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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洗应该用点水礼、浇灌礼还是浸礼?

admin, 18 十月, 2021

关于洗礼的施行历史上有诸多争议,也形成了诸多传统。出于高举圣经的原则,我们尝试从圣经的角度来摸索,看是否能有一个结论。声明一下,我依然尊重有不同看法的教会,我发这个文章的目的是为了激发大家从圣经的角度多加研究和探讨,而不是人云亦云。

首先,“洗礼”这个词及其变体在希腊文原文主要是“使浸入dip”“使淹没whelmed”或“使被覆盖”的意思,在新约出现85次左右,主要翻译为“受洗”“施洗”等。其他的译法也和“淹没”或“浸入”有关。比如路16:24指用指头蘸入水中。约13:26是指把面包蘸入盘中调料或醋。启19:13指血浸透的衣服。另外,个别时候翻译为“洗”(可7:4,8;路11:38)或“洗濯”(来6:2;9:10),这个的意思接下来会提到。

其次,“洗礼”所代表的含义在于:

1)圣灵的洗(太3:11;可1:8;约1:33;徒1:5,10:47-48,11:15-16;林前12:13;多3:5-6)。圣灵的洗是如何发生的呢?是圣灵浇灌(淹没)在信徒的身上(徒2:17;提多3:6),重生信徒,可见这和“淹没”也是有关系的。圣灵的洗的作用是把人放入耶稣基督的里面,和基督联合(林前12:13;加3:27;罗6:3)。这也是浸入的意思。

2)洗去罪或让罪得赦免(徒2:38;22:16;林前6:11;来10:22)。犹太人的洗是什么样的洗呢?通常是水浇灌全身,将其洗净(利15:16,约13:10;来10:22)。当然如果有河流或够大的池子,也可以进入水中洗澡(利15:13)。如果是洗手,也是把手浸入水中(可7:4a,路11:38),而不是洒一点水就完了。在旧约中有洗濯盆给祭司洗手洗脚、洗所用之物(出30:17-21;利16:4,24,26),还有海给祭司洗澡用(代下4:4-6)这应该就是来9:10提到的洗濯的礼仪。所以这里的“洗”和“浇灌/淹没”也是有关系的。有人认为来6:2用来指施洗约翰的洗礼和基督教的洗礼,因为这里“洗礼”是复数。这也未尝不可。

3)归入基督,和基督同死同活,有新生的样式(罗6:1-4;加3:27;西2:12)。也包括成为耶稣基督身体的一部分(林前12:13)。基督的埋葬是怎么体现呢?犹太人的习俗通常是放入洞中(约11:38;太27:60;可15:46;路23:53),等于被土地或山洞淹没。和伯9:31提到约伯被扔入坑中是一个意思。在旧约的希腊文七十士译本中,伯9:31的“扔入”和“受洗”是同一个词。

其三,旧约的七十士译本中,“受洗”这个词的希腊文基本都用来指“淹没”的意思。出12:22提到把牛膝草蘸在血里,是指牛漆草进入血里。利4:6-7;4:17;9:9都提到把指头蘸在血里,也是指指头进入血里的意思。利11:32提到把不洁净的物放在水中,也是一种浸入。利14:6提到把物品和鸟蘸在有鸟血的盆子里,也是浸入的概念,有人说一只鸟的血不可能足够浸泡另外一只鸟,但经文实际上说是把鸟血放入有活水的瓦器中,这样是足够淹没另外一只鸟的。或者是鸟的血滴在活水中,另一鸟浸入有血的活水中。这和利14:50-51的意思是相近的。利14:16;14:51提到把手指蘸在油里,也是浸入。民19:18提到把牛膝草蘸在水里,也是浸入。申33:24提到把脚蘸在油中。书3:15提到把脚放入入约旦河的水中。得2:14提到把饼蘸在醋里。撒上14:27提到把杖头蘸在蜂房里。王下8:15提到把被子蘸在水里。诗68:23提到把脚蘸入血中。但4:33;5:21提到人被天露蘸湿。王下5:14提到乃曼下约旦河洗澡。赛21:4人被恐惧淹没。从这些例子都可以看到“受洗”这个词和“淹没”都是有关系的。新约中可7:4b提到洗杯、洗罐、洗铜器等等,虽然没有明确说是如何洗的,但是参考旧约的洁净礼仪,很可能也是浸在水里来洗的(利11:32)。有的新约文本中可7:4b中有“桌子table”一字,于是有人觉得桌子不可能进入水中,但是原文是“沙发”“床”“椅子”等意思,上面一般有遮盖物,犹太人一般洗遮盖的布料或垫子就好了。当然也可以用浇灌的方式用大量水来冲洗桌子。总之不可能是点一点水就洗了。如同给整个人洗澡是一样的。

