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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2:11-14到底是什么意思?

admin, 18 十月, 2021

关于这段经文的解释是个难题,历史上一直有很多争议。一方认为这句经文有历史背景,对今天已经不适用了,一方认为依然适用。求主帮助我们因着看重神的话语,带着谦卑和认真的心态来学习这段经文,以明白作者的原意。

首先了解这段经文的背景。提摩太前书是保罗写给他的门徒提摩太的书信。当时提摩太在以弗所牧会(提前1:3)。保罗写这封信的目的是为了让提摩太知道信徒在神的教会中应该怎样行(提前3:14-16)。在其中保罗提到作为牧者的提摩太应该怎样行(提前2:1-2;4:6-16)、应该怎样设立长老和执事(提前3:1-13)、应该怎样对待老年人和少年人、怎样对待寡妇(提前5:1-16)、应该怎样对待长老(提前5:17-22)、弟兄和姐妹在教会中应该怎样行(提前2:8-15)、应该如何对待金钱、应该追求什么(提前6:8-17)等等。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这封教牧书信中所提到的牧者或长老和会众的关系。牧者的责任和权柄是教导神的话语,吩咐大家信服神的话语(提前4:11,13;5:17;6:2,17)。牧者也必须有教导的恩赐(提前3:2)。

其三,提前2:12提到“不许女人讲道”,其实原文的意思是“不许女人教导teach”。难道是不许女人做任何的教导或不能教导任何人么?从上下文2:13-14来看,因为是指不可以教导男人。因为先造的是男人,后造的是女人,而且是女人被诱惑,陷在罪里。难道是指不可以对男人有任何形式的教导吗?西3:16提到透过诗歌来彼此教导是适宜的,也就是说当会众聚集在一起的时候,一起唱诗赞美神,诗歌里面有基督的道理,大家在歌唱的时候,实际上就在借着诗歌唱给彼此听,教导彼此诗歌中的真理。这是何等的奇妙!但是这是平等的教导,不存在谁必须顺服谁的问题,而且教导的内容都一样,都在牧者的监督之下,所以教导者并没有特别的权柄。来3:12-13也提到信徒要彼此留意和彼此劝勉,但是也不等于做权柄的教导,如同执行教会纪律一样,最终的权柄还是需要归到牧者和会友大会。

其四,虽然有平等的教导,但是教会也存在有权柄的教导。比如牧者的教导是需要被顺服的(除非他们的教导违背圣经)(来13:17)。这就是为什么保罗告诉作为牧者的提摩太可以吩咐(命令)或嘱咐会众(提前4:11;6:17),保罗也告诉提多可以用各样的权柄来教导和劝勉人(多1:13;2:1;2:15)。牧者透过忠心教导神的话语帮助会众信仰上合一和生命上长大成熟(弗4:11-13)。牧者的责任不仅仅是教导,而且要把神的话语托付给可以教导别人的人(提后2:2)。

其五,提前2:12也提到不许女人辖管男人,也就是不许女人在男人之上有权柄的意思,或者说不可以让女人从事需要男人顺服的服侍。这是从管理的角度。因为管理教会的权柄和责任赐给了男性,就是管理/治理教会的牧者或长老或监督(提前3:5;5:17)。林前11:3也提到男人是女人的头。通常管理和教导是密切相连的,因为管理必须按照神的话语来做,而教导是按照正意分解神的话语并且传讲给会众。牧者需要有教导的权柄,也需要有管理的权柄。但是这里不应该仅仅限制于长老或牧师这样的岗位,而是任何有权柄的岗位,或者牧者授权的岗位。经文仅仅提到女人不许辖制男人,而不是女人不许辖制监督或长老或牧师,因为男人在上下文中是泛指教会的弟兄。

其六,提前2:11提到女人要“沉静学道,一味地顺服”,原文的意思是“带着沉静和顺服的心来学(道)”。这里并没有明确提出向谁学,从上下文可以看出显然是向有教导的权柄的弟兄学习(这里面也包含她们的丈夫),而不是向任何弟兄学习,或顺服任何弟兄。因为教会的牧者或长老或监督是弟兄(提前3:2),妻子也需要顺服丈夫(弗5:22),在林前14:34-36也提到女人要问她的丈夫。当然也包含向任何被教会的牧者授权的弟兄学习,如同我们既要顺服君王,也要顺服君王所委派或授权的各级权柄一样。这当然不排除女人向其他女人学习,因为提多书2:3-5就命令年长成熟的女人要训练(教导)年轻的妇人,所以女人向女人学习显然是没有问题。但是这不是提前2:11的重点,因为这里将女人和男人做了一个比较,让教会明白女人和男人在教会的不同角色。

总结:如同在家庭一样,神在神的家设立了类似的权柄架构,也就是姐妹必须在弟兄的权柄之下,姐妹不能(有权柄地)教导和管理弟兄,只能顺服在弟兄的权柄之下(而不仅仅是针对牧者),谦卑地学习和顺服,让神的名得荣耀。阿门!这并不是说弟兄可以为所欲为,弟兄的责任是在信心爱心上都要做榜样,在神的话语和生命上都要有长进(提前4:12-16)。

有人问:女人要顺服男人,妻子要顺服丈夫,是否男女不平等?
答:男女本质是平等的,都有神的形象,都靠耶稣成为神的儿女。如同圣父圣子圣灵本质一样。但是如同林前11:3所提到的,神是基督的头,所以圣子选择顺服天父。这是功能或角色的不同。这和本质上的相同不是矛盾的。同样地,在家庭中丈夫是妻子的头,在教会中男人是女人的头,意味着妻子要顺服丈夫,女人要顺服男人,而不是在男人身上有权柄。这和神创造的次序是一致的(林前11:8-10;提前2:11-13)。

有人问:如果女人做牧者传道或讲道的话,会带来什么问题么?
答:因为牧者传道或讲道都是带着权柄的,如果是姐妹讲,他的丈夫在下面就需要听从,这就和神在家庭中设立的次序是颠倒的,因为神把家庭的权柄赐给男人,让女人顺服,在教会也是如此。否则林前14:34-35就不会让在教会中有问题的女人回家去咨询自己的丈夫了(也就是说女人在教会顺服男人和在家中顺服男人是一致的)。而且,本来男人就容易逃避,女人在目前的文化中就容易强势,如果让女人在教会中也在男人身上有权柄,势必对于男人和女人属灵的健康带来危害。

