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牧会生涯中,发现有这么一种情况,就是父母出于对婚姻的着急,给弟兄姐妹介绍不信的人,让他们去相亲。于是弟兄姐妹有这样的困惑,到底该不该去呢?应该怎么处理呢?
首先要明白基督徒婚姻的第一法则,也就是基督徒只能和基督徒结婚,详见《基督徒可以和非基督徒结婚吗?》。
然后需要定义什么是相亲,一般说来,相亲就是和别人介绍的异性见上一面,看是否可以继续发展,或是否彼此适合。
其三是介绍的人可能是父母,或比较近的人,拒绝起来会很艰难,或不好意思,或容易被责备。自己也未必喜欢相亲这一类的事情。
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1、你不是必须去相亲。即便是父母,你也是可以拒绝的。因为你已经成年(18岁以后),而且各方面已经独立。听从父母是你在未成年的时候,或没有独立于父母之前必须做的事(弗6:1)。但是你必须尊重你的父母,孝敬父母不等于凡事听从父母,但是需要有尊重的态度,也可以为你的拒绝道歉(弗6:2-3)。
2、你可以考虑去相亲。除非你确定神不会使用这种方式赐给你配偶。我们的神是很有创意的(耶赛55:8-9),他可以使用任何一种方式赐给你配偶,相亲活动也是其中一种,而且有很多成功的案例。尤其在大家都很繁忙的都市,大家没有多少机会社交,甚至没有胆量认识更多的人,也不知道如何与人社交。每一次相亲都是操练和成长的机会。如果你不知道聊什么,这是《可以用来关心别人的十类问题》的链接可以供你参考。
3、把相亲的机会当做彰显基督的爱的机会。你不知道神是否借着这个机会赐给你配偶,但是你知道爱是最大的,爱是基督徒的标志(约13:34;林前13:13),你总是可以借着见面来彰显出基督徒的好行为,让对方把荣耀归于天上的父(太5:16)。这可以包括友好的态度、真诚的关心、款待的方式等等。主会纪念你的善行。如果你只顾着自私或自己的欲望或期待,你不仅失去主的赏赐,还可能招人反感。
4、把相亲的机会当做传福音的机会。无论对方是否称呼自己或被认为是基督徒,都未必是真的。你最重要的是了解对方的信仰,也分享自己的信仰。可以参考《福音的四要素》《如何确定对方是一个基督徒》。如果对方不是基督徒,你更需要给对方传福音,因为大使命是我们一生的大使命,是任何时候都要做的事情,我们都要把和平的福音当做鞋穿在脚上(太28:19-20;弗6:15)。
5、如果确定对方不是一个基督徒,则需要申明自己的立场,就是自己只会跟基督徒结婚,并鼓励对方进一步了解信仰。这样会让对方知道下一步怎么办,也会避免很多误会以及未来的麻烦。这也是爱对方的表现。如果对方对你有意思,他/她自然会有进一步认识信仰的举动,否则就需要暂停下一步了。即便对方愿意了解,也愿意来教会,则需要把对方介绍给教会的其他人(尤其是同性的基督徒),让他们来负责跟进。否则对方一直是为了你而来教会,也容易伪装,让你难以认清对方的真面目。
6、如果你们见面之后你没有信心进行下一步,要直接或透过中间人告诉对方,免得耽误对方。相亲只是一个认识的机会,谁都不能保证将来会如何。如果对方坚持要和你联系,你也要有礼貌地坚持拒绝,除非你愿意继续尝试。如果你愿意继续,但不确定对方是否愿意,你也可以直接问对方,这样好知道下一步如何做,免得耽误了彼此。
7、如果对方不是基督徒,跟对方陈明自己的底线之后,就要和对方保持与其他弟兄姐妹同样的距离,比如基本不私下单独接触、沟通的时候也要注意分寸等等。该拒绝的时候就果断地拒绝。你和对方沟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传福音。这对有的姐妹是很难的,有时候聊着聊着,自己动感情了也不知道。最后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在这样的过程中你需要别人或门训伙伴监督你,你需要承认你是有盲区或误区的,是需要被督责的,否则出了事情就晚了(来3:12-13)。
8、即便你确定对方是一个基督徒,开始交往的时候也要注意彼此之间的距离,包括语言距离、情感距离、身体距离等等。你们之间的距离和你们之间的关系是成正比的。一开始就是普通的弟兄姐妹之间的距离。最后从了解阶段开始,具体请阅读《交往中的界限》《从寻求到寻见》。
9、如果你要给别人介绍对象,请把上面的原则发给对方,对方能接受之后再给对方介绍,免得让别人落入试探或掉入陷阱。当所介绍的相亲对象是不信的人的时候尤其要小心。我们很容易被对方的外貌所吸引或欺骗,就失去了自己最后的防线,或放弃了自己应该有的底线。你也需要负责任地跟进他们的情况,包括是否停止了交往、是否继续交往、需要什么帮助等等,并给与必要的提醒。这是一项很重要的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