其四、新约中记载的受洗的案例,虽然不能肯定是全身进入水中,也可能是浇灌,但是都和“淹没”有关。比如耶稣受洗后从水里上来(太3:16),施洗约翰找水多的地方给人施洗(约3:23),太监进到水里受洗然后出来(徒8:38-39)。如果仅仅是点水,约翰不需要找水多的地方。也不需要找河水,可能随身带的饮用水就够了(创21:14)。

其五、根据使徒遗训记载,起初使徒们一般都是在流动的水中用浸礼(其希腊文就是“淹没”的意思),而且不能用冷水的时候可以用热水,特殊情况才用浇灌(中文翻译为“注”,就是“浇灌”的意思)。浇灌礼特指用足够的水从上倾倒,让受洗者身体被水“淹没”的洗礼。

所以,我们的结论是:洗礼的最好方式是浸礼,因为只有浸礼代表了洗礼的所有含义,包括被圣灵“淹没”,罪被洗净以及和基督同死同活。特殊情况可以用浇灌,但是不应该是点水礼(特指用一点水弹在或洒在信徒头上或身体上的施洗方式)。有人提出一些支持点水礼的圣经依据,需要我们认真查考,详情请阅读《点水礼有圣经依据吗?》。

有人说水礼在原文中并非只指浸入的方式,有时也指滴水的方式(浸入──王下五: 14, 非浸入──利十四: 6- 7。两者皆可──路11:38)。这对吗?
答:不对的。前面“其三”已经提到利14:6的实际意思也是“浸入”。而路11:38提到的洗手在上面“洗礼的意义”中已经提到,犹太人的洗手一般来说也是浸入水中的,至少不是洒一点水在手上的仪式。

有人说:与基督同死、埋葬、和复活,并非是洗礼的惟一喻表样式,因为在同段经文中,洗礼也被喻作与基督同钉十字架,这种方式显然与浸入的方式不同(罗六: 3- 6)。这对吗?
答:这是对经文的误读。罗6:3提到我们受洗归入耶稣基督,也就是说借着受洗我们和耶稣基督联合,包括在死的形状及复活的形状上和耶稣基督联合(罗6:5)。罗6:6提到我们和耶稣同钉十字架,重点是解释我们和耶稣在死上的联合让我们脱离了罪,不再做罪的奴仆(请留意罗6节前面的“因为”这个连词),重点不是讲我们受洗归于耶稣钉十字架的问题。

有人说洗礼乃是象征属灵的净化或洁净(徒2:38,22:16;罗6:4-5;林前6:11;多3:5;来10:22;彼前3:21;启1:5),圣经从来没有将浸入和出来视为最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事。如何回应呢:
答:徒2:38是指悔改和受洗归于耶稣基督的名下,是指当时的犹太人悔改以及信而受洗,其意义是罪得洗净和领受圣灵,和上述洗礼的意义是一致的。徒22:16也是指洗去人的罪。林前6:11也是罪得洗净。多3:5-6是指圣灵的洗或重生的洗。来10:22指身体被洗净了。彼前3:21指圣灵的洗。启1:5指洗去罪恶。所以这些经文的重点是洗净我们全身的污秽--就是我们的罪,是领受圣灵的洗,有新的生命,如同上面所述,而不是洁净而已,因此浸礼是表达上面含义最好的方式,其次是浇灌礼,肯定不是点水礼。

有人说:古时犹太人男女分隔的传统观念很深,而且河边也无换衣之处,尤其如果妇女们必须受浸礼,全身浸入,受礼后衣服全湿,必定不太雅观。五旬节日受洗之人,在听道前根本未曾想到会在当天信主受洗,若他们必须受浸入礼,礼后无替换衣服,岂不会受凉得病?
答:这只是一种设想。耶路撒冷有很多住的地方,换衣服完全没有问题。约旦河的附近也未必没有换衣服的地方。

