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谈到主日崇拜中的限定性原则的时候,一个容易纠结的问题是:公告作为主日崇拜中的一个项目或内容,有圣经依据吗?
我们的回应是:有的!以下就是一些例子:
1、徒4:23-31提到彼得和约翰被恐吓之后,回到会友中汇报情况,大家一起祷告,然后被圣灵充满,放胆传主的道。
2、徒6:1-6提到当时说希腊话的寡妇被忽略,十二使徒告诉会众情况,并让他们选出七位弟兄来负责饭食。
3、徒11:1-18提到彼得解释主如何带领他向外邦人传福音的事,很可能也是在会众面前汇报的。
4、徒12:17提到出狱的彼得让见到他的人告诉雅各和众弟兄,也可能是在会众面前汇报关于彼得的情况的。
5、 徒14:26-27提到保罗和巴拿巴被教会差遣,以及宣教回来向教会汇报,也是在会众面前进行的。
6、徒15:22提到耶路撒冷大会决议之后全体教会选出代表来和保罗他们一起去传达给保罗所建立的教会,这样的决定也应该是向会众汇报的,代表也应该是在会众面前选举出来的。
7、弗6:21-22;西4:7-8提到推基古会把保罗的情况汇报给接受书信的教会,很可能也是在会众面前汇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