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对教会纪律常见的质疑:
有人说教会纪律是否要求人必须完美?不是的,圣经说没有一个人会完美。纪律的目的不是让人完美,而是彼此督责,不断地从罪中悔改,共同寻求讨主喜悦的生活。
去指出别人的罪或教会确定一个人在不悔改的罪中是不是在论断人?当我们私下去指出别人的罪的时候,很容易被别人说“你在论断我!”。如何处理这样的问题呢?首先太7:1说的论断是“审判”的意思,“论断人”是指审判人,让人承受和他的罪相对应的后果,也就是说不再和过去一样爱他,也不再怜悯他。这和指出别人的罪是不一样的。指出别人的罪恰恰是因为爱的缘故,并没有远离对方,也没有和对方隔绝,也没有失去怜悯对方的心,而是帮助对方离开他的罪。教会投票确定一个人的罪也是如此。因为教会确定罪的目的不是定罪或审判,乃是呼吁大家都去挽回这个人。详见《什么是论断?》。其次,指出对方的罪的时候,需要注意自己柔和谦卑的态度,要直到自己也是有罪的人,也需要警醒,免得自己也犯罪,这样事情就搞复杂了。最后,指出对方的罪的时候要陈述客观的事实,而不是猜测,甚至拿出具体的证据。也需要和对方核实,看对方是否承认。如果对方不承认,要省察自己是不是有误会、误解或误判,如果自己依然确定对方有犯罪的事实,就需要找1-2个见证人来。如果找不到见证人,可以找长老来帮助判断谁说的是事实。
有些弟兄姊妹就以主赦免犯奸淫时被拿的那妇人的经文为依据反对教会,认为不应该执行纪律,或者至少对教会的纪律提出质疑。在这里我们应该弄清楚执行教会纪律的对象是谁,我们执行教会纪律的对象范围是信徒,而不是非信徒,正如保罗在经上所说的.(林前5:9-12)。而因为行淫被带到耶稣面前来的那个妇人,难以断定他犯罪的时候是否已经信主,从经文来看,还没有信的可能性比较大,原因有二:一是她如果信主,耶稣不需要到了最后才说不定他的罪,因为对于已经信主的人早已经不被定罪了(罗8:1)。二是她如果已经信主,看到耶稣应该有悔改和感恩的心,如同那位在耶稣背后流泪给耶稣洗脚的妇人一样(路7:36-50),但是这位妇人在耶稣面前却没有任何的表现。另外,即便这个妇人已经提前信了主,被带到耶稣面前来的时候,在耶稣和法利赛人对话的过程中,可能已经表现出忧伤痛悔的心,所以得到了耶稣的赦免。或者这个妇人在现场看到耶稣的表现,意识到了他就是救世主,因此得到了耶稣的赦免。这些都是有可能的。如果是这个妇人现场信主的话,耶稣说“不定罪”就等于罗8:1所说的,信主的人就不被定罪,也就意味着罪得赦免和得到永生。这和教会纪律的意思是不一样的。耶稣所说的“不定罪”是指永恒中神免去对这个人的审判,而教会纪律的最后一步(就是开除会籍)是教会对一直不悔改的基督徒所执行的今生的审判,并不决定人永恒中的地位和身份。所以不能根据行淫的妇人的例子来说明不能执行教会纪律。因为教会纪律的目的是帮助人悔改,任何时候只要人悔改了,纪律就结束了,只有一直不悔改到最后,才会被当做不信的人看待。
有一些人以“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8:1)这句经文为依据,认为教会不应该而且也不能给犯罪的弟兄姊妹定罪。其实“主不会再定那些信主之人的罪”——这意思是指已经信主的人不会再因自己所犯的罪(包括信主后犯的罪)而受到將来永远的审判,换句话说,信主后信徒的犯罪不会影响他们的得救(但它却影响个人和神的亲密关系,也可能因罪受到神的管教,这倒是确实无疑的)。所以保罗尽管要求哥林多教会的信徒应该赶出那收了继母却不悔改的人,甚至也说“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林前5:5),但他也承认“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由此看见,在教会里执行纪律不是定人的罪,而是对付因不悔改而影响自己和教会的罪。保罗说这是教会的权柄,并且教会应当“奉我们主耶稣的名,并用我们主耶稣的权能(林前5:4)”来审判和对付教会中的罪。