有人说:第8~10节里的男人,女人原文都是复数,而11~14节里的男人,女人原文却都是单数。为什麽这样呢?我们可以判断出保罗在8~10节的教导是对着教会里所有的弟兄姐妹说的,所以原文均用复数。但是11~14节的教导则是针对教会里每对夫妻说的,所以原文用单数。13~14节讲亚当,夏娃,他们分别是单数,也是夫妻关系,所以同是单数的11~14节就该解释为“丈夫”,“妻子”,而不是“男人”,“女人”。15节女人是复数,是指教会的姐妹们。因此提摩太前书二章11,12节应该解释为:“11 妻子要文静学道,完全的顺服。12 我不许妻子教训丈夫,也不许她管辖丈夫,只要文静。”如果下文这里的“不许女人教训”是指不许讲道的话,那么女人与男人都应该用复数才对,因为讲道就是一个人对一群人,加上不许所有的女人讲道,那就应该是复数。但这里却是单数。以上这些说法有道理吗?
答:咋看挺有道理的,细细查验的时候,其实站立不住。原因如下:
1)“男人”和“丈夫”,“女人”和“妻子”在希腊文原文都是同一个词,确实需要从上下文来判断意思。从上下文提前2:8-15节来看,是在讲男人和女人的关系,而不是夫妻的关系,是泛指教会中弟兄和姐妹的关系,而不是特指夫妻。这在15节表达得尤其清楚。15节的后半部分“就必在生产上得救”中的动词形式是单数,也就是说准确的翻译应该是“她就必在生产上得救”。这与11-12节提到的单数形式的“女人”相对应。而15节的前半部分“女人若是常存信心、爱心,又圣洁自守”中的“女人”是复数,从其动词的形式可以看出来。所以这部分是与9-10节相对应的,都是泛指姐妹。所以单数形式的“女人”是泛指姐妹而不是特指妻子的可能性更大。
2)在新约圣经中,如果提到丈夫和妻子,通常会有定冠词(the)或代词“他/她的”或“他/她自己的”,来表示夫妻一一的对应关系。比如太19:8-9;林前7:2-4,14:35;弗5:22-33;西3:18-19;彼前3:1-5。也有个别不用定冠词和代词的特殊情况,但是这些情况都是从上下文来看,只有翻译成夫妻关系才说得通。比如林前7:10-11.一般说来,在没有定冠词和代词的情况下,翻译成“男人”和“女人”更加合适。比如林前11:3-15;启9:7-8.还有提前2:11-15.
3)虽然亚当和夏娃是一对夫妻,但是不等于应用他们的时候都是指夫妻关系,他们同时也代表了男女关系。比如林前11:8提到男人不是从女人而出,女人乃是从男人而出,这里指的就是亚当和夏娃的关系。但是从上下文来说用在了一般性的男女关系。
4)保罗之所以在提前2:11-12中的“男人”或“女人”都是用单数,用意很明显,保罗指的是“任何男人”或“任何女人”,或者泛指一般的男人或女人,这样的用法和林前11:4-5是类似的。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女人对任何一个男人进行(有权柄)的教导都是不可以的。这显然包含主日的讲道,因为那是有权柄的教导。

有人说:保罗曾说:“我不许女人讲道”(提前二12),这是怎么回事呢?是不是表示女人永远不可以讲道呢?不是!为什么?因为保罗自己在哥林多前书十一章5节提到一件事情:“女人祷告或是讲道时应该蒙头。”提前2:12的“教导”是指教义方面,保罗特别禁止女人教导教义,为什么呢?因为那些女人上台讲的时候,你如果问她:“你凭着什么教导这些?”她只能说:“我是受圣灵启示而教导的。”怎么知道她领受的真的是圣灵的启示呢?如何去察验呢?全本新约圣经启示完成的时候,我们发现这二十七卷没有任何一卷是启示给女子的,这就证明何罗所讲的是对的。那些女子上台自以为领受圣灵所讲的话,并不是真的启示,她们是冒充圣灵启示讲的,所以保罗不准这些人讲道。如今启示已经完成了,女人可不可以按照已经启示完成的新、旧约圣经来教导人呢?可以!---以上说法是否正确呢?
答:未必。我们一起来细细查考一下:
1)林前11:5提到的是女人说预言(prophesy,中文翻译为“讲道”是不合乎原文的),而不是讲道(preaching)或教导(teaching),这两者是有区别的。说预言是没有权柄的,需要大家慎思明辨(林前14:29),需要凡事查验(帖前5:20-21)。同时因为男人是女人的头,所以女人说预言或祷告的时候需要有服权柄的记号。新约和旧约一样,先知的身份以及先知的预言都是需要检验的。详见《如何看待预言等》。
2)牧者或长老的教导或讲道是有权柄的,是需要被顺服的。这个前面已经论述过。至于其他人或其他场合下的教导,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有权柄。比如一般说来主日的讲台是有权柄的。牧者或长老也可以授权弟兄来教导。
3)虽然新约27卷都是神透过所拣选的男人写下来的默示,但是不等于神不会启示女人来造就教会。在旧约和新约的记载中,女人确实有做先知的,确实在说预言,也有受到神的启示说出来的,也在因此造就神的子民或教会(撒上2:1-10;士师记4:6-7;5:1-31;;路1:46-55;徒21:8-9;林前14:26-31)。
4)新约没有任何地方说女人在教会内可以用圣经来(有权柄地)教导男人,相反,提前2:12-14提出禁止女人(有权柄地)教导男人。因为男女的权柄不一样,这和林前11:3-10的道理是类似的。
5)在保罗和提摩太的时代,虽然新约没有完成,但是依然可以教导旧约(提前4:13),以及使徒的书信(西4:16),不一定总是教导超自然的启示,不一定总是说预言。所以以正典没有完成为理由来证明提前2:11-12中的“教导”仅仅是指“说预言”是不恰当的。

