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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乎圣经的宽恕?(三)

admin, 18 十月, 2021

三、我们的宽恕

为什么神要求我们如何宽恕别人?圣经说要如同神在基督里宽恕我们一样(弗4:32;西3:13),这是什么意思?指的是神对于我们的哪一种宽恕?

首先需要留意的是,弗4:32的“如同/正如”可以表达多种意思,未必是“和。。。完全一模一样”的意思,也包括“因为/由于since”“类似于”的意思。神是神,我们不是神,也不是基督,我们能效法神和基督的部分是有限的,而不是全部。比如弗5:1提到“我们应该效法神”,这里面肯定不包括创造天地,从上下文来说应该是效法神的爱,尤其是神的宽恕,因为前面提到了神的宽恕,后面提到了“如同蒙爱的儿女一样”。比如我们要效法基督的爱,但是肯定无法如同基督一样钉死在十字架上,乃是效法基督的舍己(弗5:2)。同样的,我们要效法神的宽恕,但未必能效法神的宽恕的所有部分。比如神所宽恕的,神一定会让圣灵在所宽恕的人心里做工,让这个人悔改和相信福音,并与神和好。这一点就是我们无法做到的。

其次,如果我们留意经文的“在基督里”这几个字,以及以弗所书的“我们”是指基督徒(弗1:3),是神在创世以先就拣选了的,而且经文的“饶恕”在希腊文是过去的时态,也就是说“神已经在基督里饶恕了我们”,所以我们应该可以意识到这里指的是神对于我们的第一种赦免,而且这是针对在基督里的人说的,也就是对那些与基督联合的人,这些是得救的人,是神的儿女(林前1:30;弗1:4-5;罗6:3-58:1;加3:25-28)。神在基督里对我们的赦免是已经发生了的,是彻底的,包含所有的罪,包含未来才犯的罪,包含还没有承认或悔改的罪。我们不需要每一次犯罪都通过悔改才得到第一种的赦免,我们里面甚至还有隐而未现的罪(诗篇19:12),也有缠累我们的罪(来12:1-2)。借着基督的作为,我们永远得到了第一种的赦免(罗8:33-34)。所以基督里的赦免实际上是无条件的,也就是说这不是以我们对每一次罪的悔改为前提的,不是基于我们任何的义行。

可11:25-26也暗示了宽恕是无条件的。这里提到想到别人得罪自己的时候,就马上饶恕对方。这里根本没有提到对方是否悔改,即便对方需要悔改,也来不及啊。我们宽恕别人的目的之一是得到神的第二种宽恕,这和主祷文是一致的。我们不宽恕别人,神也不宽恕我们,我们如何宽恕别人,神也如何宽恕我们。

有人用路17:3-4说明宽恕的前提是对方悔改了,所以可11:25-26也是悔改了才宽恕。这是有问题的。因为路17:3-4并不是说宽恕的前提是悔改,不是说对方不悔改的话就不宽恕,而是说如果对方悔改了,就一定要宽恕。这是假设关系,而不是必要条件的关系。

箴言10:12“爱能遮掩一切过错”,彼前4:8提到“爱遮掩许多的罪”,罗4:7把“赦免其过”和“遮盖其罪”并列,这也暗示我们彼此的爱包含赦免彼此的罪。而且这里没有提到“悔改”的条件。箴言28:13将“遮掩”和“承认”作为对比,暗示了“遮掩”罪的时候是不需要认罪的。

