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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和以色列人一共立了几个约?

匿名 (未验证), 2 二月, 2022

神和以色列民到底立了几个约?

要明白神和以色列民之间的约,需要回到亚伯拉罕之约。要明白亚伯拉罕之约,请阅读《亚伯拉罕之约包含些什么?》。虽然创12:1-3没有出现“约”这个词,从其他有关经文可以看到这是神给亚伯拉罕的约,(路1:68-75;徒3:25;诗篇105:7-11)。至于12:1-3的内容,是神在吾珥跟亚伯拉罕说的,还是在哈兰,不好确定。因为亚伯拉罕的父亲70岁开始生子,205岁死在哈兰。12:4节说亚伯拉罕出哈兰的时候75岁。徒7:2-3和尼9:7提到神把亚伯拉罕带出吾珥,说明神在吾珥的时候就跟亚伯拉罕说话了。所以创12:1-3可能在吾珥的时候说的,但是徒7:2记载神直说了要亚伯拉罕离开本地,并没有更详细的内容。所以也可能在哈兰的时候神说了12:1-3更详细的内容,神的启示也可能是渐进的。12:4印证了这一点,也就是亚伯拉罕得到12:1-3启示的那一年,父亲死了,亚伯拉罕就离开了哈兰(说明很可能亚伯拉罕是父亲130岁的时候生的)。虽然创12:1-3是第一次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也是立约的话语,而关于土地的约,是在15:18-21才立下的。这里也可以看到立约的渐进性。

古代立约的仪式可能是立约的双方从切开的动物中间走过,象征着这是生命之约,背约的必定死亡(创15:9-21)。也可能用发誓来表明约永远不会改变(创22:16-18;来6:13-17)。

约是可以继承或延续或扩展的,意思是后面所立的约是来自于前面的约。后面的约通常和前面的差不多,也可以有进一步澄清、展开或修订(因此有人认为摩押地神和以色列民所立的约只是对西奈山之约的延展而已,是同一个约)。后面的约所涉及的对象可能和前面的约是一样的,也可能是前面立约对象的后裔。第一次立约用的词是“立cut(3772--希伯来文)”(创15:18),来源于前面切开动物的仪式,后面的约所用的词就变了,一般是“坚立、坚定或立establish(6965--希伯来文)”(创17:7;26:3)。从这个角度来说,因为神和挪亚立约的时候用的是“立establish(6965)”,所以很可能神和亚当曾经立过一个类似的约。参考阅读《亚当之约、挪亚之约、新约之间的关系》。

创17:7神提到要和亚伯拉罕及他后裔坚立(establish--6965)亚伯拉罕之约,而且是永远的约,要做他和他后裔的神,要把迦南地赐给亚伯拉罕的后裔。说明这是创12:1-3亚伯拉罕之约的延展。而不是单独订立的约。

创17:19提到神会和以撒坚立(establish)这永远的约,而不是以实玛利。创22:17-18神用起誓的方式来确保亚伯拉罕之约中应许的实现,其中包括1)大大祝福亚伯拉罕;2)后代繁多;3)后裔胜过仇敌;4)万国因着他的后裔得到祝福。关于土地的应许在12章、17章都提到,这里就没有重复。创26:2-5提到了类似的应许,包括1)和以撒同在,祝福他;2)后裔繁多;3)得到应许之地;4)万国因他的后裔得福。“同在”其实包括了“胜过仇敌”的祝福,当神和某个人同在的时候,神就是他的神,神就是帮助他的,而不是抵挡他的,这个人的仇敌就是神的仇敌。而且“胜过仇敌”的祝福也在利百加得到的祝福中提到了(创24:60)。后面我们从以撒的经历看到确实如此。“永远的约”也意味着这些应许会无条件地实现,神自己担保这些应许的实现。而这些应许落到了约的继承人--以撒的身上。所以神和以撒所立的约可以说是对亚伯拉罕之约的继承。

