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新约有关的系列文章包括:
上文提到:神立约的对象其实是两类人,一类是以色列民,一类是教会,或任何信耶稣的人。有人会问:这怎么可能呢?
其实这不是圣经唯一的案例。如果我们追随圣经渐进启示的脚踪,会发现存在这样的现象,也就是在旧约文本中看到神立约或应许的对象是某一种人,到了新约文本后发现多增加了一种人。比如创17:4神和亚伯拉罕立约,要亚伯拉罕做多国的父,从上下文来看,当时的"多国"的意思是亚伯拉罕的后代会众多,而且称为大国(创17:6),包括以实玛利会有十二个族长,也成为大国(创17:20),以撒的后裔也会繁多(创26:4),以撒的两个儿子的后裔也不例外(创28:14;35:11;36章)。但是到了新约,你会发现亚伯拉罕做"多国的父"还有另外一个含义,就是亚伯拉罕要做他属灵的后裔的父--包括信耶稣的犹太人和外邦人(罗4:1-18;加3:29)。这说明神和亚伯拉罕立约的时候,神实际上把亚伯拉罕属灵的后裔包含在里面了,而不仅仅是亚伯拉罕肉身的后裔。当然这是到了新约神才启示出来的。又比如创17:7提到神要和亚伯拉罕的后裔立约,要做他们的神,这是永远的约。从下文可以看到立约的对象包括以撒(创17:19;26:3-4)而没有包括以实玛利,包括雅各而没有包括以扫(创28:15;48:15-16)。神也称自己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后来成为以色列民的神(出6:7),以色列民族被称为神的儿子(出4:22)。所以这个约落到了以色列民的身上。到了新约,凡是信耶稣的人都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加3:29),是神的子民(彼前2:9-10),神的儿女(约1:12),神称为他们的神(约20:17;)。所以神和亚伯拉罕立约要做他的后裔的神的时候,神实际上已经把亚伯拉罕属灵的后裔算在里面了,当然这也是到了新约才启示出来的。关于亚伯拉罕的四种后裔的描述,请点击《亚伯拉罕之约都包含些什么?(一)》
另外,太2:13-15提到耶稣逃难到埃及,是何11:1节的预言的应验。如果我们看何11:1及其上下文,明显看到那里指的是神从埃及救赎他的儿子以色列民,但是这里却用在了耶稣作为神的儿子的身上。这说明神启示何西阿写下11:1节的时候,神不仅仅指他的儿子以色列民,也包含了神的儿子耶稣。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神和亚伯拉罕立约的时候,立约的对象是有可能包含亚伯拉罕属灵的后裔的。这在旧约并没有清晰地启示出来,到了新约我们才知道。这就是启示的渐进性。
另外,新约也有很多经文暗示教会就是属灵的以色列民。比如罗2:28-29提到外面受割礼的,不是犹太人,唯有里面做的,才是犹太人。这里的"犹太人"显然不是指肉身的以色列民,而是属灵的以色列民,也就是内心受割礼的任何人,包括外邦人(罗2:26-27)。比如罗9:6-8提到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从亚伯拉罕生的,也不都是他的后裔。这里提到的"以色列人""亚伯拉罕的后裔"都是指属灵的含义,是指"属灵的以色列人"以及"亚伯拉罕属灵的后裔",因为8节提到这些人都是神的儿女,是凭应许生的,不是凭肉身生。加4:28说我们如同以撒一样,都是凭应许成为儿女。罗9:25节把旧约用在以色列民的预言用在了教会的身上。所以我们也可以说我们是亚伯拉罕属灵的后裔和属灵的以色列人。比如腓3:2-3提到受割礼的是我们这些在耶稣基督里的,而不是外在有割礼的。这里的"受割礼的"显然不是指肉身受割礼的以色列民,而是信耶稣的人。比如西2:11提到基督徒受了基督的割礼,这里提到的"割礼"就是内心的割礼。启2:9;3:9都提到有一些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犹太人,而是撒旦一伙的人。这里的"犹太人"应该也是指属灵的以色列民,是信耶稣的人。彼前2:9-10提到基督徒是被拣选的族类,是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这些描述和出19:5-6是对应的,那里也描述以色列民如果遵守神的摩西之约,就做神的子民,做圣洁的国度,做祭司的国度。所以把教会称为属灵的以色列民是不为过的。
综上所述,我们的结论就是:新约是神与以色列民所立的约,也是神与属灵的以色列民--教会所立的约,包含任何信耶稣的人。其实是一个约,因为神与以色列民所立的新约也是在属肉体的以色列民都成为属灵的以色列民之后才成就。换句话说,新约就是神与他从犹太人和外邦人中拣选或所召的人所立的约(罗9:24-26),有一天以色列全家都会被召,也会成为这个约中的一份子,让神对以色列民的应许得到最终成就。只有蒙拣选的后裔才是亚伯拉罕属灵的后裔,只有蒙拣选的以色列人才是真以色列人或属灵的以色列人,才是新约立约的对象(罗9:6-7)。旧约之所以没有提到神与教会立约,是因为教会在旧约没有启示出来,旧约仅仅提到神会拯救部分的外邦人,到了新约才更加清晰地看到教会有关的启示,这就是启示的渐进性(弗3:1-12;罗1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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