,而不是摩西律法,因为21节雅各提到摩西的书在各个会堂诵读,而摩西的书是包含创世记的,这样的说法对吗?
答:值得商榷,因为:
1、这样的理解不符合上下文,上下文都是讲摩西律法(5,10,24,28-29),21节虽然只提到摩西的书在诵读,其中也包含了摩西律法;
2、这样的理解不符合圣经关于律法/命令的用法,摩西律法已经替代了挪亚时代的律法/命令,参考阅读: http://simai.life/node/265
3、这样的理解不符合神给挪亚的命令,神给挪亚的命令并不包括祭偶像的物、奸淫(原文是淫乱),仅仅有吃血(创9:4-6)。而祭偶像的物、奸淫(原文是淫乱)都和摩西律法有关。
4、而摩西律法在新约时代已经废除了,只不过根据希伯来书这需要一个过程(来8:13),徒15章就是这个过渡的过程中使徒们用爱的原则来处理不同团体的不同生活习惯或看法的一个典型案例。
有人说如果禁止徒15:20的四点是出于爱犹太基督徒的缘故,那为什么犹太基督徒很关心的割礼的问题,不让外邦基督徒也行呢?
答:这是很好的问题。
1)犹太人一开始提割礼,不等于割礼是重点。其实割礼只是犹太人肉身的一个记号。一个人要加入犹太教首先要受割礼。所以圣经常常用“奉割礼的”来代表犹太人以及加入犹太教的外邦人(徒10:45;11:2;罗2:25-28;加2:12)。外邦人受割礼是加入犹太教的外在记号,接受割礼就等于接受了摩西律法(加2:3,5:3,6:15)。
2)当时一些奉割礼的人表面上关心割礼的问题,本质上是摩西律法的问题(徒15:1,5,24),关键是他们把这个和救恩关联在一起,也就是说耶路撒冷大会所解决的首要是福音的根本问题,这也是保罗和他们辩论并上诉到使徒们的原因。这个在彼得的陈述(徒15:6-11),以及雅各的总结(徒15:13-18)已经陈明,救恩和摩西律法无关,神已经接纳外邦人。这时候他们已经纠正那些主张割礼以及摩西律法的法利赛人的错误。而且15:24节使徒们都说他们根本没有差派那些人去宣称外邦人必须受割礼和摩西律法。这也是纠正。19节最后雅各才提出要外邦人遵守摩西律法中的个别规条。而且说明这是因为摩西律法一直被犹太人基督徒遵行(徒15:21)。很显然这是犹太人和外邦人一起相处或敬拜出现的问题。
3)从实际生活的角度,割礼与否是不影响共同体的生活(也就是犹太人和外邦人的教会或肢体生活)的,一般来说没有人从外表上看得出来一个成年男性是否受割礼,这是在出生第八天要做的事情。但是是否参与敬拜偶像的宴席和吃祭偶像的物、是否参与庙妓的活动和是否淫乱、是否一起吃勒死的牲畜、是否吃血是和共同体的生活有关系的。这就是为什么在罗马书14章,哥林多前书8-10章都阐述了类似的问题。因为这已经影响到当时的教会或肢体生活。这就是为什么使徒们没有让外邦人接受割礼(他们把割礼和得救联系在一起了,其实没有关系),而让他们遵守了15:20中的4条(这4条和当时的教会生活有关系)。
4)所以总结来看,耶路撒冷大会不仅处理了福音的根本问题—是否遵守摩西律法才能得救,以及外邦人是否必须遵守摩西律法的问题,而且处理了犹太基督徒和外邦基督徒在当时如何彼此相爱的问题。这是我们今天的典范。
5)解经的一个重要原则是要看上下文。如果徒15:20的四点是自古以来外邦人都需要遵守的,就和圣经其他地方是有矛盾的,比如饮食条例以及摩西律法已经废去的经文,详情请大家看网站其他有关文章。同时这会带来更多饮食方面的问题。比如根据摩西律法,肉带着血是不能吃的(利17:26;申12:23-25),这在我们今天的饮食条件是很难做到的。比如勒死的牲畜不能吃的原因之一是因为有脂油,脂油也是不能吃的(利7:24)。
有人说结合耶路撒冷会议的起因(15:1)和结果(15:30)来看,更像是:对外邦人不重要的东西(割礼)那些人看得很重要甚至不正确,而真正重要的东西却容易被(外邦信徒、犹太信徒)忽略的,所以现在要把真正重要的东西讲明,就是外邦信徒也不能吃血以及…(15:20)。这种说法对吗?