创28:13-15记载神向雅各显现,赐给他类似的应许包括1)和他同在;2)后裔繁多;3)得到土地;4)万族因为他和他的后裔得福。创35:9-12神给雅各改名叫以色列,重申对他的应许。创48:15提到雅各宣称神是一直牧养他直到如今的神,说明他承认神就是他的神。虽然神和雅各对话的过程没有提到“约”这个字和“立约”的事,但是从其中所用的语言可以看到神其实和雅各立了和以撒类似的约。说明以撒的约是由雅各继承了,而不是以扫。利未记26:42也是把和亚伯拉罕之约、以撒之约、雅各之约分别提出来的。代上16:15-18也提到亚伯拉罕的约最终落在了雅各的身上,包括徒弟的应许。

雅各生了十二个儿子,后来又把约瑟的两个儿子纳入他的名下(创48:5,16)。那么神赐给雅各的约最后落在哪一个儿子身上了呢?从创50;24隐约可以看到,土地的应许是给了所有的儿子。出埃及记开始把雅各的十二儿子的后代称为以色列民。出2:24-25提到神眷顾以色列人,并且纪念神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约。这里的“约”是单数,说明这三个约本质是一个约,只是不同的人继承而已。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这三个约本质的内容也是一样的。出3:7;罗11:1神称呼以色列民为他的百姓。出6:4-8提到神和以色列民坚立所立的约,神要做他们的神,神要赐给他们应许之地。申7:6-8;赛41:8-10;44:1-2说以色列民族是神所拣选的。代上17:21-22神救赎以色列做自己的子民,耶和华做他们的神。诗篇105:8-10;37-42也提到亚伯拉罕的约成为以色列永远的约,神恩待以色列人是因为亚伯拉罕。赛43:1;48:12;何11:1说以色列是神所呼召的。至此为止,我们看到亚伯拉罕之约最终落在了以色列民的身上。罗11:28-29也提到以色列民族是神所拣选的,为列祖的缘故是蒙爱的。结16:8;20:5-6提到神用起誓的方式和他们立约,要做他们的神,并把应许之地给他们。所以可以说神和以色列民所立的第一个约是亚伯拉罕之约。这个约因为是永远的,是无条件的,所以类似于婚姻之约。所以神也成为以色列民永远的丈夫(赛54:5-6)。

有人会说:出19:6记载在神和以色列民订立旧约的时候,他们才成为圣洁的国民,才是一个独立的民族。所以在订立摩西之约之前,以色列民族其实是不存在的。这对吗?
答:需要看如何定义民族,如果对以色列民族的定义是拥有摩西律法来管理的以色列的后代,那确实在摩西之约之前是不存在的。但是如果以色列民族定义为以色列的后代,是神定义为他的百姓的一群,就未必需要摩西律法才可以。这个定义其实是更加可取的。因为即便摩西之约废止了,也没有条件履行所有的摩西律法了,以色列民族依然存在。到了启示录也是如此(启7:4)。而“圣洁的国民”是根据摩西律法来定义的,也就是按照摩西律法分别出来归给神的民族(利11:41-45)。但是从一般性的民族而言,并不需要摩西律法才可以,保罗认为自己已经脱离了摩西律法,但是他依然认为自己是以色列民的一员,是便雅悯支派的(罗7:6;腓3:5)。

但是新约为什么没有把这个约成为神和以色列民所立的第一个约呢?因为这个约不是从以色列民开始的,乃是从亚伯拉罕开始的,以色列民只是继承了亚伯拉罕之约。所以谈到神和以色列民所立的约的时候,通常只谈到摩西之约和新约,前者是前约或第一个约,后者是后约或第二个约(来8:7)。不过也有例外,比如罗9:4谈到以色列民所拥有的“诸约”的时候,这里的“约”是复数,而且提到了以色列民“儿子的名分”,所以应该包含从亚伯拉罕之约继承下来的第一个约,因为神成为以色列民族为儿子是在摩西之约之前的(出4:22)。请继续往下看。

