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神面前称义到底需要依靠什么?是靠耶稣为我们的罪钉死在十字架上就够了,还是需要加上基督的公义归于我们?如果是,我们又是如何得到这份基督的公义?这些都是很重要的和福音有关的问题。根据我所听到的各种看法,我发现有以下这么一些误区:
一、因着我们和耶稣基督的联合,我们的罪归给了耶稣,耶稣的公义归给了我们。
回应:圣经确实提到我们和基督的联合,但是联合到底意味着什么,我们根据上下文来解释,罗6:3-11提到了我们与基督的联合,结果我们向罪死,向神活,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这里并没有提到“双重归于”。“在基督里”“在他里面”到底是什么意思,也需要根据上下文来确定,而不是都在指我们与基督的联合。详见《“基督主动的顺服”归于我们了吗?》《“在基督里”都是什么意思?》。
二、基督的顺服之所以分为主动的顺服和被动的顺服,是因为我们有双重的需要才能进入永生,一重是基督被动的顺服,就是受苦和钉死在十字架上,让我们罪得赦免,这还不够,一重是基督主动的顺服,就是替我们完美地顺服了神的律法,才能得到永生,如同亚当在伊甸园,他开始是没有罪的,但是不代表他能进入永生,他必须完美遵守律法才能得到永生。这就是工作之约。耶稣作为末后的亚当,需要恢复亚当所没有做到的,不仅罪得赦免,而且要遵守律法,才能为我们赢得永生。我们仅仅罪得赦免是不够的,最多是恢复到亚当犯罪前的状态,也就是中间或中性(neutural)的状态,还不够资格进入永生,必须完美地遵守律法才可以。所以我们依然需要基督主动的顺服所带来的公义。
回应:首先要确定罪的定义,罪就是违背律法(约一3:4),罪亏欠了神的荣耀,因为没有达到神的标准(罗3:23)。所以我们任何没有做到完美顺服神的律法的地方都是罪。亚当起初没有罪,但是他后来犯了罪,所以他靠自己也无法进入永生。当神赦免我们所有的罪的时候,就是涂抹我们所有的过犯的时候,就等于我们所有因为做不到神的标准的地方都涂抹掉了,就等于神看我们是完美的圣洁和公义,没有瑕疵(西1:21-22),我们就得到了神所赐予的公义,这样我们就可以称义和得到生命了。所以我们并不需要额外的耶稣基督的公义,乃是因着耶稣替代我们死,替代我们承受罪应该承受的刑罚,等于替代我们还了所有的债,我们就罪得赦免,得永生了。我们罪得赦免和得到公义的状态并不是中性的状态,乃是完全的状态。
三、林后5:21;腓3:9都表明神的公义归于我们,因为基督也是神,所以说基督的公义归于我们也没有错。
回应:林后5:21;腓3:9都没有说神的公义归于我们,详见《“基督主动的顺服”归于我们了吗?》。林后5:21仅仅提到我们在基督里成为神的义,可以用来指我们因着基督替代我们成为罪,承受了我们应该承受的刑罚,因此让我们罪得赦免,得到了公义的礼物,成为了义(罗5:19),因此我们就与神和好了(林后5:18-19)。腓3:9仅仅提到我们得到来自神的公义,并没有提到神的公义归于我们。而且对于神的公义是指什么,也是需要定义的。如果是指神性方面的公义,是指神本身就是公义的标准,包括对罪的定义、对罪的审判,包括审判的公平公正等等(罗1:18;2:6;3:4-5;3:23-26)。这些是不会归于我们的,是神所独有的,神的公义是在福音上彰显出来,因为基督替代我们接受了神的审判,因此神赦免了我们,所以神依然是公义的。
四、人为什么需要基督的公义才能进天国?如同一个杀人犯,虽然被法庭宣告无罪,但是他依然杀了人,依然是有罪的,他并没有完美遵守律法,他需要完美的公义才能进天国,而不仅仅是罪得赦免。
回应:当一个人被宣告无罪的时候,被称义的时候,就等于被看为无罪的,他就有了一个无罪的人的所有特权。虽然他杀了人,但是会被当做没有杀过人的人来看待。所以就等于他完美地遵守了和杀人有关的律法。所以一个人被赦免了的时候,就等于拥有了天国的门票,是不需要额外的基督的公义的。
五、我们仅仅罪得赦免还是不够的,这只是负面的层面,是被动的顺服的层面,我们还需要积极的层面。作为神的诫命,我们不仅不要恨我们的邻居,不仅需要神赦免我们“恨”的罪,还要爱我们的邻居,还要完全遵守律法,才能达到神的标准。
回应:这涉及到对罪的定义。罪既包含违背了律法中禁止我们做的部分,比如不可杀人,也包含了违背律法中命令我们做的部分,比如孝敬父母。当我们有任何违背律法的行为,或任何做不到律法的标准的时候,包括没有做律法要求我们做的,包括做了律法禁止我们做的,这些都是罪。当神赦免我们罪的时候,我们所有违背律法的部分都被赦免了,神就看我们是完美的,神就赐给我们公义,我们就可以进天国了(罗5:5-8)。哈利路亚!