有人说:神是赦免的神,神都宽恕罪人,为什么我们或教会不能宽恕呢?神确实是怜悯宽恕的神(约一1:9;赛1:18),神也要求我们宽恕别人,不计算人的恶。(太18:21-27;林前13:5,7)。我们被兄弟姐妹得罪后,再痛苦也要饶恕他。放弃自己向他追讨对自己的亏欠的权利。但是同时神也是公义和圣洁的。神所爱的他必管教。(启3:19)神让我们爱不仅仅是饶恕而已,而是进一步的爱,帮助对方离开罪恶。爱是不喜欢不义。(林前13:6)爱是不愿意所爱的人受罪的纠缠和伤害。所以被伤害的我们在宽恕别人之余,还要尽劝告和挽回的责任。(太18:15。)
也有一些弟兄姊妹担心我们执行教会的纪律会不会伤害那些犯罪的弟兄姊妹?有些犯罪的弟兄姊妹也认为教会执行纪律是触犯了他们的隐私;也有一些肢体觉得他们若不悔改,象保罗那样弃绝那些人是不是没有爱心(因为那些不信主的人都接纳他们,我们这样做岂不是连不信主的人都不如,没有他们有爱心)?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他的罪已经伤害了他自己和神的教会,以及为他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的主。但罪时常让人把这伤害自己、教会和主的责任推卸给别人或环境,有时甚至把责任直接推卸给神。其二,执行教会纪律的目的不是为揭露个人的隐私来为难他,而是实行真理的爱来挽回他。罪不仅继续地腐蚀他的生命,最终结出死亡的苦果(雅1:15),也必曼延到整个教会中,就象癌细胞一样最终会扩散到基督身体的每个部位,影响整个教会,如同酵可以让全团发起来(林前5:6)。其三,“当面的责备,强如背地的爱情。”(箴27:5)正如一个人得病,如果一点小毛病,很快就好,恐怕不需要几个人知道,但是如果到了癌症阶段,恐怕需要知道的人就多了。因为更多人关心他的健康,而他的健康也影响更多的人。帮助人从罪中回头,才是真正爱那人的表现和真正的爱的方式。爱的真谛:“爱是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林前13:5下-6)其四,一个人感觉到受伤,并不一定是没有爱他的缘故。因为罪的缘故,人一旦自我得不到满足,就容易感觉到受伤。即便神用完全的爱爱我们,我们有时也会感觉到受伤,也会抱怨,甚至抱怨神。事实上人被管教的时候总是愁苦/痛苦的(来12:11)。人因为自我的缘故,容易以自己受伤/不舒服/不平安为理由要求别人按照他的期望值待他,好像受伤的人总是有道理的,还可以指责教会或别人没有爱,大家都要让着他。其实我们按照真理行的时候为的是讨神的喜悦,而不是人的喜悦,有时遵从神反而会得罪人倒是真的。所以不能因为对方感觉到受伤就不要纪律。
有人担心执行教会纪律会不会让兄弟姐妹不愿意敞开自己,故意隐瞒自己的罪?因着罪疚和羞耻,任何人都存在隐藏自己的倾向,当教会正确宣讲福音,以及和福音相称的生活,大家意识到耶稣基督的赦免,罪疚和羞耻被洗净,不再惧怕人,而是敬畏基督,这样会帮助大家有敞开的氛围。同时让大家意识到被称为义意味着要过公义的生活,我们是需要彼此帮助来走这条十字架的道路的。同时在加入教会有关的课程上也进行类似的教导,当教会里福音的氛围越来越浓的时候,大家的关系就会越来越真实,越来越亲近了。一定要记住:教会纪律的基础是福音。
有人说哥林多教会也有人在罪中,被保罗成为属肉体的基督徒,所以人在罪中是正常的,不可能透过纪律来解决。林前3:1-3保罗确实提到哥林多教会有嫉妒纷争的罪,称他们为肉体的。但是保罗呼吁他们悔改了,而且林前5章针对一个和继母同居的人的案例做了特别的指示--把他赶出教会。林后2:5-11告诉我们有一些人已经悔改。林后7:-:51提到保罗因为透过提多知道他们已经悔改而高兴。而且林后12:20-13:2保罗再次提醒他们不要犯罪,而是要悔改。通常来说一个有圣灵内住的人不会长久地活在一种已知的罪中,圣灵会不断让他们知罪,让他们不安,最终让他们悔改。神也会透过其他人来提醒犯罪的人,因为我们都容易自欺,所以悔改是一个团队的工作,不仅仅是一个人的事情。
有人说有人害怕被纪律或被纪律后离开教会不来了,或去其他的教会怎么办?我们实行纪律是讨主的喜悦,也是对彼此的爱的表现,如果一个人在罪中被罪诱惑而离开教会,并不能让我们惧怕而不顺服神,相信神有最终的主权,我们把这个人交托给神就好。如果这个人去其他的教会,我们也会把他在本教会被纪律的状况告诉他所去的教会,继续给他悔改的机会。神是圣洁的,是必须对付罪的,教会是神的家,也是必须对付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