有人说罗9:4中的律法、礼仪等都因着旧约的废止废去了,说明其他的也没有了,都被教会所继承了。这对吗?
答:9:4的主要意思是神给了以色列民多少的祝福或特权。其中哪些已经废止、哪些还在继续,需要根据整本圣经来判定。其中儿子的名分是在摩西之约之前的,是属于亚伯拉罕之约的一部分(出4:22),罗9:5也提到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为列祖的缘故他们依然是蒙爱的,神在亚伯拉罕之约里给以色列民的应许是不会废去的,神的拣选是没有后悔的(罗11:28-29)。

第二个约是摩西之约。出19-20章记载了神和以色列民所立的约--西奈山之约或摩西之约。这里没有用立约的仪式,但是神用了立约的词汇,而且宣告约的条件--以色列民若守约,就做神的子民。以色列民用起誓的方式和神立了这个约(出19:8,24:7;结16:59;申27:11-26;28:15-68;29:10-28)。“起誓”或“誓言”包含背约的咒诅。申5:2-22回顾了立约的过程,摩西认为这是神和他们所立(cut--3772)的约。而且声明这不是和他们列祖(包括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约,乃是和那一代以色列人所立的约。这也说明这是新的约。过去的约是跟整个民族所立的,是永远的约,这个约是跟某一代的以色列民所立的约,是暂时的约,在基督里这个约将会归于无有,最终会被新约替代(来8:7-13)。申9:9提到神赐给摩西的两块刻有十诫的石板是约版,代表神和以色列民所立的约。

出24记载了神和以色列民的立约仪式。摩西把各样的诫命念给百姓听,百姓的回应是必定遵行。也就是说百姓愿意守约。摩西用血洒在百姓的身上,那是立约的血。代表盟约生效(来9;16-18)。

因为这个约是有条件的,是以以色列民的守约为前提的,所以可以被破坏的(但是不等于约就没有了,只是背约的以色列民一直承受背约所带来的咒诅)。对于某一代的以色列人而言,以色列人背约之后,神会让咒诅临到他们,会有人死亡,神同时给他们机会悔改,如果一直不悔改,他们就不再是神的子民,神也不是他们的神。最严重的后果是会失去应许之地,大部分会灭亡(利26:14-39;申28:15-68;29:22-28;31:16-17;32:5;何1:9)。圣经用婚姻作为比喻,摩西之约类似于有条件的订婚之约,神聘定以色列民做他的妻子(耶31:32),结果以色列人犯淫乱或奸淫,而且一直不悔改,以致于神最终把以色列民给休了(赛50:1;耶3:8),神因此不再是他们的丈夫,他们也不再是神的妻子(赛54:6;何2:2)。每一代以色列民只有悔改,重新遵守神的律法,或和神重新立约,才能得到约的祝福。这就是为什么有一次又一次在神面前宣誓或与神立约的情况。比如出24记载神和以色列民立约之后,很快以色列民就拜偶像背弃了盟约,以致于约就被毁了,摩西也摔坏了代表约的法版(出32章)。因着摩西中保的工作,以色列人罪得赦免,约才得到恢复。出34章记载摩西重新做了两块石版。申29:1-28提到神再次和以色列民立约,是在摩押地所吩咐摩西的。比如王下11:17记载耶何耶大带领王和百姓和神立约。比如约书亚王曾经带领百姓和神立约,尽心尽性顺从神(代下34:29-33)。比如尼希米回耶路撒冷建立城墙之后,带领以色列人和神立约(尼9:38-10:29)。

