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前1:4;西3:12-13提到基督徒是神的选民。这意味着什么呢?如何得到的这个身份呢?
这需要从以色列人及其列祖说起。
罗9:11,16显明神拣选人不在于人的意志,不在于人的行为,乃在于发怜悯的、呼召人的主。因此神的拣选是无条件的。这里的呼召是不可抗拒的呼召。神所召的,就一定会归向神(罗9:23-24)。神的呼召是没有后悔的(罗11:29)。
神拣选和呼召了亚伯拉罕(创12:1-3;尼9:7)。在亚伯拉罕的后代中,神拣选和呼召了以撒、雅各(罗9:7-13;创26:2-5;28:13-15)。后来神给雅各改名叫以色列,并拣选了他的十二个儿子的后裔--就是以色列民族的由来(创35:9-12)。因此神有成为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出3:6),以及以色列民族的神(出6:2-8)。以色列民族被称为神的百姓、神的长子(出4:22;3:7-10;罗11:1)。
神拣选以色列民族是没有条件的,不是他们人多,不是因为他们公义,乃是彰显神的怜悯。怜悯是因为神看到了他们的哀情,就动了慈心,拯救他们离开了埃及的奴役(出2:23-24;3:7-8)。拣选意味着神将以色列民从万民中分别出来,成为圣洁的子民,神专爱他们,要拯救他们脱离奴役,赐给他们迦南美地(申7:6-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