有人说神对于人的赦免是以悔改为前提的,一个人不悔改是不会得到神的赦免的,如果神赦免一个人而不需要这个人悔改的话,这就成为普救主义了。其实这是对悔改和第一种赦免的误解。对于神来说,在基督里的拣选是永恒中就已经成就的事情--弗1:3-7,然后在历史中的某一个时刻基督替代拣选的人去死(罗3:25),让他们罪得赦免,在另一时刻神借着圣灵的重生赐给某一个人悔改的心和信心--弗2:8-9;提后2:25;提多书3:5。约一5:1提到重生先于信心。西2:13提到重生和赦免是同时发生的。所以赦免先于信心。因此,从神的角度来说,神的赦免及整个救恩都是无条件的,是神力独作的结果(来8:8-12)。换句话说,神要赦免一个人就一定会让这个人悔改,这属于不可抗拒的呼召。而从人的角度来说,在认罪悔改相信耶稣后才经历到被赦免以及与神的和好--罗10:9-10,人的得救是以悔改信主为前提的,是有条件的,换句话说,你不悔改就不会得救,否则就会进入普救主义的谬误。这两者是不矛盾的。只是角度的不同。而且1)得救所需要的悔改并不是为所有具体的罪的悔改,乃是指离开错误的信仰而转向耶稣基督,向耶稣基督悔改,和相信耶稣是类似的(详情请阅读《相信和悔改是什么关系?》);2)人成为基督徒之后就不需要悔改具体的罪才得到神的第一种赦免了。神在基督里已经免去了我们一切的债务,这和我们是否悔改每一次所犯的罪没有直接的关系。神对信徒的赦免是永远的,是没有条件的,是不需要以每一次的悔改作为前提的(所以我们作为基督徒对别人的赦免也应该如此--弗4:32)。

有人说饶恕是一个礼物,是你需要接受和打开才能得到的。神的宽恕是有条件的。这需要从两方面看,一方面从神的主权来说,神的救恩是礼物,神要赐给谁就赐给谁,天父的拣选、耶稣的救赎、圣灵的重生所针对的对象一致的(弗1:3-2:10;罗8:28-30;来8:10-12;10:11-17),这里面当然包括神的宽恕,另一方面,从人的责任来说,任何一个人需要得到神的拯救,包括宽恕,确实需要悔改和相信福音,但这是针对非信徒来说的。对于一个已经得救的人来说,就不需要每一次犯罪都必须悔改,才能得到第一种的宽恕,就是永恒中的宽恕。得救的人已经得到了这个礼物。我们不会因为在临时前没有宽恕某一个人而下地狱,因为因着耶稣基督一次性的赎罪祭,我们已经得到了永远的赦免。

圣经里就有在对方没有悔改前就赦免对方的例子:约瑟对他兄弟们的宽恕(创45:1-15;50:15-21)、大卫对追杀他的扫罗的宽恕(撒上24)、耶稣在十字架上的宽恕(路23:34)、司提反的宽恕(徒7:60)、保罗的宽恕(提后4:16)。。。这些都是没有条件的,在赦免对方之前对方都都没有认罪悔改。

有人说耶稣在十字架仅仅是祈求宽恕,自己并没有宽恕,而且那些人得到宽恕是五旬节之后,在他们悔改之后。这是忽略了耶稣的主权。耶稣在十字架呼求天父宽恕杀害他的人的时候,他首先是自己宽恕那些人对他的杀害,如同司提反死之前一样。如果他们自己都没有宽恕杀害他们的人,反而请求天父宽恕他们,就显得有点自相矛盾了。实际上耶稣宽恕了那些人,并为他们去死,然后才有五旬节圣灵的浇灌,重生他们,让他们悔改和信主,这样才有3000人的得救。约8:28耶稣也曾对犹太人说他们举起耶稣之后,就知道耶稣是基督。

有人说耶稣在十字架所祈求的宽恕是指今生的宽恕,也就是当时他们杀害神的儿子,当下就应该被神击杀,但是神没有,却允许他们杀死了耶稣。这是一种可能。圣经没有明说是哪一种宽恕。不过有两个原因让我们觉得耶稣的祷告是指永恒中的宽恕的可能性更大:1)当圣经提到今生的宽恕的时候,从上下文可以看出是天父对他的儿女的宽恕,也就是免去今生因为某个罪对他们的管教。比如可11:25-26。如果没有上下文的支持,一般应该是指永恒中的宽恕;2)如果耶稣在十字架的宽恕仅仅是指今生的宽恕(也就是说他们没有因为杀害耶稣而马上死去),而不是指永恒中的宽恕,他们依然会下地狱承受永恒的痛苦,这样的宽恕是不足够的,也无法凸显耶稣宽恕的伟大,也不值得我们的效法。

有人说耶稣对杀害他的人的祷告在五旬节才得到回应。这是有可能的。对于不信的人,必须悔改和信主才能得到神的宽恕。但这也不排除耶稣在现场祷告的时候就已经宽恕了他们。只不过他们经历到这样的宽恕是在五旬节。