有人说:有三个因素支持以婚姻来解释提摩太前书2:12。 首先,在保罗其余的著作里共11处不同语境脉络中,anēr(“男性”或“丈夫”)ㄧ词出现50次,gynē(“女性”或“妻子”)出现55次。 在每次出现的语境脉络中,这些字都表示“丈夫”和“妻子”的语意,而不是“男性”和“女性”。其次,提摩太前书2:9中详细列出保罗禁止穿戴不体面的、引人注目的服装和首饰,这与新约时期其他希腊罗马文本中类似的“不被允许的装饰品清单”相似 。 在当地文化里,遵守这些禁令是妻子良好行为和端庄的证明,而不是一般女性的证明。 因此,保罗写到此处,似乎已从丈夫和妻子的角度处理这些问题了。第三,彼得前书3:1-7和提摩太前书2:8-15在思想和用词上有大量相似之处。 彼得明确承认他读过保罗的书信(彼后3:15),而人们普遍认为彼得前书第3章指的是婚姻。 如果我们遵从以经解经的原则(也就是,如果我们允许透过其他更清楚的经文来帮助我们解释其他不那么清楚的经文)那么,彼得前书第3章和提摩太前书第 2章之间如此多惊人的相似之处,为提摩太前书第2章同样涉及婚姻角色而非性别角色的诠释提供强而有力的支持。如何回应这些说法呢?
答:首先,林前11:3及后面所提到的anēr(“男性”或“丈夫”)指的就是男人,gynē(“女性”或“妻子”)指就是女人。其次,虽然提前2和彼前3有类似的地方,都提到对装饰的要求(这显然是和当时的文化有关),但是不等于这两处经文讲的是一回事,也不等于对一般的姐妹就没有这样(关于妆饰)的要求。如果说单身的姐妹就不需要以正派服饰为妆饰,单身的姐妹就以随意以编发、黄金、珍珠和贵重的衣裳为妆饰,这反倒有些奇怪了。这也是为什么好的译本基本都把提前2:9翻译为女人(指普通的姐妹),而不是妻子(KJV、ASV、ESV、NASB、NET、NIV、AMP、和合本、标准译本、新汉语译本、环球圣经译本等)。而且提前2:8显然提到的是一般的男性或弟兄,如果2:9突然改为谈论妻子,就显得有些突兀了。

有人说关于保罗禁止妻子教导丈夫的部分则似乎有些奇怪,特别是考虑到圣经里有许多关于女性非凡智慧的正面报导,包括她们纠正丈夫的行为(士师记13:23)或上帝指示丈夫按照妻子的 吩咐行事(创世纪21:12)。 在这段经文中,“教导”一词与一个罕见的希腊文词汇搭配在一起,该词有时被翻译为“行使权力”,但也可以被翻译为意指“滥用的权力”,如“ 支配者”、“控制”或“老板”。 教父金口约翰(John Chrysostom)在一篇关于《歌罗西书》的讲道中警告丈夫不要“跋扈”,谈及妻子时也使用了同个词。基于这样的例子,《通用英文圣经》将提摩太前书2:12 翻译为“我不容许妻子教导或控制丈夫。”这一译法表明,常被翻译为“教导”的词可能具有不 太常见但公认的贬义,即带有“指示”、“教训”或“命令”,例如马太福音28:15就是如此。 因此,将保罗这句话翻译成“我不允许妻子教训或管理丈夫,而应安静/停止”可能更恰当。如何回应这样的说法呢?
答:弗4:15告诉我们要在爱中说诚实话或真理,这里是不分性别的,姐妹也可以对弟兄说真理,比如士师记13:23提到丈夫认为看见神就必要死,这并不合乎圣经一致性的教导,然后他的妻子说出了合乎圣经的真相。这样的例子其实还有很多。但是不等于因此就动摇丈夫是头,妻子要顺服丈夫的次序,也不等于因此妻子就可以在丈夫身上有权柄或可以对丈夫进行权柄性的教导。因为即便丈夫有权柄,也不等于妻子必须听从其违背神的旨意或圣经的教导。创21:12提到神让亚伯拉罕听从妻子的,这恰恰证明了夫妻的次序是妻子顺服丈夫。彼前3:5-6拿撒拉做顺服丈夫的榜样,因为撒拉称亚伯拉罕为主,乐意听从他的丈夫。所以亚伯拉罕有权利不听从妻子撒拉的建议,而且撒拉对于家庭的重大决定是需要经过亚伯拉罕同意的,比如撒拉曾经向亚伯拉罕诉说夏甲对自己的藐视,结果得到亚伯拉罕的同意之后才能苦待夏甲(创16:4-6)。之后是神让夏甲和以实玛利重新回来的(创16:9-16)。所以亚伯拉罕绝对不能凭自己或妻子的意思就把夏甲和以实玛利赶走。这就是为什么神必须出面,告诉亚伯拉罕这次要听妻子的建议,这样亚伯拉罕才会打发夏甲和以实玛利离开(创21:9-14)。太28:15提到兵丁按照所嘱咐(教导)的去行。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他们收了钱或贿赂(太28:12-14)。这不能说祭司长和长老滥用权柄,因为他们本身在兵丁身上就没有权柄,只有巡抚才有。如果认为提前2:12是指不许妻子控制丈夫,这用在丈夫身上也是成立的,丈夫也不能控制妻子。如同前面所提到过的,这是不符合上下文的,上下文提到女人要顺服,不能在男人身上有权柄,也不能对男人进行有权柄的教导,因为神创造的次序就是这样的。最后,教父的看法未必就是对的,而且也需要看在用同一个词的时候教父所教导的内容是什么,不能因为某一个教父曾经用这个词在某种情境下表达了“掌控”或“跋扈”,在这里就一定是这个意思。

有人说提前2:11提到妻子的“顺服”也许让一些读者觉得有贬低之嫌,但经文的本意似乎是指一种接受的态度,一种愿意倾听并在必要时被说服的意愿,而不是无意识的顺从 。 注意,圣经在其他经文同样要求所有人,无论男女,都要顺服所有掌权者(罗13:1、5;提多书3:1;彼前2:13-14),甚至是要顺服年 长者(彼前5:5)。如何回应呢?
答:提前2:11的“顺服(5292--名次)”和其他很多地方提到的“顺服”是同一个的不同形式,意思是差不多的。其他地方提到孩子要顺服父母(提前3:4-5292),妻子顺服丈夫(彼前3:1-5293--动词),我们要顺服掌权者(罗13:1--5293)都是类似的词。而且这些情境中都是因为次序而顺服,不是被说服才顺服。如果我们认为提前2:11提到的“顺服”是另外的意思,我们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说明。