虽然摩西之约是神跟一代又一代的以色列民所立的约,以色列人在有短暂复兴的时候,也一次又一次和神立约,然而,从以色列人的历史可以看到,以色列人最终无法靠自己遵守这个约,人都是败坏的,靠自己是无法遵守律法的。所以神早就预备了新约。摩西之约也是暂时的,是会归于无有的。最终会被新约替代(来8:7-13)。因为这个约是有瑕疵的,不是约本身的问题,乃是以色列人靠自己不可能遵行律法,人都是全然败坏的(申31:26-27,29;来7:18)。律法最终见证以色列人的不是,律法见证我们的罪(申31:26;罗3:21,5:20;7:7)。摩西之约尽管是带着惩罚和咒诅的,但是律法也有有用的地方,一是表现在帮助以色列民透过摩西律法更加认识神,包括神的圣洁、公义、良善等(罗7:12),二是表现在透过刑罚部分地约束人的罪恶,也让以色列学会爱人如己,让这个民族可以更好发展,三是表现在透过特殊的礼仪和禁忌让以色列民族和万民区分开来,让这个民族可以保存下来,成为属神的子民,四是透过律法暴露人的罪和无能,预备我们迎接弥赛亚和新约的到来。

明白了前两个约,会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在旧约的书卷中,一会说以色列民是神的百姓或子民,一会又说他们不再是神的百姓或子民。从第一个约的角度,神永远是以色列民族的神,是他们永远的丈夫,以色列民族永远是神的百姓(罗11:1),神不会永远弃绝他们(赛41:9)。神会再次召他们回来(赛54:5-8;罗11:28-29),和他们立定永约(结16:60,62),会永远聘他们为妻(何2:19),他们依然是神所爱的,神对他们的呼召和恩赐是不会后悔的(罗11:28-29)。需要留意圣经提到以色列民族的时候,常常用单数表示,比如“你”或“雅各”或“以色列”或“仆人”等。从第二个约的角度,当某一代的以色列民因为背约,因为违背律法一直不悔改,因为委身于其他偶像以及与其他国家结盟,最后被神弃绝、被神赶出应许之地的时候,可以说他们不再是神的子民(耶6:30;哀5:22;结16:59;何1:9;9:17),神也不做他们的神,不是他们的丈夫,也就是说神聘他们为妻是有条件的。所以我们需要从上下文来看才知道经文指的是哪一个约、哪一种关系。

第三个约是新约,耶31:33-34;来8:7-13都提到了这个约。神要和以色列民立(cut-3772)新的约(赛61:8;结37:26)。关于新约更多细节请阅读《新约都包含写什么?》。新约是永远的约,神会聘定选民永远做他的妻子,基督会聘定教会永远做他的妻子,直到迎娶(何2:19;林后11:2;启19:7-8)。(这也暗示这第一个约的聘定不是永远的,是有条件的,是可以解除的,所以才有第二次的聘定,第二次的聘定是无条件的和永远的)。因着这个约,神借着耶稣基督除掉了他子民所有的罪,包括订婚和婚姻中所有的罪,让神可以爱他们到底(来8:12)。耶稣复活之后,新约渐渐替代旧约,当公元70年圣殿被毁之后,旧约就彻底归于无有---disappear/vanish away-了(来8:13)。严格来说,神和以色列民所立的约只剩亚伯拉罕之约和新约了。

那么这三个约有什么特点呢?有什么关联呢?
1、第一个约是永远的,第二个约是暂时的,第三个约是永远的。
2、第一个约和第三个约是无条件的,第二个约是有条件的。因为第一个约的存在,即便以色列民族被休了,还可以再回来,因为神永远是他们的丈夫(耶3:1,14;赛54:5)。
3、第二个约证明了人靠自己是不能守约的,如果只有这个约,以色列人就会永远活在咒诅之下,第一个约也无法最终实现,因此需要第三个约。
4、第二个约其实展望了第三个约。利26:42-45提到神会纪念第一个约,神不会背弃第一个约,因为神已经决定做他们的神。申30:2-10提到他们会再次归向神,再次进入应许之地,神会除去他们的罪,除掉他们的仇敌,再次喜悦和祝福他们。这一切都会在新约中得到最终的成就。罗11:25-29也提到有一天以色列全家都会归向神,神的拣选是不会后悔的。
5、所以第一个约有点像母约,第二个约因为人的败坏失败了,所以有了第三个约,以除掉人所有的罪。这样就确保第一个约会最终成就。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第三个约是对第一个约的继承(结16:60,62)。神的话永不失败(罗9:6)。哈利路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