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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否应该给婴儿施洗?(一) 我们是否应该给婴儿施洗?(二)
我们是否应该给婴儿施洗?(三) 我们是否应该给婴儿施洗?(四)
根据前面的论述,我们总结一下婴儿洗的支持者犯的几个错误:
1、没有看到亚伯拉罕之约的复杂性。
2、没有看到割礼对于不同的人的不同意义。
3、没有看到新约和旧约的重大区别。
4、没有看到洗礼和割礼的重大区别。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来自婴儿洗支持者的反驳:
1、你们虽然说水洗应该应用在得救的人身上,但是受洗的人也不能保证都是得救的啊。教会里的成员也有假的信徒啊,这和我们说的圣约群体中有非信徒有什么区别?
答:耶稣确实教导洗礼应该用在门徒的身上,就是重生得救的人身上,但是因为人不是圣灵,不能百分之百保证自己的判断都正确,所以主也允许我们可能会有错误的判断。比如腓利去撒玛利亚传道,很多人信了也受了洗,但是西门很可能没有真信,虽然也受了洗,后来却想用钱购买让圣灵降下的恩赐,被使徒彼得说“你的银子和你一同灭亡吧”以及“被罪恶捆绑”(徒8:9-24)。约一2:18-19也提到有敌基督从我们中间出去,说明他们原本就不是出于我们的,这些人也很可能已经受了洗。犹大书12节提到有假先知或假教师或假牧人在教会中,这些人也很可能是受了洗的。所以我们的结论是:虽然我们不能保证每一个判断都是完美的,主也知道并许可这件事,但是不等于我们不需要认真做判断,也不等于我们否认了洗礼本来的含义--是为信徒预备的。
主知道有形的教会里面难免会混杂不信的或背道的人,所以主赐给教会权柄来决定是否纪律一个人,是否赦免一个人,是否把一个人当不信的人看待。详情请阅读《如何理解和执行教会纪律?》。
我们这么做和婴儿洗的支持者的做法有本质的不同。当我们极力判断一个人是否得救并给予得救的人施洗的时候,可能依然有判断上的误差,但是这样的错误是个别的或少数的,也是不是出于故意产生的。而婴儿洗的支持者的做法会导致所有的信徒的后代,无论是否得救,都被施了洗,因此大量的未重生得救的人成为教会的成员,这是出于人主观的故意产生的。
另外,虽然圣经同时提到了有形的教会和无形的教会的概念,但是在实际操作层面是比较接近的,有形教会的成员基本上应该属于无形的教会,徒20:28提到保罗劝勉以弗所的长老们要牧养神的教会,这是主用自己的宝血买赎回来的。所以新约中有形教会和无形教会不应该差别很大。如同圣经的手抄本和原稿的关系,虽然手抄本没有原稿那么百分之百精确,但是是非常接近的。而婴儿洗的做法恰恰人为地把这两者的距离拉大了。
2、你们也会鼓励自己的孩子(尽管还没信主)向神奉着耶稣基督的名祷告吧?那么您会告诉您的孩子说其实你还没有信主,所以这样的祷告是没有用的吗?既然没有用,那为什么还要鼓励他们祷告呢?这个祷告的性质是什么呢?我们系统神学教授课上说,还真有知行极其合一的反婴儿洗者,就是不许他们的孩子祷告,因为他们还不是信徒,知道他们认信了才可以奉基督的名祷告。但相信大部分持“唯信徒受洗”的弟兄姐妹并不会这样做吧?