有人说司提反对于杀害他们的人的祷告在扫罗悔改的时候才得到回应。这是有可能的。但这也不排除司提反在被杀害的当时就宽恕了杀害他的人。

有人说提后4:14提到的铜匠亚历山大就没有得到宽恕。原因很可能是亚历山大根本没有得救。提前1:20提到保罗把亚历山大交给撒旦。并说他已经丢弃了良心,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坏了一般(1:19)。对于背道者,神会按照他们的行为审判他们,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得救和得到永恒中的赦免。

那么对于不信的人又怎么样呢?同样的,也是无条件的宽恕。我们很难说那些伤害约瑟的兄弟们都是信神的人,但是约瑟依然宽恕了他们。耶稣在十字架上的宽恕也是如此。主祷文提到我们要免了别人的债,这里并没有特这基督徒,也应该包括非信徒。可11:25提到饶恕得罪我们的人也应该包含非信徒。罗12:19-21提到报应的权利,把审判的权利交给主,因为主会报应每一个人。这里提到的是如何对待我们的仇敌。如果我们不审判对方,不报复对方,其实也就是宽恕对方了。罗12:18;来12:14要求我们和众人和睦,如果我们不宽恕人,又怎么能与众人和睦?我们会不断向他们追讨罪债!耶稣是我们最好的榜样。他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把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我们也如此蒙召,为要跟随主的脚踪行(彼前2:20-23)。阿们。

所以每一次别人得罪我们的时候,不管是信的还是不信的,我们都如同神在基督里赦免我们一样,彻底免去别人因为罪带来对我们的亏欠,不记录别人的过错和过犯,不审判对方,不定对方的罪,不会让自己的爱和对方隔绝。

有人说圣经只说要爱我们的仇敌,为他们祷告和祝福,并没有说要宽恕他们。所以我们可以不这么做。
回应:太5:43-48确实没有提到宽恕。但是宽恕无疑是爱的表现。路6:27-37不仅提到了爱仇敌和祷告,还在31节提到了我们愿意人如何对我们,就要如何对待别人。难道我们不愿意别人宽恕自己?37节提到了我们要宽恕人,就必蒙饶恕。这难道不包括我们的仇敌?从宽恕的定义来看,不宽恕就是保留欠别人的债务并要追债(太18:28-30)。我们难道可以一边不宽恕人,一边却没有任何愤怒、怨恨、苦毒、追债的想法和行为(弗4:26-27,30-32)?

有人觉得无条件地宽恕不信的人等于抹杀了神的公义,因为如果他们不悔改的话,就要经历神公义的审判。给被害者说无条件的宽恕也会让他们积累苦毒,因为看不到神的公义。无条件的宽恕也会让教会失去应有的见证,因为没有高举神对不信者的愤怒。
回应:其实无条件的宽恕恰恰高举了神的公义。一方面宽恕的理由仅仅是神宽恕了自己,让耶稣担当了自己所有的罪,神公义的愤怒得到满足,所以彰显了神的公义(罗3:25-26);一方面会把对方交托给按照公义审判人的主,主才是审判官,自己不是,主的审判才是公义的,自己的审判不是,所以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12:19)。这也彰显了神的公义;一方面对方如果是基督徒,神依然可能因着对方一直的不悔改而管教他,神是公义的,如果对方一直不悔改和相信基督,最终在地狱承受永恒的痛苦,神也是公义的。无论哪一种结果,交托给神就好。当受害者回到福音,明白宽恕的真谛和动力,并决定为了主而宽恕伤害他的人,他就会得自由,苦毒和怨恨就会消失。受害者得到最大的安慰不是咒诅施害者或希望施害者从神那里得到公义的报应,乃是相信这一切都出自爱他、让万事互相效力的主,这位主已经担当他所有的罪债以及地狱般的痛苦,因此他愿意为了主而释放他的施害者,抵挡自己想做审判官的试探,让主的名得荣耀。教会提供无条件的宽恕恰恰给神的愤怒做了见证,因为相信神自己会按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神才是最终的审判官,神也宽恕了自己,让儿子替代自己承担了神的愤怒,所以自己愿意宽恕。当然什么宣告对施害者的宽恕是一个智慧的选择,如果宣告太早会拦阻对方悔改,就可以推后,但是并不影响受害者所做出的宽恕。