有人问:为什么那么看重洗礼?洗礼的方式有那么重要么?
答:洗礼之所以非常重要,是因为是主耶稣的命令,而且洗礼是福音的实体教学式的体现,福音就活生生地呈现在受洗的过程中。福音的核心是耶稣的死而复活,让我们的罪得到洗净,同时也是我们和基督的联合,是我们的重生,让我们的生命有新生的样式。而浸礼的过程恰恰体现了这些和福音有关的核心真理。我们岂能轻视呢?!当圣经给我们一个命令的时候,有些时候也定义了怎么做才算是执行了这个命令,也就是说命令的形式也很重要。比如祷告。从主祷文的样板来看,祷告一般包含三要素:对神的合乎圣经的称呼,祷告的内容,阿门(太6:9-13)。更完整一点应该包含“奉耶稣基督的名”(约14:13-14)。如果你只是说“我的天啊,我该怎么办啊”,这就不能算是祷告。比如圣餐,也是有一定的形式的要求的,详情请阅读《关于圣餐的几点澄清》。还有比如洗礼,从圣经的教导和例子来看,就不应该是点水礼。

有人说施洗约翰在约旦河边给那么多人施洗,不可能是用浸礼,只可能是点水礼,因为不可能有那么多时间(太3:5-6)啊?
答:这也只是猜测。而且约4:1-2和太9:14记载耶稣收的门徒比施洗约翰还多,但是耶稣让门徒给他们施洗。所以施洗约翰也可能让他的门徒给众人施洗。

有人说在五旬节那天,三千人在耶路撒冷受洗(使徒行传2:41),不可能用浸礼,因为没有河流啊!
答:这也仅仅是猜测。当时耶路撒冷有大的水池也是有可能的,至少包括毕士大池子(约5:2),西罗亚池子(约9:7),还不算个人家中可能有的浴池或浴缸,所以浸礼也是有可能的,至少可以用浇灌的方式来施洗。

有人说亚拿尼亚给保罗施洗也不可能是浸礼(使徒行传9:18,19),腓立比的狱卒和他的家人的洗礼不可能是浸礼(使徒行传16:33),因为是临时在家里啊。
答:这仅仅是猜测。他们家里有浴缸也是有可能的。

有人说:浸礼其实也没有真正表达耶稣的死、埋葬和复活的画像,因为耶稣是埋葬在山洞了,而不是地底下。
答:耶稣被“埋葬”在山洞了,可以说是被山洞“淹没”或“吞没”了,这是“洗礼”的原文所表达的真正含义。所以浸礼正确地表达了耶稣被埋葬的含义,因为一个受浸礼的人被水“淹没”或“吞没”了。和伯9:31提到约伯被扔入坑中是一个意思。在旧约的希腊文七十士译本中,伯9:31的“扔入”和“受洗”是同一个词。约伯被扔入山洞等于被山洞“吞没”或“淹没”,耶稣被埋葬在山洞也是如此。

有人说旧约希腊文七十士译本中的“淹没baptô”和新约希腊文的“洗礼baptizô ”不是同一个词,前者有“淹没”的意思,后者不一定,只是强调洗的过程。
答:这样的说法等于忽略了希腊文变体之间的关系,因为“淹没baptô”等于是“洗礼baptizô ”的词根或字源,两者的意思是很接近的。而且旧约的七十士译本中,王下5:14提到乃曼下约旦河洗澡以及赛21:4提到人被恐惧淹没,这里的用词就是“洗礼baptizô ”。可见“洗礼baptizô ”也带有“淹没”的意思。