有人说:虽然摩太前书第3章和提多书第1章都坚持认为,教会的监督(或长老)的候选人应该是“只有一个妻子的丈夫”,然而这项指示不能被视为排除女性担任教会职务的资格,因为圣经几乎普遍从男性中心的角度来表达概括性的陈述、法律和规范。比如十诫中的每一条诫命在希伯来文中的措辞,都像是只对男性说的(例如,在希伯来文中,所有的“你”的形式都是阳性单数),包括第十 诫,其中坚持“你(阳性单数)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出20:17)”,但是我们一直正确地理解这条诫命和其他所有诫命同样适用于女性。比如民数记12:6-8、申命记13:1-5和18:14-22中对“先知的工作”的描述写得好像只适用于男性。但是我们知道有合法的女先知,如米利暗(出15:20)、底波拉(士4:4)、户勒大(王下22:14)和亚拿(路2:36)。所以,同样地,尽管提摩太前书第3章和提多书第1章中对每个职位的描述都用了同样以男性为中心的语言,女性也应该被许可担任这些职位。如何回应这样的说法呢?
答: 圣经确实存在这样的现象,表面上用男性的语言,其实是包含女性的,除了上述的例子,新约很多时候还提到“弟兄们”,其实是包含姐妹们的。还比如提前5:9仅仅提到教会要救济的寡妇的条件,其实把对应的条件用于鳏夫身上也是未尝不可的。但是这些例子是否能证明提前3:2;多1:6提到一个妇人的丈夫的条件也适用于姐妹呢?是否做一个丈夫的姐妹也可以做牧者或领袖呢?从整本圣经的论据来看,答案是否的。这篇文章所提到的提前2:11-14就是一个论据,林前11:3-16也是一个论据。还有其他有关夫妻次序的经文。如果妻子在教会做领袖,丈夫在教会要听妻子的,然而在家里变成丈夫做领袖,妻子必须听丈夫,在实践中也必然会出很多的问题。这就是为什么林前14:34-35提到在教会影响次序的妻子要回家为自己的丈夫。因为妻子无论在教会,还是在家里,都是要顺服的。

有人说:提前2:11-12的命令是有当时的文化背景的,是因为姐妹们不明白真道,不按着次序来,给教会带来混乱,所以不让他们教导。这不再适合现今的社会。这种说法是否正确呢?
答:其实不然。因为提前2:13-14给出了提前2:11-12的理由,而这些理由是创世记1-3的事情,和当时的文化没有任何关系,仅仅是和神的创造的次序和堕落的次序有关系。这说明提前2:11-12的命令是超越时代和文化的,也是适合今天的教会的。否则保罗就会说“因为你们不守次序,带来混乱,所以不允许你们教导或讲道”,并暗示等她们守次序之后就可以教导男人或讲道了。而且林前11:3也提到男人是女人的头,说明女人要顺服男人,权柄在于男人。这因为这样,即便不代表权柄的服侍比如祷告和说预言,都需要有顺服权柄的记号--当时是蒙头。至于有权柄的教导或在男人身上有权柄的服侍,是不应该交给女人的。

有人会说:提前2:12提到的“辖管”男人指的是滥用权柄或抢夺权柄的意思,而不是正常得使用权柄。这正是当时以弗所书的情形。妇女们受当时文化的影响,违背了神所设立的次序,所以被保罗纠正过来。这样的说法对吗
答:这个词在新约的原文--希腊文仅仅用了一次,常见的意思是“在。。。身上有权柄或使用权柄”。虽然这个词在当时文化下也可能会有“误用、滥用、抢夺权柄的意思”,但是一个好的解经原则是不要轻易根据一个词来判断其意思,更重要地是参考上下文。通常上下文才是解开意思的钥匙。从上下文来看,提前2:11和2:12是相对应的,11节提到女人要安静地顺服地学习,12节提到禁止女人进行权柄性的教导和辖管男人。如果12节提到的是女人滥用、误用或抢夺权柄的话,这用在男人身上也是可以的,即便男人也不能错误地使用权柄。然而12节的上下文是讲男女的次序,这里针对的是女人应该如何做,不应该如何做,而且其圣经依据是创造的次序和堕落的次序(而不是当时的文化背景)。因着这样的次序,因为男人是女人的头,女人不仅仅是不能误用权柄,而且是不能在男人身上有权柄,而是学会顺服。这和林前11:3是一致的。另外,如果说提前2:12节是因为当时文化背景和女人不守次序,因此不让女人教导的话,那么同样的,当提前3:2所提到的牧师或长老只能是男性的时候,我们也可以说这里面是因为当时文化背景和女人不守次序,因此不让女人做长老或牧师。然而现在时代不同了。这样就很容易滑到平等主义(egalitarian)的里面,而不是互补主义(complementarian)了。从这个角度来说,如果有的教会允许女人讲道,却又不允许女人做牧师或长老,他们在解经的一致性上是需要斟酌的。

有人说:保罗说不许一个女人教训一个男人,也不许她管辖一个男人。这里的“教训”与“管辖”的意思是对应的。这是因为当时提摩太在以弗所教会,里面有假教师在那里,并且他比较年轻,有一些比较富有的妇女跟随这些假教师在教会里产生了很多的混乱,不听从提摩太,并且单独教训提摩太。所以保罗在这里告诉的是那一个女人,你不能这样来教训男人,管辖他。以上说法对吗?
答:有待商榷。因为1)“教训某人”在中文来说有负面的含义,可能包含“训斥”“训诫”的意思。但是提前2:12的“讲道”的原文的意思是中性的,是“教导teach”的意思。2)从提前2:12-14的上下文来看,保罗并不是特指某些妇女教训提摩太这样一位特定的男人,而是泛指一般的女人,或任何女人。3)从保罗禁止女人教导男人的理由来看,保罗提的是男女的创造次序,和当时有写妇女跟随假教师的背景没有任何关系。

有人说:在任何场合下,女人都不能教导男人,即便非权柄性的教导也是如此,因为提前2:13是基于创造的次序,和是不是在同一个教会是没有关系的。这种说法对吗?
答:值得商榷。理由有三:
一是西3:16提到“彼此教导”,从上下文来看,这是歌唱形式的教导,这里显然包含女人教导男人。因为歌唱的时候是大家一起唱,女人肯定也在其中。
二是“教导”的基本定义是口头传讲和解释以帮助对方明白意思,这在任何场合都可能产生的。徒18:24-26提到百基拉和亚居拉向亚波罗解释神的道,这也是教导的一种。而且这里面百基拉是女性(徒18:2)。
三是根据前面的分析,提前2:12提到的“讲道/教导”应该是指带权柄的教导,也就是需要对方顺服的教导,而不是任何形式的教导。因为1)提前2:11提到了女人的顺服,而女人肯定不会也不需要更不应该顺服任何人的教导,但是需要顺服教会领袖或丈夫的教导(除非他们的教导违背圣经);2)提前2:13提到了不许女人教导和管理男人的原因,其中关键的一点是先造的是男人,后造的是女人。而林前11:8-11提到女人要有顺服权柄的记号的时候,理由也是男人先造,女人后造。所以这里重点是男人的权柄。3)提前3:2提到教会的领袖要善于教导,而且3:5提到他们有管理教会的责任。也就是说他们是需要被顺服的对象。当然也包括他们授权的弟兄和姐妹。