答:这种说法有待商榷。
1)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到,徒15:1虽然只提了割礼,但其实指的是摩西律法,也就是当时有人冒充从雅各来的信使,告诉外邦基督徒要遵守摩西律法才可以。这是关于福音的根本问题。徒15:5,24也提到了这一点。这和保罗在加拉太书的陈述是一致的。因为割礼是犹太人唯一外在的肉身的记号,所以圣经常常用“奉割礼的”来代表犹太人以及加入犹太教的外邦人(徒10:45;11:2;罗2:25-28;加2:12)。外邦人受割礼是加入犹太教的外在记号,接受割礼就等于接受了摩西律法(加2:3,5:3,6:15)。
2)从前面的分析也可以看到,“割礼”并不是重担,重担乃是摩西律法。因为连犹太人自己都做不到(徒15:10)。28节也提到“不将别的重担”,这正说明连29节的4条其实也是担子,只不过为了爱的缘故,需要外邦基督徒担负而已。
3)从15:5可以看到法利赛人所要求是遵守摩西律法,而不仅仅是割礼。所以他们不仅仅是把割礼看得重要,乃是把整个摩西律法看得重要。
4)从会议的讨论,包括彼得和雅各的发言,都没有把割礼和摩西律法的其他规条相比较。19节的结论只是在不太为难外邦基督徒的前提下,也考虑犹太基督徒的禁忌,所以挑选了4条来让外邦人遵守。
有人提出徒15:21节的经文翻译为“摩西的书”而不是“摩西律法”,如果使徒们是(站在福音的角度)从摩西律法的层面去回应当时的问题的话,为什么原文不直接加上“律法”和第5节保持一致?使徒们绝对不是忘记在信上加上“律法”二字,一方面,他们是经过很正式、慎重的开会讨论得出的结果,另一方面有圣灵带领他们的讨论。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答:
1)徒15:21节的原文没有“书”这个字,翻译成为“摩西的书”,并没有翻译为“摩西律法”,但是这并不等于不是从摩西律法的层面来回应的。“摩西的书”估计指摩西五经,包含创世记,也包含摩西律法,摩西的书一直在会堂被诵读是当时的事实。这说明当时的会堂不仅仅是诵读摩西律法而已,但是肯定诵读了摩西律法。而且20节所提到的都是摩西律法的禁忌,也是当时犹太基督徒所忌讳的,因为他们一直在听到这样的教导,也这样地遵行。这正说明使徒们是从摩西律法的层面去回应的。
2)“如果使徒们是(站在福音的角度)从摩西律法的层面去回应当时的问题的话,为什么原文不直接加上“律法”和第5节保持一致?使徒们绝对不是忘记在信上加上“律法”二字,一方面,他们是经过很正式、慎重的开会讨论得出的结果,另一方面有圣灵带领他们的讨论。”这句话也有待商榷。因为这只是一种猜测或假设。使徒们确实在正式地开会,也许还有祷告,圣灵也和他们同在,但是不等于他们必须用“摩西律法”这样的字眼才能代表从摩西律法来回应。从彼得的回应(7-11节)可以看到彼得认为外邦人得救和摩西律法无关,也不能把重担放在他们身上。从雅各的回应(13-18)也是如此。是神眷顾了外邦人,赐给他们生命。
3)即便徒15:20的规定来源于创世记的规定,比如创9:3-6,也不能证明今天的我们需要遵守这样的规定。因为21节说明这是以色列民当时遵守的规矩,因为摩西的书在会堂一直在诵读。至于是否要今天的基督徒都遵守,还需要看后来的启示。而且本文一直在证明,这是一起有具体历史背景的事件,而不是针对普遍的基督徒的命令。而且后来的启示显明,连犹太人的摩西律法都废除了(需要留意的事,犹太人遵守的最终是摩西律法,而不是创世记的规矩),除了在针对普通的基督徒进一步的命令以外,其他的都不需要遵守了。这就是启示的渐进性。相关阅读可以看《“生养众多、治理这地”是针对每一个基督徒的命令吗?》《摩西律法被废除了吗?》
有人说15:20开始有“只要but”,这代表了转折,前面19节讲的是和摩西律法有关的事情,后面20节提到的是创世记的事情,21节提到摩西的书也可能指创世记。所以这四条诫命是普天下的基督徒都要遵守的。
答:“只要but”未必是转折,也未必是开始了新的内容。