六、顺服消极的层面如同母亲让孩子吃饭,孩子不吃,这是罪,需要被宽恕,但是还有积极的层面,也就是说孩子需要吃饭,才能打到要求,才达到律法的标准。
回应:这个比方有点问题。我们进天国等于与神和好,被神接纳,成为神的儿女。孩子如果不吃饭,后果是什么?是被逐出家,不再做母亲的孩子吗?假设是这样,如果母亲宽恕了这个孩子,就等于接纳了他,让他重新或继续做自己的孩子,就等于进天国了。孩子将来的吃饭需要慢慢训练,这是成圣的过程,虽然进展可能缓慢或有反复,但是不影响他是母亲的孩子这个身份和地位。
七、基督作为神和人,没有责任或义务为自己遵守律法,乃是甘愿为我们遵守律法,让律法的公义成就在我们身上。
回应:加4:4提到基督生在律法之下,只要耶稣是人,就必须遵守律法,这是人应尽的责任,否则就是犯罪。基督作为神的儿子,是没有罪的,他来是要做完美的祭物和完美的大祭司(来7:26-27;9:11;10:11-14),所以他一定会完美遵守律法。当他一次把自己献上,就彻底除掉了罪,我们就被看为圣洁,就得到了永生。我们并不需要耶稣替我们完美地遵守律法,乃是需要他成为完美的祭司和完美的祭物,为我们献上赎罪祭或挽回祭,让我们罪得赦免,成为圣洁。
八、我们唯一的盼望、被神接纳的基础是基督主动的顺服,基督来成全了亚当所失败的。如果你没有按时纳税,会发生什么?会有罚款。即便你支付了罚款,你仍然需要缴纳原来没有交的税。我们不仅仅需要违背的罚款被赦免,还需要完美地遵守律法。
回应:这种说法等于削弱了十字架的荣耀,也削弱了福音。福音的核心是耶稣的死而复活,是十字架(林前1:17,23;2:2)。我们没有纳税的时候,就违背了律法,按照律法我们所亏欠的不仅是税,也包括罚款。当神赦免我们的时候,就等于赦免了我们所有的亏欠,免了我们所有的债(太18:23-27),包括税和罚款,我们就被无罪释放了,因为耶稣都替我们还了。哈利路亚!
九、人不违背神的律法是不够的,人还必须遵守神的律法。否则神不会接纳他。神不会把天国赐给一个没有完美顺服神的人。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基督积极的顺服。
回应:其实人不违背律法的时候,就等于遵守了律法。人违背律法的时候,就等于没有遵守律法。神确实不会把天国赐给一个没有完美顺服神的人,但是因为耶稣基督的救赎,神就看我们为圣洁和无有瑕疵,就等于看我们为完美顺服设你的人,所以我们就可以进入天国,而不需要基督积极的顺服。感谢神!
十、有人认为:我们经常对于一个从监狱释放出来的人说“你的债务已经被支付了,你要做一个守法的公民”,我们意识到真正的改变会显出一个新的生命,这个生命不仅离开非法的活动,也会追求对社会有贡献的善事。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既需要基督消极的顺服,也需要基督积极的顺服。这对吗?