有人说来9:10提到“各样洗濯的礼仪”是指9:13,19,21中的“用水洒在人的身上”的洁净礼仪。所以可以用点水礼表示洁净。
答:其实从上下文得不出这样的结论。来9:1-10中调描述旧约敬拜的礼仪,强调只有大祭司一年一次能进入至圣所,而且所献的祭物不能让人完全。来9:11-10:18把旧约的礼拜条例和基督所成就的进行了对比:旧约动物的血不能真正除掉罪,不能让人完全,也不能彻底洁净人的良心,而基督的血一次性除掉了罪,洁净了人心,让人变得完全。这里的“洁净cleanse/purify”和“洗濯baptism/washing”不是同一个词。“洗濯”的原文和“洗礼”是同一个词,有“淹没”的意思,所以应该和各样的旧约洗濯的礼仪对应(出30:17-21;利16:4,24,26),因为那样的礼仪才有“淹没”的含义。有意思的是,来10:22提到同时提到了“良心的亏欠被洒去”,这很可能是和前面讲的基督的血的洁净的功效对应,重点指洁净我们的心或良心(9:14;10:2),10:22也提到了“身体用清水洗净了”,这很可能是和前面的洗濯的功效相对应,重点是洁净我们的全身。这和弗5:26提到基督借着水洗(washing of water)把教会洁净类似。况且,与来9:13,19,21相对应的旧约礼仪当中,当用到“洒sprinkle”的时候,没有一处是用希腊文的“洗礼baptize”这个词。虽然把牛漆草蘸入血中用的是“洗礼”这个词,表示“浸入”的意思,但是这不能表明“洒”的动作就是洗礼的内涵。新约彼前1:2提到耶稣的宝血是“洒”在我们身上的,让我们的良心得到洁净(来9:13-14;10:22)。但是没有其他经文支持这和“洗礼”有什么关系。所以用来9:10来支持用水洒在人身上的点水礼是不成立的。

有人认为:来9:13,19,21提到了把动物的血洒在人和物品的身上,以达到洁净的目的,这就是旧约的洗礼。和新约的基督的血洒在人的身上洁净人的罪相对应。所以新约的洗礼也可以用点水礼。这对吗?
答:其实这是对这段经文的误解。这段经文根本没有提到洗礼或和受洗有关的任何字。这里仅仅是把旧约动物的血的功效和新约基督的血的功效做一个对比,来突出基督的超越,并没有把“洒血”和“洗礼”做任何的连接。新约也没有把基督的血洁净和洗礼做任何连接。

有人说:林前10:2提到以色列人受洗归于摩西,说明洗礼的重要含义是“认同”,而不是“淹没”。所以未必需要用浸礼。
答:这个经文很难得出这样的结论。这里提到以色列人实际上是在云里和海里受洗,他们经历过红海,等于被红海淹没(出14:27-29),他们也有云柱在他们上面的带领(出13:21;民10:34;14:14;16:42;申1:33),夜间形状如火,成为火柱,所以也可以说他们被云柱和火柱遮盖或淹没(民9:15-16)。诗篇105:39提到神铺张云彩给以色列人当遮盖。至于以色列人和摩西的关系,很多学者认为主要是领导的关系,如同基督徒受洗归入基督,基督成为了教会的头。当然在罗6:1-4提到了我们受洗归入耶稣基督,这里重点是讲认同,前提是我们被“淹没”在基督的里面,经历了耶稣基督受死、埋葬、复活等过程。但是我们受圣灵的洗的重点就不是讲认同,而是讲被圣灵“淹没”性的浇灌,包括被圣灵掌管和得到重生。

有人说徒8:38-39的施洗案例并不能确定是“进入水中”,希腊文也可以表达“到水那边”,“从水里上来”也可以是“从水那边离开”,所以不能作为浸礼的证据。包括太3:16提到耶稣从水里上来也不作为浸礼的证据。因为也可能耶稣只是离开水边,或者在水里被施洗约翰浇灌而已。
答:这是对的。这些都不能作为浸礼的最终或直接证据。但是经过综合上面的诸多因素,可以发现浸礼的可能性比较大。至少不是点水礼。

有人问:如果说施洗的标准是浸礼,那么点水礼是怎么来的呢?
答:这个不好有标准答案。因为历史是人写的,容易带着自己的偏见。目前找到的资料表明,基督教1000年的历史中,基本都采用浸礼的。到了11世纪才开始改变。1311年才出现在天主教会议的信条上,到了威斯敏斯特信条被更大的层面确立,点击见威斯敏斯特信条中第二十八章的记载。据说是因为需要为无法施行浸礼的病人施洗而开始采用点水礼的,而且在决定是否排除浸礼方面只有一票之差。加尔文也承认古时教会用的是浸礼