有人说问:林前11:2-16也是拿男人是女人的头来作为女人蒙头的证据,但是为什么蒙头就是当时特定的文化现象而不适用于今天呢?
答:这是很好的问题。这涉及到解经的原则。如果某个动作或行为是新约中的一个规定,关乎要我们做什么或禁止我们做什么,而这样的命令又是在新约不同场合重复的,执行命令的理由又是通用的,不是仅仅在当时的特定情况下才有的,我们会认为这样的命令也适合于今天。比如这段经文中的“教导”是一个关于行为或动作的命令,新约其他地方都提到“教导”这个命令,我们就认为这个命令和今天也是一样的。但是如果规定的是动作或行为的方式或方法,我们就需要考察这样的方式是否有时代背景,是否还适用今天。比如“你们要彼此亲嘴问安”中的“亲嘴”是问安的方式,“问安”才是动作本身。经过考察我们会发现,“亲嘴”是犹太人特别的问候方式,因此我们以合乎我们自己文化的方式来问安就好。又比如女人祷告或说预言要蒙头的问题,“蒙头”是祷告或说预言的方式,而不是动作本身,我们就需要查考当时的时代背景,然后会发现是当时的妇女表达对男人的敬重或忠心的方式。所以我们在现在的文化中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女人对男人的顺服就好。又比如提前2:9提到当时妇女装饰自己的方式,说不能以“编发”“黄金”等为装饰的方式。其实这也是由当时的文化情景所决定的。也就是说当时认为那样的装饰是不正派的(提前2:9)。今天的文化可能不是那样的情况。

有人说:那旧约的那些女先知怎么办?他们难道不是在讲神的道吗?比如旧约有很多女先知:米利暗,底波拉,户勒大等。
答:无论旧约还是新约,都有先知的角色,先知的责任是说神的话,但是未必有领导众人的权柄。底波拉说神的话,但是具体领导众人的是巴拉,底波拉也尊重巴拉(士师记4:10,13;5:2,9)。说明说预言的未必有最终的领导权柄。新约一般的先知说预言的时候,是需要被查验和慎思明辨的(林前14:29;帖前5:20-21)。新约圣经也告诉我们,教导的权柄最后落在了牧者或长老的身上(弗4:11-16;提前3:2;5:17;来13:17),而不是先知。

有人说:在保罗的同工团队中,无论百基拉、非比、犹尼亚、甚至吕底亚都是他重要的同工,有的姊妹担当了教导的责任,百基拉甚至栽培了亚波罗弟兄。而且在保罗的书信中,凡事提到他们的家庭时都是先提以亚居拉,后提百基拉,但凡提到教会时,保罗都是先提百基拉,这只能表明百基拉当时在教会担当更重要。所以姐妹也可以带领和教导弟兄啊。这样说对吗?
答:保罗的同工中,确实有很多女性,但是没有一处圣经记载她们做长老或牧师,也没有记载她们做权柄性的教导或讲道。权柄是神赐给当地教会的礼物,给长老或牧师来牧养本地的教会。百基拉和亚居拉确实帮助了亚波罗,原文仅仅是“解释”的意思,没有说是有权柄的教导,或者亚波罗是自愿地接受帮助,并非必须得顺服,百基拉也可能是以服权柄的态度来和亚波罗分享的。非比仅仅是女执事,即便她从保罗那里得到《罗马书》后送到罗马的各个教会(其实经文并没有清楚地说明这一点),也没有提到她讲道或权柄性地教导弟兄(罗16:1)。那时候的书信是给教会念的,携带书信的人的角色和权柄到底如何,圣经并没有清楚说明(西4:15),只是提到信使会分享写信人有关的一些事情(弗6:21-22;西4:7-8)。犹尼亚仅仅是在使徒中有名望(罗16:7),不等于她就是使徒,也不等于她在教会讲道或权柄性地教导弟兄。吕底亚确实是腓立比教会首先信主的,也在她家聚会,但是圣经也没有提到她做长老或做权柄性的教导。另外,在当时的文化中,名字排列在前面可能意味着更重要,但是也不绝对。比如使徒行传中记载巴拿巴和保罗的先后次序就常常是互换的(徒13:2,7,43,46,14:12-14;15:22,25,35)。比如百基拉、亚居拉的位置也是互换的(罗16:3;林前16:19)。即便更重要也不等于百基拉是长老或牧师的职分,也可能是贡献更大或名声更大或和作者关系更近等等。