答:这个比方是有问题的。根据前面的分析,我们被释放、被赦免的时候,神就把公义赐给我们,我们就有了永生,就成为神的儿女,我们今生会努力成圣,遵守神的命令,但是这不影响我们是否能进天国,将来我们见主的时候,神会让我们全然成圣,毫无指摘,这是神自己的工作,不是我们来决定的(帖前5:23-24)。
十一、诗篇106:28-31提到非尼哈刑罚恶人,这就算为他的义。所以公义是指积极地顺服神的律法,而不仅仅是罪得赦免。
答:旧约规定,当人遵守摩西律法,就是人的公义(申6:25),按照律法,拜偶像的人是要被除掉的(申17:2-7),民25:5也提到了神要求他们除掉拜偶像的人。非尼哈执行了神的命令,这就是他的公义,并因此得到了神的赏赐(民25:10-13)。所以这里的公义确实是指人积极地遵守神的律法,但是这样的公义是不能让人进天国的。因为没有人能完美地遵守神的律法,没有人有完美的公义,人只能靠信心称义,从亚伯拉罕开始就是如此(罗4:4-17)。所以非尼哈的公义是信神的人所行出来的公义,类似于成圣,这是不完美的公义,会让非尼哈得到神的赏赐,但是无法让他因此得以进入天国。我们见主耶稣的时候也会有自己的公义(启19:8),凭着这些公义我们会得到赏赐,但是这不是我们得救所需要的公义,得救必须要完美的公义。所以“公义”到底是什么意思,必须要看上下文,而不是认为这个词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样的意思。创15:6和诗篇103:31的“公义”的意思就不一样。
十二、有人说耶稣来的要尽或成全诸般的公义,这是积极的公义,我们也因此需要有积极的公义才能进天国。
答:是的,每一个人都需要完美地遵守律法才能进天国,这是律法的要求。但是从古至今只有耶稣一个人做到的了,他成为了无瑕疵的羔羊,因此可以为我们赎罪。我们没有一个人可以达到律法要求,律法乃是让人知罪(罗3:20)。那我们如何得到完美的公义呢?也就是当我们相信耶稣基督的时候,借着耶稣的血,我们就罪得赦免,我们所有做不到神的标准的罪都被赦免了,我们不再被算为有罪了,神把公义归给我们,因此我们就有了完美的公义(罗3:25;4:5-8)。
十三、有人说公义是你完美遵守了律法,而不是你没有违背律法。
答:如果一个人没有违背一点律法,就等于完全遵守了律法。当耶稣背负我亏欠律法所有的债的时候,神就把公义归于我,就等于看我是完美的,没有瑕疵的,等于我完美遵守了律法。
十四、Through faith in Jesus, we’re united to him. In our union with him, he’s our Advocate. In Christ, there is forgiveness and cleansing. Renewal and strength. Petition and assurance. We’re struggling saints, but Jesus is our never-failing friend who takes us to the Father by the merits of his obedient life. 借着对耶稣的相信,我们与耶稣联合。因着我们与他的联合,他成为我们的中保或辩护律师。在基督里面有饶恕和洁净、更新和力量、代求和保障。我们会有挣扎,但是耶稣透过他的顺服的生命可以把我们带到天父的面前,他是我们永不失败的朋友。
答:根据约一2:1-2,耶稣之所以成为中保或辩护律师是因为他为我们的罪献上了自己作为赎罪祭。我们不是借着与基督联合而得到赦免的,乃是因着耶稣基督的死而得到赦免的。联合是关于我们的成圣,让我们打破罪的辖制以及过新的生活(罗6章)。我们之所以能来到天父的面前,不是因为耶稣顺服的生活,乃是因为他为我们舍命,为我们献上了赎罪祭,让我们罪得赦免和被神称义。
参考资料:
https://www.thegospelcoalition.org/article/gospel-still-christians/
https://www.spurgeon.org/resource-library/sermons/jehovah-tsidkenu-the-lord-our-righteousness/#flipbook/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8B6rXRFBNA&t=530s
https://philgons.com/resources/bibliographies/union-with-chr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