有人说可11:25;太18:35仅仅是指心里宽恕,不等于有任何实际的行动。其实这扭曲了宽恕的概念。宽恕就是赦免别人的债,自己来承担别人带来的债务。当我们宽恕的时候,一定是从心里发出的,否则就只是假冒伪善。我们首先是心里决定宽恕,然后转化为必要的行动。好比一个人弄坏了我的车,当我选择宽恕对方的时候,意味着我需要自己花钱去修车。

有人说饶恕就如同握手,需要双方都参与,一个人是握不成手的,饶恕必然会带来和好。其实这是把饶恕与和好混淆了。从上面的分析和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单方面的饶恕不仅是可行的,也在真实地发生着,但是和好是必须双方参与的,需要一方提供宽恕,另外一方愿意接受,需要一方请求宽恕,一方愿意给与。仅仅依靠任何一方都无法达成和好。而现实生活中很多情况下因着各样的原因,是没有办法最终达成和好的。

有人说“无条件的饶恕”是心理咨询/心理疗法提出来的,不是圣经的说法,是释放不良感觉的一种方式而已。从上面的分析来看,“无条件的饶恕”才是圣经的说法。如果心理学的说法和圣经的一致,最多说明是普遍恩典的结果,而且心理学或心理治疗里谈到的“饶恕”的动机和圣经里谈的是不一样的,是人本的,而不是神本的(关于人本和神本的问题请点击《你的信仰是神本来是人本?》)。这也说明了圣经里说的饶恕和心理治疗的饶恕有本质的不同。

有人说拿可11:25-26来提出“饶恕是无条件的”是危险的,不能仅仅拿一处经文来得出一个教义。其实恰恰相反。从前面所有的描述来看,很多经文支持无条件的饶恕,包括饶恕本身的定义、主祷文、这一节经文、圣经中很多饶恕的例子等等。相反,支持饶恕是基于悔改的经文只有路17:3-4这一处,除此之外找不到任何其他的经文支持。

有人拿路17:3来提出赦免是以悔改为前提的观点,这是对经文的误解。经文仅仅在说:如果对方懊悔了,或悔改了,你就必须赦免他,这是假设关系,不是必要条件的关系。经文并没有说:只有对方懊悔了,你才宽恕他。其实这段经文是讲两件事情:1)挽回得罪你的人,就是帮助得罪你的人悔改;2)得罪人的一方和被得罪的一方之间的和好的过程。当得罪人的一方表示懊悔或悔改,另一方表示宽恕,这样双方才彻底和好。同时这也提到了被得罪的一方有义务挽回得罪人的一方,要去指出他的罪来,来帮助对方悔改。这和太18:15所提到的挽回得罪你的人是一致的。

有人说神对人的宽恕必然导致人和神的和好,人要得到神的宽恕必须悔改转向神,所以人对人的宽恕也应该如此,也就是说必须是得罪人的一方必须转向被得罪的一方,承认自己的过犯,然后得到宽恕,这样才能和好。这其实混淆了神的宽恕和人的宽恕之间在主权上的区别,也混淆了神对非信徒的宽恕和神对信徒的宽恕的区别。因着神的主权,神在永恒中拣选、拯救和宽恕一个人的时候,神一定会重生这个人,让这个人悔改和相信耶稣基督,所以人一定会和神和好。这是神主权的宽恕。然而人和神不一样。人没有能力改变任何人。我们只能效法神无条件的爱,对人无条件的宽恕,而不能保证别人一定会和自己和好。有可能对方还没有来得及和自己和好,对方就先死了,或者自己先死了,或者对方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罪,或者还没有机会悔改。这些都有可能。另外,我们需要效法的是神对信徒的宽恕,而不是神对非信徒的宽恕。对于信徒而言,已经和神和好了,已经得到神的第一种宽恕了,不需要再一次悔改和相信才得到永恒中的宽恕了。这和非信徒是不一样的。类似的,得罪我们的人也不是必须要悔改才得到我们的宽恕。