1)“只要but”这个词在原文中表达的是转折或对比,未必都是转折(徒15:10-11是转折,是矛盾或相反的意思),未必都是讲不同的事物,可能也指同一个事物的不同方面,将其进行对比,其意思是“不要。。。。只要/而要”,比如“不要让他们承担太多重担/难为他们,只要他们遵守这4条就好了(徒15:20)”或“不要离开耶路撒冷,而要等候父所应许的(徒1:4)”。使徒行传还有其他的例子比如(徒1:4;4:17,32;5:4;7:39;10:35,41)。
2)徒15:19-20的平行经文是徒15:28-29节。28-29节说不将别的重担放在外邦人身上,唯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这里说明这几件事也是重担之一,本质是一样的,都是指摩西律法的内容。15:10也提到祖宗和彼得他们不能负的轭,指的也是摩西律法。所以19-20节所讲的内容都是和摩西律法有关,前者强调不要难为外邦人,不要给他们太多重担,或不要让他们遵守太多摩西律法,后者强调只是禁戒那4件事情就可以了。
有人说:申12:20-21提到可以“随心所欲地吃肉”,其实不洁净的肉是不可以吃的(申14:3-20),血也是不可以吃的(申12:23-24)。同样地,新约有多处提到凡物都可以吃(提前4:4;林前8:8,10:25-26),也提到了血不可以吃(徒15:20,29;21:25),所以我们不应该吃血。
答:这个类比是有问题的。因为不可以吃不洁净的肉、不可以吃血是旧约摩西律法的一部分,是所有的以色列人都遵守的,所以可以作为“随心所欲地吃”的补充或完善。这是以经解经。但是到了新约时代,对于基督徒来说,赐给以色列人的摩西律法已经被废除,饮食的条例也已经废除(来9:10;西2:16),“血不可以吃”实际上并不是针对所有基督徒的绝对的命令,乃是在爱的命令下针对当时犹太基督徒和外邦基督徒之间的纷争的一种临时的解决方案,所以不能作为“凡物都可吃”的补充或完善。这也是这篇文章一直在论证的。
其实不仅仅“吃血”,还有“吃祭偶像的物”也是当时容易带来纷争的事情。因为以色列人认为吃献祭的物就在祭坛上有份(林前10:18),所以他们认为吃祭偶像的物就等于在拜偶像上有份,因此外邦基督徒为了爱犹太基督徒的缘故,就不要吃给偶像献过祭的食物,因为那样子就被认为是拜偶像了。所以遇到这样的人,我们为了良心的缘故,为了不被人毁谤和论断,为了荣耀神的缘故,就不吃了(林前10:28-31)。除此之外,吃是没有问题的(林前10:25-27)。
有人说徒15:20应该是对所有基督徒的禁令,是道德性的禁令而不是礼仪性的,因为奸淫这样的罪是对所有基督徒都适用的。如何理解呢?
答:
1) 按照新约的教导,奸淫确实是罪,耶稣说心里动淫念就是罪了(太5:27-28;弗5:3-5)。
2)摩西律法是否能分为道德律和礼仪律是值得商榷的,按照摩西律法,违背任何一条都是罪。相关阅读请点击《摩西律法可以分为道德律、礼仪律和民刑律吗?》。
3)15:20及相关经文(15:29;21:25)没有详细介绍奸淫罪具体指的是什么,以及为什么当时的犹太人如此介意。但是从上下文来看肯定是犹太基督徒比较介意的,而且已经影响了他们和外邦基督徒的和睦和合一。
4)如果详细查考摩西律法,可以看到旧约认为是奸淫或淫乱的事情很多,包括出20:14;22:16-17,19;利未记18章;19:20-22,29;申22:13-30;27:20-23等等。可能当中有一些事情是犹太人尤其忌讳的,所以需要外邦基督徒必须留意。
5)因为很多书信还没有形成,关于基督徒要遵守哪些命令的启示还在不断完善当中,比如后来的哥林多书前后书、帖撒罗尼迦前后书、罗马书、希伯来书等等。里面对于奸淫、祭偶像的物等有更多的论述。在这些新的启示没有出来之前,徒15:20作为当时对外邦基督徒临时的规定也是可以理解的。
6)根据后来更清晰的启示,包括歌罗西书、罗马书、希伯来书等,摩西律法已经废去,饮食的禁忌也被废去,关于淫乱和奸淫的命令也得到更多描述,我们作为今天的基督徒应该怎样行就更清楚了。这就是启示的渐进性。
有人说徒15:28提到“圣灵和我们定意。。”,说明这是来自圣灵的命令,是不是我们也必须遵守呢?