有人问:那是否点水礼是无效的洗礼?必须重新受洗?
答:因为洗礼的命令是和形式有关的,如果没有浸礼或浇灌礼,就等于没有受洗,所以必须重新施洗。既然以前接受的点水礼是错误的(尽管可能是出于无知),知道了就要纠正过来,以更荣耀主的名。我们确信主不仅设立了洗礼和圣餐,也设立了其基本的要素或构成方式,以让圣礼的意义得到彰显,让福音以实体教学的方式被体现出来,而不是随便来的。

有人说:洗礼最重要的是人的得救,以及奉父、子、圣灵的名施行,如果确定了一个人的得救,并且奉三位一体神的名施洗,不就行了?
答:对于洗礼而言,确认一个人的得救是必须的,奉父、子、圣灵的名施行是仪式的一部分,但是施洗本身的形式也是仪式的一部分,只有前两部者是不够的。具体的理由在上面的论述和解答中已经说明。

有人说:我过去受点水洗的时候已经信主了,怎么还要受浸礼?这不是背叛以前所信的主、否定我以前的信仰吗?
答:不是的。受浸礼不等于否认以前所信的主,也不等于否认自己过去的得救,而是否认过去所受的洗礼,因为那是无效的。当你决定受浸礼的时候,才是更加忠于你所信的主,因为你在以悔改过去错误的洗礼的方式来为你的信仰做见证,因为你相信主,相信主的话语,你一旦发现你的行为和神的话语不符合,你就努力来纠正,哪怕付出痛苦的代价,说明你在尊主的名为圣。

有人问:弗4:4-6不是说“一洗”么?为什么要洗两次呢?是否是把耶稣重新钉十字架?
答:这里的“一洗”从上下文来看更像是“圣灵的洗”或“主借着圣灵给信徒行的洗礼”而不是水洗。因为4:3提到“圣灵的合一”,然后提到“基督的身体”。是我们因为从圣灵受洗而归入基督,成为耶稣基督身体的一部分(林前12:11-13)。而且如果仅仅指水洗的话,如同和耶稣同钉十字架的强盗一样无法受洗的人,是不是就无法有这样的合一了呢?应该不是的。对于有的人之所以需要洗多次,是因为前面的洗是无效的,或者根本就没有合乎圣经的洗礼,正因为洗礼象征耶稣的十字架,象征和耶稣同死同活,所以才需要有合乎洗礼意义的受洗。

有人说:水洗代表的圣灵的洗、罪被洗净、归入基督都是一次性的啊,为什么要洗两次呢?
答:水洗代表的这些确实是一次性的事件,如果水洗已经代表了这个人属灵的实际,当然一次就够了。而这篇文章中所有提到重新受洗的前提都是过去的受洗是无效的或是有问题的,要不就是没有按照圣经的要求施行浸礼或浇灌礼,要不就是受洗的时候并在受洗的人生命并没有发生过这些属灵的事件。

有人问:如果有人临终或特殊疾病或特殊时期,没有办法下床或沾水,是否可以用点水礼?
答:既然洗礼的方式只有浸礼或浇灌,当一个人不能满足要求的时候,就可以不为其施洗或延期施洗,如同和耶稣同钉十字架的那个强盗,他没有机会受洗了,这不是他个人的责任,因为客观上不允许,所以主不会追究他的责任。不过很多时候只要有信心,疾病或生理时期都不会成为受洗的拦阻,主会保守的。这反而是经历神的机会。

有人说:耶稣在钉十字架的时候,其中有一个强盗在临死的关头相信了主,耶稣也说他得救了。可他没有点水洗礼,也没有浸水洗礼。说明耶稣看中的是我们的信心,洗礼的形式是不重要的。这对吗?
答:不对的。如同前面所述,洗礼的形式是指向洗礼的本质和意义,是同样重要的。那个没有办法受洗的强盗肯定得救了,他没有受洗的愿意是没有能力也没有机会了,责任不在于他,所以这是没有问题的。如果你现在有能力也有机会,却不去受浸礼,就是你的罪了。