帮助我们了解假设关系和必要(前提)关系的不同的另一处经文是约一1:9,这里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必要赦免我们的罪。这里就是假设关系,而不是必要/前提关系。请问这是否意味着只有我们认罪,神才赦免我们呢?是否意味着我们没有认的罪,神通通不赦免呢?肯定不是的。诗篇19:12中就说到求神赦免隐而未现的罪。所以假设关系不能作为前提去理解,也不等同于必要关系。

圣经表示必要或前提条件的时候,通常用双重否定的假设条件来表示。比如帖后3:10说“若有人不做工,就不要吃饭或就不应该吃饭”,这里提出吃饭的条件是必须做工。又比如可11:26说“你们若不饶恕人,你们天上的父也不饶恕你们”,这就等于说天父饶恕你们的前提或必要条件是你们饶恕人。所以如果路17:3要改为前提/必要条件的话,应该这么表达“他若不懊悔,就不要宽恕他,或就可以不宽恕他”。感谢主,实际上的经文不是这样的。

有人拿约一1:9来说明神赦免我们的罪是有条件的。其实这是指第二种的赦免。指神对基督徒今生的赦免。如同基督徒在主祷文中求神赦免自己的罪一样(免我们的债),这里也是指如果基督徒在神面前认罪悔改,就必然会得到神的赦免,因为神在基督里已经赦免了我们。

去挽回对方是否等于没有宽恕对方呢?从前面关于宽恕的定义来看,显然不是的。宽恕是免去对方的过犯,不再追究对方,不会审判和定罪和报复对方,不会恨对方,也不会影响自己对对方的爱。挽回是指出对方的罪,希望能帮助对方悔改,让对方回到正道上,从而恢复对方和神的关系,也恢复对方和自己的关系。这是和好的过程。从事实上,这样的过程未必总是会发生。比如一方死了,或无法联系对方,或没有机会,或对方不愿意。。等等。如果对方一直不悔改,直到教会的层面,那么教会整体上就不赦免这个人,把他看待如同不信的人一样(太18:16-17)。这并不是没有宽恕或追究对方曾经的过犯,而是对对方一直不悔改的罪处以教会纪律,以达到挽回对方和警戒罪恶的目的。

有人说如果宽恕是无条件的,那么教会纪律就是没有意义的,就不应该去指出对方的错了。这等于误解了宽恕和帮助对方悔改的区别。宽恕是免去对方欠自己的债,挽回对方是进一步的爱,是帮助对方认识到自己的罪,并且悔改,这是不同的爱。前者是基础,后者的动机不是因为没有宽恕对方,而追究对方的债,或寻求审判对方,而是出于对方进一步的爱,而去挽回对方离开他的罪,恢复对方和神、和自己的关系。 当我们没有宽恕对方的时候,内心是有对对方的怒气、抱怨、苦毒或审判的,同时还可能有自欺,觉得自己比对方强或公义,这是我们眼中的梁木,耶稣说我们要先除去我们眼中的梁木,再帮助别人去掉眼中的刺(太7:1-5)。也就是说对付自己的罪要优先于对付别人的罪。

有人问:那为什么我们不能饶恕对方一直不悔改这样的罪呢?不是所有的罪都要饶恕吗?原因是这样的罪已经影响到教会对对方的救恩的确信,因为真正的基督徒是不断悔改的人,不是一直在罪中的人。当一个人一直在罪中、即便教会去挽回也不悔改的时候,教会可以拒绝赦免这个人(不悔改的罪),并使用主赐予的权利收回对对方作为基督徒的身份的宣告,从而把对方当做非信徒一样看待(太18:17-20),直到对方悔改,会再次赦免对方,恢复对对对方基督徒身份的确认(林后2:6-11)。如果对方是非信徒,则没有这个问题。