答:这个问题有待商榷。圣经都是圣灵的启示,但是神的启示是渐进的,至于我们今天是否要遵守,需要看圣经的上下文。比如起初神让亚当夏娃吃素,到了挪亚方舟时代就吃荤了。同样地,圣灵确实引领当时的教会做了那样的决定,但是是针对当时的教会的特殊情况(如同上面的分析),包括在安提阿、叙利亚、基利家的教会(徒15:23),这些都是当时受影响的教会,并没有包括直到今天所有的教会。好比徒15:28也提到禁忌拜偶像的物,但是在林前8章保罗的论述里面,保罗强调偶像和祭偶像的物根本不算什么,有知识的人并不受这样的限制,市场上买的尽可吃(林前8:1-7;10:25-26),但是为了信心软弱的人的缘故,就不要吃了,免得他们跌倒(林前8:7-13)。所以禁祭拜偶像的物也不是绝对的命令,乃是为了爱良心软弱的人缘故才不吃的。这也是圣灵的启示(哥林多前书也是圣灵的默示)。而且在哥林多市场上卖给外邦人吃的食物也不可能没有一点血都没有。因此徒15:28所提到的禁忌吃血的事情也不是绝对的,乃是为了帮助当时犹太人和外邦人和睦相处的缘故。
有人说圣经展现出“渐启明(渐进性启示)”的释经学原则,但绝不会前后自相矛盾。这对吗?
答:这种说法是有问题的。因为渐进性的启示的意思就是神在历史长河中不断解开的启示,是有变化的。在旧约就看出来,一开始亚当夏娃只能吃素,到了挪亚时代就吃荤了。这看起来就是矛盾的。新约也是如此。教会一开始都是遵守摩西律法,不吃不洁净的食物,但是后来主启示彼得主所洁净的不可当做俗物(徒10:9-16),后来保罗和外邦人一起吃饭(加2:11-12)。我们要明白今天的基督徒要遵守哪些命令,不仅要看叙述性的记载,比如福音书和使徒行传,更要看使徒书信的记载。因为叙述性的记载可能有当时的特殊背景,不见得对今天的基督徒是适用的。上下文永远是解开经文的钥匙。比如说耶稣和初代的犹太基督徒都遵守安息日,今天就不用了。西2:16-17;来7:18,10:1都提到律法只是影子,基督才是实体。
有人说林前10:19-22提到保罗不愿意哥林多教会人与鬼相交,吃祭偶像的物就是和鬼相交啊。所以肯定不能吃偶像的物啊。
答:我们需要上下文以及有关经文来考虑这个问题。林前8:1-7提到不同的人对于偶像和祭偶像的物有不同的知识。有知识的人知道偶像和祭偶像的物都不算什么,神只有一位,万有都属于主(林前10:26)。食物并不能让神看中我们,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林前8:8)。但是有人习惯了拜偶像,而一般拜偶像的时候都会吃祭偶像的物,表明在参与拜偶像上有份,如同以色列人吃祭物的时候,就等于在敬拜上参与了(林前10:18)。因为这些人会觉得内心有亏,就是良心被污秽了。他们会觉得祭偶像的食物是不干净的。罗14:14保罗也说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唯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如果我们的行为导致认为不洁净的弟兄姐妹吃了这些食物,他们就等于犯罪了,就等于让他们跌倒了(林前8:12-13),因为有疑惑而吃,或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14:23)。所以出于爱的缘故,有知识的人不要让软弱的人跌倒。如果让他们跌倒犯罪,就是得罪基督了(林前8:9-13)。所以无论吃肉、喝酒,如果叫别人跌倒,还是不做比较好(罗14:21)。但是如果你有信心,有知识,自己一个人的时候自己在神面前守着就好(罗14:22)。如果不信的人请你去吃,其实里面肯定有拜偶像的的东西,(有知识的)你可以随便吃,甚至坐在偶像的庙里也不怕(林前8:10),只要你的良心是自由的(林前10:29-30),带着感恩的心为主吃就是了(罗14:6)。但是如果有人介意,指出这是祭偶像的物,就为别人的缘故、也为良心的缘故就不吃了(林前10:27-28)。这就是为什么保罗说不吃是为了主,吃也是为了主(罗14:6)。不过也不能太过,在当时的情形,如果你参加拜偶像的宴席,也吃祭偶像的物,就有问题了。因为如同以色列人认为吃祭偶像的物等于在献祭上有份一样(林前10:18),当时参与庙里祭偶像的宴席也等于参与了偶像崇拜,所以保罗警告哥林多教会的人不要参与鬼的宴席,要远离拜偶像的事(林前10:14)。总结一下,一个人不吃祭偶像的物不是因为偶像和祭偶像的物有什么,乃是因为一方面是不要让弟兄跌倒(林前8:13),一方面是不要让人觉得你参与了偶像崇拜(林前10:20-22),这样就不荣耀神了(林前10:31)。
有人说:耶路撒冷大会的规定主要是关于吃血,而且强调了三次不能吃血,如果提到祭祀过偶像的物不能吃,肯定也包含了血,勒死的牲畜也是有血,这说明了不能吃血的重要性。这种说法对吗?