有人说罗16:7提到犹尼亚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说明她本身就是一个使徒,是教会的领袖,所以教会的领袖可以是女的。对吗?
答:不一定的。首先,“犹尼亚”是否一定是女性的名字本来就是有争议的。其中一个原因是手抄本的不同。很多手抄本比如 G K  A B *  C  D *  F  G  P )等是没有音调的标注的,另外一些手抄本比如  B 2  D 2  ** *  L  3 3  1739 )等是有音调的标注的,因此W H和NA 2 7在第8版的时候就增加了音调的标注。 如果其UBS4/NA27 (Ἰουνιᾶν)的手抄本传统是正确的,这个名字就是阳性的masculine, 来自于其主格的形式 Ἰουνιᾶς (so BAGD 380; RSV, NEB, NASB, NIV, NJB,AMP)。犹尼亚只是Junianus的缩写,缩写的形式在方式是普遍的,类似还有 Prisca, Patrobas, Hermas, and Olympas  (cf. BDF §125)。虽然男性的名字的缩写是罕见的,早期的一些教父(比如Origen俄利根、Jerome耶柔米、狄奥多勒Theodoret of Cyrrhus等)也认为犹尼亚是女性的名字,也有英文译本采用女性名字的译法(比如NRSV、TNIV、REB、ESV、NET),但是这些都不是百分之百的结论。也有教父认为犹尼亚是女性的,比如伊彼法尼教父Epiphanius (c.315-403CE)。其次,“有名望”这个词的原文是ἐπίσημος (episēmos),可以用于比较的用途,用来表达“更加突出、更加出名prominent, outstanding” ,如果是这样的意思,犹尼亚就是使徒中间比较出名或有名望的一个使徒,不过这个词也可以用来表达“关联elative sense”的意思,表达在使徒中有名声“famous, well known”的意思。决定这个词的意思的关键在于上下文。一般来说,用于比较的用意的时候,名词用的是属格或所有格(genitive case),比如3 Macc 6:1 [Ελεαζαρος δέ τις ἀνὴρ ἐπίσημος τῶν ἀπὸ τής χώρας ἱερέων “Eleazar, a man prominent among the priests of the country”,在国中的祭司当中是有名望的]; 还有 Pss. Sol. 17:30等。用在关联的意思的时候,常见的结构是 ἐν (en) 加上一个复数的宾格(dative),比如Pss. Sol. 2:6。在这个案例中,其意思是“对使徒来说是有名望的”,也就是说犹尼亚并不是使徒中的一员。其三,从语法结构上,即便犹尼亚是女性的名字,她也在使徒中有名声,也不等于她就是使徒中的一员。好比当我们说“司徒雷登在中国人当中很有名气”,我们仅仅是说很多中国人都知道司徒雷登这个人,但是不等于司徒雷登是中国人中的一员。其四、即便犹尼亚是使徒中的一员,在使徒中也有名声,她也可能仅仅是安东尼古的妻子,和丈夫一起被教会差遣出去传福音,或去建立教会,如同罗16:3的百基拉和亚居拉一样(林前16:19),这未必意味着他和十二使徒或保罗一样拥有特殊的权柄,也不意味着她是教会的长老或牧者。使徒在新约圣经中有多重含义,详见《新约中的“使徒”都有哪些意思?》。经文说这对夫妻是犹太人,比保罗信主还早,所以被教会差遣出去宣教也是有可能的。总之,用罗16:7这样描述性的经文(同时也是有争议的经文)来支持姐妹可以作为教会的领袖的圣经依据,是不够有说服力的。

有人说耶稣复活之后是首先先女人显现的,并让女人给男人传讲耶稣复活的消息,所以姐妹讲道和做教会领袖是没有问题的。这对吗?
答:这是有问题的。耶稣确实是首先向妇女显现的,并差遣他们告诉使徒们,使徒们开始都不信(路24:1-11)。妇女的见证在一世纪的文化中是不被承认的。这恰恰表明了圣经记载的真实。神所使用的人常常是卑微的、不配的。这并不等于妇女在男人身上可以有权柄,也不等于妇女可以做教会的领袖。这时候教会还没有诞生,同时妇女们也仅仅是向使徒们宣讲耶稣死里复活的好消息,相当于传福音,因为使徒们都还不明白和相信耶稣的死而复活,直到耶稣向他们亲自显现。姐妹向男人传福音当然是没有问题的。所以耶稣首先向妇女们显现并不能作为姐妹可以在弟兄之上有权柄的依据。

有人说:在历史上神大大使用了很多女牧师、女传道人,现在中国大部分的教会都是认同女人讲道的。难道他们都错了?难道是神错了?是不是我们太骄傲了?
答:从福音的角度来看,没有人是完美的,没有教会是完美的。但是不等于神不会大大使用。我们不能因为神大大使用一个人,就认为这个人做的所有事情都是对的。旧约的参孙被神大大使用,征服了以色列人的仇敌,但是却是借着他的罪--和外邦女人亲近、触摸尸体、淫乱等来完成的(士14-16章)。当一个姐妹对本教会的弟兄们讲道或管理他们的时候,本质上等于藐视神创造男女的次序以及神赐给男人的权柄,神依然可能大大使用她的讲道祝福听众,但是不等于她这么做没有任何后果,或者在神面前没有任何亏损。我们判断事情的对错不是凭借历史、传统或果效,而是圣经。回归圣经、回归圣经、回归圣经,才是我们应该有的态度,这也是宗教改革的精神。

有人问:这是否意味着女人不能上主日讲台?
答:是的,一般来说,主日的讲台是宣讲神的话语的地方,是有权柄的教导,是需要被会众顺服的,所以女人不适合上讲台。如果在一些教会内特定的培训中,听众仅仅是姐妹,姐妹是可以站讲台的。因为姐妹教导姐妹是可以的。

有人会问:如果姐妹在长老或牧师的授权和监督之下讲道,是否可以?这是是否就属于在长老或牧师的属灵遮盖之下了?
答:讲台上的讲道属于权柄性的教导,是需要听众顺服的,如果交给姐妹,就违背了神所设立的男女的次序(因为男人是女人的头,女人要学会顺服,而不是对男人进行权柄性的教导或在男人身上有权柄)。同时讲台也是长老或牧师的责任,用来教导会众遵行神的话语。长老或牧师也要带头遵守神的话语。所以长老或牧师没有权利许可讲台上出现违背神的话语的行为,姐妹也不应该因着长老或牧师错误的授权而参与讲台的服侍。

有人问:这是否意味着女人不能做混合小组的组长或混合部门的负责人?
答:如果在一个小组或部门里面有弟兄,而这个小组或部门是需要顺服带领人或负责人的,姐妹是不适合做组长或负责人的,否则就出现姐妹辖管弟兄的情况。

有人问:姐妹是否可以在主日带诗歌?
答:这需要看教会如何看待带领诗歌的权柄。有的教会认为带领诗歌的人是没有权柄的,只是唱牧者选定的诗歌,诗歌的内容也都是既定的,诗歌中间也没有什么引导和教导,所以带领诗歌的人可以是姐妹。有的教会认为带领诗歌的人会负责挑选诗歌,也就是教导会众的内容,也负责监督诗歌环节中的串词等,实际上也有管理和教导的权柄在里面,所以负责带领诗歌的人应该是弟兄,姐妹只是配合,需要顺服弟兄的带领和教导。

有人问:姐妹可以否在主日敬拜中祷告和读经文?
答:根据提前11:2-16,女人是可以祷告的,只是要有顺服的心和态度。女人也是可以说预言的,不过需要教会的权柄来确认是否来自于神,也就是说说预言本身不是具有权柄的教导。有的教会认为圣经已经被确定是神的默示,读经文又不会涉及对经文的教导和解释,主日崇拜诵读的经文又是弟兄来最终确定的,因此女人在崇拜时读经文是可以的。有的教会则认为读圣经也属于教导的一部分,所以女人在主日崇拜读圣经是不可以的。

