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单位或学校要求签署的承诺书?
因着疫情的发展,有些单位或学校会让我们签署承诺书,要求我们承诺“两点一线”上学或上班,要求承诺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不出京等。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一、神是信实的神,神的子民也应该信实,光明所结的果子也是诚实/信实(弗6:9)。如果我们承诺了些什么,我们就要尽力做到,除了不可抗力以外做不到的话就要认罪或道歉,也要承担相关后果。承诺虽然未必直接对神,但是也是在神的面前的。这虽然不等同于旧约的许愿,但是有类似的地方,一个人如果许了愿,就要还愿,否则不如不许(传5:5)。这包括书面签署的承诺书,也包括口头的承诺。
二、在承诺任何人之前,我们需要知道,作为基督徒,我们已经和神立约,我们是他的子民,我们不会停止聚会,我们也已经和教会立下会友盟约,承诺不会放弃和弟兄姐妹的相聚。我们给神、给弟兄姐妹的承诺是第一优先的。我们不能因着后面对其他人或机构或组织的承诺,而破坏了对神和弟兄姐妹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