答:按照圣经的要求,弗6:4命令我们要按照主的警戒和教训来养育孩子。这包括给孩子传福音、帮助孩子坚立确信和过合乎圣经的信仰生活。当孩子表示愿意相信的时候,我们可以教导孩子祷告,虽然我们还不能百分之百确定孩子的认信是圣灵的工作或是发自孩子的内心,我们依然可以教导和训练孩子遵守主的命令,这和我们处理成人的情况是类似的。即便孩子还没有完全地确信,也可以教导孩子操练祷告和唱赞美诗。因为神也可能使用这些因素来增强孩子的信心。同时考虑到孩子的认信可能会出于讨父母的喜悦或迫于父母的压力,不同的教会给孩子施洗的条件有所不同,有的会等孩子成人到18岁以上才施洗,有的是12岁以上就可以,有的则允许更小的孩子受洗。但是前提都是一样的,就是确认孩子的信仰。
3、圣经没有一句经文说信了以后才能受洗的。太28:19-20并没有说必须是耶稣基督的门徒才能受洗,只是说“门训”或“教导”他们,让他们成为门徒,施洗和教导都是其中一个步骤。
答:这是错误的解经。其实单单从“奉圣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就可以看出施洗的前提是这个人和三位一体的人有了正确的关系,或者说这个人身上有圣父、圣子、圣灵的工作,也就是说这个人已经真的信主,否则就等于和父子圣灵的名不相称。彼得在徒2:38对犹太人说要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的时候,也是类似的意思。如果一个人没有信耶稣基督,却奉耶稣基督的名给他施洗,是不合适的。
4、如果说新约是牢不可破的,为什么新约的经文中有那么多警告的经文和记载背道发生的经文?
答:根据新约的定义,神立定新约的对象一定是有圣灵的、是认识神的、是罪得赦免的、是神的子民。所以他们的救恩永远不会失落,这是耶稣的宝血、耶稣的复活、耶稣的代祷、圣灵的工作来保证的。但是在有形的教会中,会有假使徒、假教师、假先知、假信徒的存在,也有背道者的存在,所以在新约写给有形教会的书信中,会有警告的经文和背道有关的经文。这些经文对于真信徒来说,会让他们因为这些警告而得到保守,对于假信徒来说,正好描写了他们的下场。
5、来10:26-31提到背道的人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说“主要审判他的百姓”。这里难道不是指新约中的成员吗?如果新约的成员会践踏神的儿子,而且遭致神的审判,是否说明新约的成员不都是神的选民?神立定新约的对象不一定都彻底得救?
答:这是一段很有争议的经文。会有不同的解释。我们比较认可的解释是:这段经文是指新约的子民,但是是对他们的警告,警告的作用是保守他们在新约的里面而不会背约。理由如下:1)10:26提到“我们”,从上下文可以看到是指包含作者在内的信徒。2)这段经文的警告确实是末后的审判,也就是地狱的审判。3)10:29提到“使他成圣之约的血”,所以这里指的是真信徒。因为只有真信徒才真正被耶稣基督的血分别为圣。4)真正的信徒因为有圣灵,会保守他们不会一直在罪中(来10:32-39;约一3:5-10)。5)真正的信徒里面的圣灵会帮助信徒听从这样的警告而不至于跌落到如此的地步,以致于践踏神的儿子,亵渎施恩的圣灵。6)“主要审判他的百姓”来自旧约申32:26,其上下文是指以色列人,以色列民族虽然是神的百姓,但是不是每一个人都认识神而得救,神会审判以色列民中的悖逆之子。作者使用这句经文的原因是因为希伯来书的读者也是犹太人,作者借此对犹太人基督徒发出警告。这不等于说新约的子民会失落和下地狱。
6、来6:4-8提到的背道的人难道不是在新约里面的吗?他们有很明显的新约子民的特点啊。
答:这也一段有争议的经文。主要有两种解释,一种是指还没有得救的人,这些人虽然尝过天恩的滋味,也和圣灵有份,并唱过善道的滋味,也觉悟来世的权能,但是依然没有重生得救。比如旧约的术士巴兰是贪财的先知,最后走向灭亡,神却借他说了预言。比如跟随耶稣的犹大,也曾医病赶鬼。比如有些暂时相信却没有生根,或被荆棘压住没有结出果子的人。6:4提到这些人的时候用的代词是“那些。。人”,和希伯来书的读者“你们”有所区分,而且6:9还特别指出“你们”强过这些。也就是说他们已经是得救的人。一种解释是指重生得救的人。这些只是对得救的人的警告,借着这些警告,让得救的人不至于走上离奇道理的道路,不至于走到被焚烧的结局。也就是说这一段经文描述的结局不会发生在得救的人身上。所以不能用这一段经文来证明新约的子民包含背道的或没有得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