有人问:林前11:2-16提到女人可以说预言,既然女人都可以说预言,为什么女人不可以教导或讲道?
答:林前11:5确实提到女人可以说预言,但是必须有服权柄的记号(林前11:10)。也就是说女人说预言的时候是没有权柄的,权柄在于弟兄,因为男人是女人的头,先造男人后造女人(林前11:3.8-9)。林前14:29-31提到每一个人都有可能说预言,但是并没有最终的权柄,而是需要大家慎思明辨。谁来确定说预言的次序和认可说预言的内容?从上下文可以看到应该是教会的领袖,因为这是保罗写给哥林多教会的书信,是由教会的领袖来负责教导和吩咐教会的会众,神把权柄赐给了教会的领袖(弗4:11-14;林前14:37-40;提前3:2;4:11;6:2b;多2:15)。

有人问:在本教会以外的场合下,比如跨教会的会议、培训、神学院等,是否可以姐妹做混合听众的讲员?
答:这需要教会评估这些场合的权柄,如果教会认为这些场合并没有教会内部牧者同样的权柄,其中的教导仅仅是参考,姐妹也有服权柄的记号,而不是要求做听众或学员的弟兄顺服,这样的话姐妹做讲员也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有的教会认定这些教导具备同样的权柄,或者会给教会内部男女角色的不同带来混乱,那就不建议有姐妹的讲员。

有人问:姐妹是否可以在有其他姐妹或弟兄的情况下辅导弟兄?
答:这需要看教会如何定义辅导。如果辅导是正式的持续性的辅导,就不应该有姐妹辅导弟兄,因为辅导是有权柄的教导性质的活动,是需要被辅导者配合或顺服的。亚居拉百基拉的例子是特别的例子,一方面是跨教会的,一方面是一次性的,同时我们也不确定是否是属于有权柄的教导。所以不太适合用来作为正式的持续性的辅导的例子。

有人问:姐妹是否可以给男人传福音?带领不信的男人查经?
答:提前2:11-14的背景是教会,是弟兄姐妹之间的关系。对于不信的人是不需要被这些约束的。所以姐妹是可以给不信的男人传福音和带领他们查经的。他们信主之后就不可以有姐妹带领了。

有人问:姐妹是否可以教导儿童主日学?
答:从上下文来看,提前2:11-14提到的男人和女人应该是指成年人,儿童和少年不在此列。因为提前2:15提到了女人的生产。所以姐妹是可以教导儿童主日学的。

有人问:妈妈是否可以教导男孩?
答::根据弗6:1;西3:20,孩子是在父母的权柄之下的,在孩子没有离开父母之前,父母都可以教导孩子。

有人问:姐妹是否可以在教会做引座员的服侍?
答:这需要看教会如何定义引座员的服侍。如果引座员是有权柄的,任何人必须听从,那就不适合姐妹做。如果引座员仅仅是建议和帮助人找到位置,未必需要人人顺服,姐妹就可以做。

有人问:姐妹是否可以做宣教士?
答:如果宣教士的任务是传福音,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涉及到长期的宣教,包括植堂和设立长老牧师等,就应该差派弟兄或夫妻,如同百基拉亚居拉一样。姐妹不适合做长期的有植堂目的的宣教士。

有人问:男人是否可以听女人讲道?
答:可以的,比如透过网上、偶尔拜访别的教会,参与跨教会的学习等,但是不能把女人当作权柄的教导的来源,也不应长期聆听,以免潜移默化地成为自己的权柄。

有人问:自愿参加的活动中,在有弟兄参与的前提下,是否姐妹可以发起或做组织者?
答:根据圣经的教导,弟兄是姐妹的头,丈夫是妻子的头,姐妹要有服权柄的记号。这不拘是教会的活动,还是个人的活动,不拘是强迫的活动,还是自愿的活动,都是如此,关键是这个活动或聚会是否需要有次序(自愿参加的活动也可能需要配合或顺服活动的组织者)。林前14:40说凡事都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如果某个活动没有次序,组织者不需要、不在乎大家是否顺服,大家也不需要顺服组织者,这样是可以的,因为不涉及权柄的问题,但是即便在这样的情况下,姐妹也需要有服权柄的记号,学会敬重弟兄。不需要次序的活动是有的,比如姐妹一起请弟兄吃饭,也是一种团契。这样情况下,姐妹带着服权柄的记号来服侍弟兄和关心弟兄,也不需要弟兄顺服,弟兄也不觉得有义务顺服。也有一些活动在默认的情况下是需要次序的。比如一般来说教会设立的活动都是有次序的(林前14:40)。又比如小组,一般来说组员是需要顺服组长的,否则容易混乱;比如单身活动、电影活动,一般来说都需要大家配合组织者的。所以如果一个活动不需要次序,除了大家都知道的一些特别的活动(比如上面的约饭),是需要在举办的时候让大家知道的。这样弟兄可以自由地参与,而即便在这样的情况下,姐妹对弟兄也要敬重,要有服权柄的记号。姐妹可以发起活动,如果是需要次序的活动,则由弟兄主持或负责比较好,如果没有次序的活动,则不需要弟兄组织或负责。

有人问:教会这么做是否是打压姐妹?是否在拦阻教会的事工?
答:教会这么做的目的首先是为了荣耀神,因为教会是主的教会,必须按照主的方式来建造,我们没有权柄按照人的方式来建造(太16:18)。其次我们也相信主的方式对我们是最好的,主的旨意是完美的、良善的、可喜悦的旨意(罗12:2)。也就是说这么做对教会、对弟兄、对姐妹都是最好的。当姐妹学会顺服弟兄,即便在没有次序的活动中也有服权柄的记号的时候,这帮助姐妹学会在有次序的关系中顺服权柄,比如在教会顺服牧者,在职场顺服上级,在家庭顺服丈夫,同时也会帮助弟兄成长,做好仆人式的领袖,因为姐妹主动做头的时候,弟兄更容易逃避,反之,姐妹谦卑顺服的时候,弟兄要学习主动承担、主动负责、主动服侍和保护姐妹,这会预备好弟兄将来在教会、职场、家庭做合神心意的领袖,最终会让基督徒的家庭和教会更加荣神益人,长远来说对教会的事工是更加有利的。