答:不是的。耶路撒冷大会的决定中包含4个命令(徒15:20,29),一个是不能吃偶像的物,就是给偶像献祭的物,二是淫乱,据说和外邦人给偶像献祭的时候和庙妓性交有关,三是不能吃勒死的牲畜,四是不能吃血。勒死的牲畜里面有血和脂油,是遵守摩西律法的犹太人所禁忌的。至于为什么不能吃祭偶像的物,这里没有详细解释,只是说违背了犹太人当时所遵守的规矩。根据林前10:25-27可以知道当时的外邦人是吃祭偶像的物的,而在一般犹太人眼里,吃祭坛上的物就等于在祭坛上有份,等于是参与了偶像崇拜(林前10:18-20),所以很可能引起了犹太人的强烈反对。因此,这4个命令并非都是和吃血有关。
也有人认为血不是神赐给人的食物。创1:29神赐给人的是素食。挪亚之约中,神允许吃肉,但是没有血。这种说法对吗?
答:神在不同时代关于饮食的规定是不同的,首先是素食。后来到了挪亚时代可以吃肉。到了以色列的年代有更多饮食的禁忌。到了新约的时代这些慢慢都废掉了,因为旧约已经过去,新约的时代已经到来(来8:10-13)。我们需要听耶稣基督的,不是摩西和以利亚(太17:1-8),更不是挪亚。到了新约时代,摩西律法对于基督徒就不适用了(罗7:4-6)。详情请阅读《摩西律法被废除了吗?》。神已经拆毁隔断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的墙,犹太人和外邦人在基督里面都成为一了(弗13-18;加3:28)。外邦人肯定是不受摩西律法饮食习惯的约束的,所以可见在基督里没有任何饮食方面的限制。这就是为什么提前4:4中保罗说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是可弃的。基督徒已经不要遵守摩西律法中一切“不可吃”“不可摸”“不可尝”之类的规定了(西2:20)。
有人说我老家的教会或过去的教会一直教导不能吃血,我的原生家庭也相信不能吃血,我从小就被教导不能吃血,基督徒可以吃血这件事情无论从各个方面我都难以接受。如何回应这样的想法呢?
1、 从情感上确实是难以接受的,这涉及到和家庭以及过去的教会的关系的问题。
2、从信仰上也是不容易接受的,因为这等于对过去这么多年的一个信念的颠覆。
3、然而,作为基督徒,圣经才是我们的权威,我们的信念总是需要被圣经修订。
4、如果我们认为原生家庭、教会、某种信条是我们的终极权威,我们就是错的。
5、当听到不同的意见,我们首先需要回到圣经反复查考,如同庇哩亚的基督徒。
6、如果你发现圣经支持本文的观点,你就需要放下过去的看法,尽管可能痛苦。
7、尽管你接受了基督徒可以吃血的信念,你依然要爱和尊重有不同看法的教会。
那么我们需要如何对待那些不吃血的基督徒呢?