有人问:如果有人受洗的时候并没有得救,现在得救了,需要重新施洗么?
答:需要。因为受洗的本质是指向内心属灵的真实,如果这个人内心还没有重生,还没有和耶稣基督同死同活,洗礼对他来说就毫无意义。类似保罗曾经来到以弗所,发现那里的一些人仅仅奉施洗约翰的名受了洗,他们并没有真正相信耶稣基督,也没有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结果保罗告诉他们福音,他们最后都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了(徒19:1-7)。但是因为确认一个人的得救是比较复杂的事情,我们会把权利交给信徒本人,如果对方确定过去并没有明白和相信福音,就可以重新受洗。

有人说:全世界或全中国那么多教会都至少部分地使用点水礼,很多著名的神学家和牧师都同意点水礼,很多主张用浸礼的教会也承认点水礼的有效性(尽管不是常规的洗礼),唯有你们否认点水礼的有效性,你们是否太骄傲了?是否觉得只有你们明白圣经?你们是否已经进入极端甚至异端的范畴?
答:首先,流行的或大家都认可的未必是真理,耶稣的时候,或教会初期的时候,或宗教改革的时候,真理都属于少数派。其次,虽然否认点水礼是目前我们查考圣经的结果,我们依然愿意对圣经敞开,也愿意和有不同意见的教会一起探讨。最后,当我们确定圣经对某一个问题的看法的时候,来自人的看法就显得不太重要。最重要的是对主忠心,是主对我们的看法。至于是否极端或异端也不是某个人或某些人能定的,根据伦敦1689浸会信条中的第二十八条,施行洗礼的合宜方式是浸礼。所以我们的看法是符合历代浸会信条的精神的。

有人说:如果说点水礼没有效,那么那些执行点水礼的教会是否都是在犯罪?
答: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因为不同教会有不同的确信,所以对于那些执行点水礼的教会来说,他们不会认为这是犯罪,否则他们就不会施行了。但是对于我们来说,因为我们确信点水礼是不符合圣经的,所以我们认为如果用点水礼来施洗,就是在犯罪。同时我们也认为教会彼此之间是独立的,其他教会也不在我们的权柄之下,这也不是属于和救恩有关的根本问题,所以我们会尊重其在这个问题上有不同看法的个人和教会(彼前2:17)。详见《如何看待不同教会对于罪的不同看法?》。

有人说:如果说施洗点水礼的教会都在犯罪,是否他们不是真教会?
答:不同的教会对于什么是真教会的定义不同。很多教会认为真教会的标志之一是有合乎圣经的洗礼。对于施洗点水礼的教会来说,他们肯定认为点水礼是有效的,所以他们会认为自己是真教会。对于我们来说,我们认为教会之间的合一在于同属一个基督的身体,同有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神,同有一个福音里的盼望,同有一信一洗(这里的洗是指圣灵的洗),所以拥有这样信仰的教会都是真教会(弗4:1-6)。

有人问:即便过去的洗礼错了,认罪不就可以了吗?为什么一定要受浸礼一次才可以呢?
答:不是的。有的罪只需要认罪、不再犯就可以了,有的罪是需要有行为上的悔改的。如果你过去受的是点水礼,等于是无效的洗礼,而洗礼是主的命令,是你必须要遵行的,所以你需要受浸礼才是真正的悔改。而不是仅仅承认过去错了就没事了。

有人说:我们的传统一直是点水礼和浸礼都接受,你说的我们无法接受,怎么办?
答:我们每一个都受传统的影响,而且传统的习惯很难改变。有时候我们用点水礼只是图方便,尤其是冬天。只有存着一颗谦卑的心和求索的心,以及高举圣经的心,才能不断地降服在圣经的权柄之下,而不是传统。当我们要做任何事情的时候,总要问:这么做有圣经依据么?而不是:别人或人的权柄或名人是怎么说的?而且,上面的查考不等于是终极的答案,只是目前研经得出的结论。高举圣经意味着两件事:一是当前要有来自圣经的确信,二是总是对圣经开放,随时准备用圣经来修订自己过去的确信。这才是唯独圣经的精神。

参考资料:
https://www.chinachristianbooks.org/Home/ChildrenContent.aspx?CategoryId=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SubCategoryId=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ContentId=9dcc6664-79d4-4db0-90cd-44ff9d6bda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