有人会宣称认可无条件宽恕的人其实没有真正处理问题,也没有让犯罪的人为他们的罪负责并悔改,有点逃避的感觉。其实这样的说话是混淆了宽恕和挽回的区别。圣经不仅命令了我们要宽恕(弗4:32),也命令了我们要挽回得罪我们的人(路17:3;太18:15-17;加6:1),也命令了我们要和我们得罪的人和好(太5:23-24),也命令了我们要与众人和睦(罗12:18),这些都是我们要去做的。这些命令之间是有紧密关系的,但绝不是完全重合的。不过这系列的文章的重点是讲关于宽恕的话题,而不是其他,所以我没有花很多边幅去讨论其他的问题。关于我们如何去挽回别人,可以阅读《如何理解和执行教会纪律?》之四。关于如何与人和好,请阅读《与人和好的六个步骤》

有人问:既然神有两种宽恕,为什么让我们今生宽恕人效法神在永恒中的宽恕呢?为什么不是效法神在今生对人的宽恕呢?神对人永恒的宽恕对应人对人永恒的宽恕才是对的,人对人没法做到永恒的宽恕,如果要对比,那就是 内心的宽恕、乐意饶恕比较合适与之对应。而如果神对人今生的宽恕对应人对人今生的宽恕,那么人对人的宽恕就是需要有条件的。
答:其实是对等的。因为信徒和其他人的关系在宽恕的层面仅限今生,永恒中就不再存在宽恕的问题。耶稣再来的时候,所有人都顺服耶稣,在地狱的人也不例外,就不会再有不宽恕(详见《关于地狱的教义》)。所以人对人的宽恕最多只需要一生之久,所对应的是神在永恒中对我们的宽恕,这是对等的。这也是圣经对我们宽恕别人的要求,在这篇文章的开头已经说明。明白经文的前提是按照圣经来解释圣经的意思,要进入圣经的逻辑,而不是用我们的逻辑来替代圣经的逻辑。圣经中谈到天父对儿女有条件的今生的宽恕是基于永恒中对儿女的无条件的基础之上的,如果要类比的话,这类似于地上的父母对自己的儿女的关系,世上的父母应该给自己的儿女无条件的爱,也就是说无论怎么样都接纳自己的儿女,不会让自己的爱与自己的儿女相隔绝,这类似于神在永恒中的宽恕,另一方面,如果儿女一直不顺服,可能遭致父母的管教,也就是暂时的不宽恕,是为了挽回儿女,这类似神在今生对自己儿女的宽恕。这才是对等的。

有人说:神是乐意饶恕人的神(尼9:17;诗篇86:5),神只是乐意饶恕,但是人只有悔改了,神才真正饶恕。我们也应该如此。
答:神的饶恕对于非信徒来说肯定是需要悔改的,以上的经文是对以色列人说的,其中大多数都是不认识神、没有得救的。但是对于神所拣选的儿女,神在基督里已经饶恕了他们,这是一次性的,是在基督里的,是在永恒中的,神不仅仅是乐意,而且已经实施了宽恕,这样我们的永生才有保障。我们需要谨慎不要把两种不同的宽恕混淆了。详情请看《神有两种宽恕?》。

有人说如果别人没有悔改之前,就告诉别人自己已经宽恕对方了,这等于混淆了神的公义,等于拦阻了对方的悔改,或让对方认为就没有必要悔改了,因为我们已经宽恕了。这里面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宽恕以及宽恕的表达的问题。“宽恕的表达”是指对对方、有关人士或公众说自己已经宽恕对方了。我们宽恕了得罪我们的人,不等于马上要表达出来,如果我们发现我们宽恕的表达会拦阻对方的悔改,我们可以等到对方悔改之后才表达,这是没有问题的。而且,即便我们已经宽恕了对方,在必要的时候,我们依然可以告诉对方,对方的罪当时让自己很生气(弗4:26),神是恨恶罪恶的神,等等。另外一个是宽恕和挽回的关系的问题。我们宽恕了对方,不等于不需要挽回对方。太18:15-18;加6:1都命令我们要挽回一直在罪中而没有悔改的人。所以出于挽回的必要,如果我们觉得宽恕的表达会给挽回带来负面的影响的话,我们是可以在挽回之后才表达的,或在表达宽恕的时候同时陈述对方悔改的必要并呼吁对方悔改。总之,宽恕的表达需要有智慧。当然,如果已经没有了挽回的必要,比如对方已经死了,在必要的时候,为了主的荣耀,我们依然可以表达我们对对方的宽恕。

点击进入 什么是合乎圣经的宽恕(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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