1、接纳和尊重他们独特的信仰习惯,不用论断他们和藐视他们(罗14:1-12)。除非他们要向我们请教或想和我们交流,否则不需要辩论或争论,和睦是更重要的(罗14:19),只要各人意见坚定就好,吃是为了主,不吃也是为了主(罗14:5-6)。
2、如果和他们一起吃饭,如果对方认为吃血是犯罪,所以为了他们的良心的缘故,也为了神的道不被毁谤的缘故,我们就不吃,因为神的国不在于吃喝,而在于公义、和平、圣灵中的喜乐(罗14:16-21)。但是我们单独的时候,如果对吃血有信心,是可以吃的(罗14:22)。
3、如果你对于吃血是否神喜悦或许可有所怀疑,就不要吃,因为不出于信心的就是罪(罗14:23)。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你听到坚持不吃血的基督徒的论据以后,可能对于是否能吃血就有疑惑了,你不知道到底基督徒是否能吃血,这时候就不要吃。
4、如果有人在饭后或其他场合才提出吃血是犯罪,或提出神不允许吃血,或控告我们说吃血是犯罪得罪神了,我们首先在心里不要接受对方的论断或审判(西2:13-22),然后可以表示在这方面我们有不同的确信,同时表示尊重对方的确信。如果对方表示想进一步和我们交流,可以一起切磋,否则也没有关系。罗14:5-6提出各人需要心里意见坚定,吃和不吃都要为了主就好。当然,我们当中有人为了省去被别人指责的麻烦,干脆一点不吃,也是可以的。不过我们需要留意的是,目前在我们的餐饮习惯里面,很少会把动物的血如同犹太人一样完全放掉,在肉和骨头多少都会沾一些血,只不过是我们不吃单纯的血而已。而犹太人的传统饮食习惯中,总是把血放得很干净的。
如何对待一些希望和我们辩论、或想指责我们允许吃血的其他教会的人?
1、提后2:24提醒我们不需要争竞,就是不需要一定要辩赢对方,也不能用争吵或不荣耀神的方式来和对方争论。
2、提后2:24提醒我们态度要温和谦卑,因为我们没有能力和义务来改变对方的看法,如果对方愿意,我们可以陈述我们相信可以吃血的圣经依据,同时说明我们愿意继续对圣经敞开,被圣经纠正。
3、提后2:24提醒我们要善于教导,如果对方愿意切磋,可以请对方陈述对方的圣经依据,然后从解经的角度进行切磋,因为圣经才是我们的权威。如果对方不愿意,也没有关系。
4、提后2:24提醒我们要存心忍耐,在切磋当中我们很容易着急,急于改变对方,这样更容易急躁和争吵。我们允许对方不会改变,允许对方不友好或急躁的态度,允许对方继续地指责,但是我们是对主负责,在主面前守着自己的信心就好。最后依然尊重对方的观点或立场。因为只有神可以开启人进入圣经的真理,而不是人,也不是靠辩论。
5、提前6:11提醒我们要爱那些和我们有不同意见的人。爱总是最大的。但我们有不同的意见依然可以彼此相爱,众人就认出我们是主的门徒了。人总是喜欢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信的人也是如此。但是有十字架印记的人,会效法主耶稣,跨过我们之间的差异,去爱和我们不同的人,因为主也是这样爱我们的。
如果你是我们当中不认可吃血的基督徒,你应该如何对待吃血的基督徒的呢?
1、根据罗14:2这是源于你的信心的软弱,这是可以理解的。如同14:14说人认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的。你认为不可以吃,在你就是不可以吃了。但是不等于其他基督徒也不能吃。
2、根据林前8;1,7这是源于你对有关知识的缺乏。林前10:26说万有都属于主。你需要殷勤查考圣经,祷告求主开启你,让你拥有更加全备的知识。
3、根据罗14:3-12,你不要论断或审判其他吃的人,不要说他们所做的是神所不喜悦的,也不要说他们在犯罪,因为他们是为主吃的,你是为主不吃,大家都感谢神就好。最终审判我们的是神,而不是人。
4、你需要省察自己,是不是意见坚定,疑惑出于哪里(罗14:5-6,23)。要确定自己是为主不吃,这就是主所喜悦的。
5、如果你觉得其他基督徒在你旁边吃血的话会让你忧愁或跌倒,会让你犯罪,也许让你也去吃(其实你的良心认为是不能吃的),你需要提前让他们知道,给他们有学习爱你的机会(罗14:13,21),这样他们和你一起的时候就不要去吃。
补充一下,不是只有我们才有这样的看法,一些牧者或神学家也是这样的看法,比如:
约翰。麦克阿瑟 john Gill 约翰。加尔文 等等
愿主在我们处理吃血或不吃血这个容易起纷争的问题上得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