有人说这是搞分裂。因为历史上,福音派认为洗礼、教会组织结构或理想的敬拜音乐风格等其他次要问题很重要,值得在祷告中慎查,但不能执着于分裂。 基督的跟随者没有理由因为次要的问题而彼此诋毁或断绝关系。这种宽大的精神应适用于当前关于教会领袖性别角色的辩论。 即使从实际实践的角度出发,也没有必要把持一种观点的基督徒与持另一种观点的基督徒区分开来。 性别平等论者和性别互补论者都应该能够在同一间教会里快乐地成长,无论教会领袖倾向哪种方式。尽管性别平等论者欢迎有能力的女性担任长老或牧师,但他们也认识到圣经中没有任何经文要求教会里必须有女性长老或牧师。同样的,互补主义者也应该能够参加有女性担任长老或牧师的教会。 当然,互补主义者不会鼓励或投票支持任何女性担任这些领导职务。尽管如此,在有女性长老或牧师的教会中,性别互补论者听从并学习这些长老或牧师的教导绝不会是罪,只要这些女性领袖传讲或教导的内容忠于神的话语就可以了。任何参与关于性别角色和婚姻角色的讨论或教导的人,都应虚心接受指正,并尽可能宽容和尊重持不同观点的人。 愿主引导我们继续查考圣经,教导我们以更谦卑和宽容的态度彼此相爱。如何回应这样的观点呢?
答:这样的观点可能是出于好意,但是实际上对于性别平等论者和互补论者可能都是不公平的,也是在实践上很难实现的。原因包括:1)圣经的要求是我们尊重和接纳不同观点的人,而不是彼此轻看和审判,包括在守什么日子、吃什么食物方面有不同意见的人,所以性别平等论者和性别互补论者要彼此尊重,但是这是个人的层面,而不是教会的层面(罗14章)。从教会的层面,虽然犹太人和外邦人可以在个人层各自守不同的日子,但是教会整体聚会的日子是一致的,都是在七日的头一日(林前16:2);2)从个人的角度,如果做了认为神不喜悦的事情,就会违背他的良心,对他来说就是在犯罪,不出于信心的就是罪(罗14:23),比如有的人认为吃某些食物是不洁净的,是神所不喜悦,他吃了,他就是在犯罪(罗14:14;林前8:7;10:32),因着爱的缘故,我们不应该让别人做对方自以为罪的事;3)对于性别平等论者,如果他认为讲台的教导不是必须被顺服,他在性别平等的教会或性别互补的教会敬拜都是没有问题的,因为无论是否是弟兄做牧者或讲道或带领敬拜都不会影响他的良心,他都是可以接受的,如果有人讲道提到性别互补才是合乎圣经的,他也可以保留自己的不同意见,也不会违背他自己的良心;但是如果他认为讲台的教导是有权柄的,是必须被顺服的,而他又认为讲台讲的性别互补论是错的,他在底下听讲道的时候就违背了自己的良心;4)对于性别互补论者来说,他会认为女性做牧者是错的,是犯罪,女性不应该在主日敬拜的讲台上,同时他又认为讲台的信息是必须被顺服的,这样的话他在有女牧师的教会里委身的话(女牧师早晚会教导性别平等论的),就会违背他自己的良心,他甚至会认为自己在教会的罪上有份;5)当我们要求性别平等论者和性别互补论者做违背他们良心的事情的时候,就可能在让他们犯罪,这对于他们来说是不公平的;6)从福音的角度,我们人都是不完全的、有限的和有罪的,虽然理想是所有的教会都能合一,如同主耶稣大祭司的祷告一样(约17章),但是事实上无法完全做到。除非同一个教会的性别平等论者和性别互补论者可以如同耶路撒冷大会(徒15)那样坐下来,诚实分享各自的关切、立场、做法等等,看是否可以在各自不同的地方至少在教会整体实践的层面达成合一。如同第一次耶路撒冷大会一样,犹太人和外邦人都有不同程度的舍己,犹太人仅仅要求外邦人遵守部分的禁忌就可以来,其他的他们都可以忍耐和宽容,外邦人为了爱犹太人的缘故,也在一些事情上做了让步。如果最终不能达成合一,如同保罗和巴拿巴在第二次宣教的时候关于是否带上马可没有达成一致一样,估计最终还是会分开。这是让人遗憾的结局,也是可以理解的,神使用人的不完美造就了更多的教会(徒15:36-41)。最终的完全的合一是耶稣基督的再来。所以我们内心的呼喊永远是:主啊,我愿你来!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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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专门研究合乎圣经的性的机构CBMW的信仰陈述以及Danvers Statement.

史瑞纳写的《女人可以做牧师吗?》、罗马书注释

JOSEPH A. FITZMYER写的罗马书注释

DOUGLAS J. MOO的罗马书注释

James D. G. Dunn的罗马书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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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 B. CRANFIELD的罗马书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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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 MORRIS的罗马书注释

Frank Thielman的罗马书注释

William Sandy and Arthur C. Headlam的罗马书注释

Ben Witherington III的罗马书注释

ERNST KAsEMANN的罗马书注释

John Murray的羅馬書注釋

Craig S. Keener的罗马书注释

PHILIP  W .  COMFORT写的NEWTESTAMENT TEXT &TRANSLATION COMMENTARY

http://gospelchina.cn/article-detail/242.html

https://www.christianitytoday.com/ct/2024/april-web-only/complementarian-home-egalitarian-church-zh-hans.html?utm_source=telegram&utm_medium=post&utm_campaign=global

https://drmsh.com/TheNakedBible/Was%20Junia%20Really%20an%20Apostle%20A%20Re%20examination%20of%20Rom%2016%207.pdf
https://www.degruyter.com/document/doi/10.1515/opth-2020-0138/html?lang=en
https://www.walkingwithgiants.net/marriage-family-society/men/romans-167-junia-well-known-to-the-apostles/
https://margmowczko.com/junia-and-the-esv/
https://books.google.com.au/books?id=HuqgadCCrvMC&pg=PA254&lpg=PA254&dq=Lampe,+Junia&source=bl&ots=HfLnLKriir&sig=smcKPGkV9--OZuerVbtSko6zvAA&hl=en&sa=X&ved=0ahUKEwiz2-XVyMvRAhVFOJQKHTDoAZQQ6AEIHjAB#v=onepage&q=Lampe%2C%20Junia&f=false
https://digitalcommons.liberty.edu/cgi/viewcontent.cgi?article=1235&context=el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