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思美的牧者们开会讨论和通过了一下事宜:
1、回避原则。如果在讨论一些决定的时候,尤其是负面的,涉事人需要回避,因为我们都容易受到试探,当事人难以做到客观地看待问题。
2、当我们其中一个牧者出现问题的时候,或涉及其中一个牧者的问题,由另外的一个牧者和执事们一起商议处理,以最终合一的意见为准。
3、内心的违背神的欲望也是罪,内心的罪是需要被挽回的(加5:5:16-17;弗4:22;彼前2:11;雅1:14-15)。详见《如何挽回内心的罪?》。
4、一些短时间内只有一次的罪(比如和不信的人结婚、与配偶离婚、再婚、杀人等),可以在过程中一直挽回,如果还没有最后完成,未必需要走到开除会籍的地步。需要看起严重性而定。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牧者们达成一致后再提交会友大会。
5、某一个会友过去同意某一个问题是罪,后来不同意了,是否还可以当做罪来处理?【是否是罪是教会来认定的,不是会友。如果某一个会友的立场改变了,如果对方不教导,也愿意顺服教会的决定,是可以继续做会友的。但是当涉及到自己的时候,也不想顺服教会了,就需要去挽回,否则和我们的章程或纪律是冲突的。】
这是一个解经的难题,我们先来仔细观察经文:
1、太4:18-22;可1:16-20提到耶稣第一次呼召了彼得、安德烈,第二次呼召了雅各和约翰。
2、可1:29-31提到耶稣同雅各、约翰等去了彼得和安德烈的家,医治好了彼得的岳母。太8:14-15仅仅提到耶稣去彼得家医治他的岳母。
3、路1:3提到路加按着次序写了路加福音,意味着路加福音的记载基本是按照时间次序来安排的。
4、路4:36-39提到耶稣许西门的家医治了他的岳母。
5、路5:1-11提到耶稣呼召了彼得他们。他们就跟从了耶稣。
根据上面的观察,初步的结论是:
1、三卷福音书属于符类福音,其中大部分内容是重复的,三卷福音都有关于呼召第一批门徒包括彼得等的记载,这是合理的。所以路5:1-11提到对彼得等的呼召和马太及马可福音中的呼召应该是同一个呼召,不然路加福音就没有提到耶稣对门徒的呼召。
2、因为路加福音特别提到了按照次序来记载事件,所以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某些事情路加为了某种特殊的目的颠倒的次序,我们应该按照路加所声称的次序来阅读他的作品。这也是常理。
职场是一个很特别的地方,可以为主做见证,可以为主传福音,也可以彼此团契,共走天路。如果某一个公司,或临近的公司里有2-3位基督徒愿意聚集在一起,就形成了职场团契。
职场团契的目标:一起认识神和彼此造就,越来越像一家人。一边团契一边训练门徒,人多了就可以倍增,建立更多的职场团契。
职场团契和教会的关系:来自教会、服务教会、回归教会。团契的服侍人员来自不同的教会,也委身于不同的教会,是为了弥补教会的不足而组成团契,一起执行主的大使命,要帮助所结的果子委身教会,也帮助没有固定教会的信徒回归教会。
职场团契的策略:
1、因为大家都很忙,甚至也有各自教会的服侍,所以团契的活动方式不需要带领的人提前多很多的预备,这样也比较好复制。
2、因为大家来自不同的教会,有不同的背景或神学,在团契不要主推某一类课程或神学,乃是单单仰望主,让主透过圣经对我们说话。
3、因为团契也可能有慕道友,需要考虑团契的活动方式既适合信徒,也适合慕道友,这样也方便倍增。
活出新生命的智慧
箴言1章1节-7节
讲师:韦老师
很多人习惯了谢饭祷告,慢慢就流于形式,失去了发自内心的感恩,如何恢复谢饭祷告的意义呢?如何让我们有真正感恩的心呢?
如果思想值得我们在饭食前感恩的几个方面,也许会对我们有帮助:
1、诗篇145:15提到食物是神的供应。神不供应,我们就没有食物。主祷文也说“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所以可以感谢神的供应。当以色列人忘记迦南地的美好是神的供应的时候,他们就以为是靠自己的力量得到的,忘记了神的恩典,问题就来了(申8:11-20)。
2、提前4:4-5提醒我们过去神的子民是有饮食的禁忌的,为了和其他民族分别开来,以色列民很多事物是不吃的,是被视为不洁净的。但是耶稣来了以后废除这些律例,让我们有想用食物的自由(来9:10)。所以我们应该为耶稣所成就的一切献上感恩。
3、如同旧约的祭司只能吃分别为圣或圣洁的食物,新约的子民作为君尊的祭司,也只能吃分别为圣的食物(利未记6:29;7:6;10:12)。值得感恩的是,因着我们的祷告,所吃的食物就已经成为圣洁了(提前4:5)。
有人问:如果有人受洗的时候并没有得救,现在得救了,需要重新施洗么?
答:需要。因为受洗的本质是指向内心属灵的真实,如果这个人内心还没有重生,还没有和耶稣基督同死同活,洗礼对他来说就毫无意义。类似保罗曾经来到以弗所,发现那里的一些人仅仅奉施洗约翰的名受了洗,他们并没有真正相信耶稣基督,也没有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结果保罗告诉他们福音,他们最后都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了(徒19:1-7)。但是因为确认一个人的得救是比较复杂的事情,我们会把权利交给信徒本人,如果对方确定过去并没有明白和相信福音,就可以重新受洗。如果仅仅是不确定或犹豫,则需要好好祷告,不是必须重新受洗。
首先,思想上的罪是难以界定的,除非对方承认。我们不能简单根据对方的一些表现,就推断对方的心里有这样或那样的罪,这是很危险的。比较好的方式是和对方确认。比如问“你心里一直在恨对方吗?”“你还有坚持要离婚吗?”。如果对方否认,或态度有所反复,就不能确定对方有内心的罪。
其次,思想上的罪也是罪,而不是只有行为上的罪才是罪。耶稣曾说心里动淫念的,就是犯奸淫了(太5:27-28)。太12:34提到心里充满的就说出来。太15:19提到从心里发出来的,有各样的罪,包括奸淫和淫乱。太18:35提到心里不宽恕的罪。雅4:8下提到心怀二意的人要清洁自己的心。彼前2:11提到要禁戒不合神心意的欲望。创6:5提到地上的人终日思想的都是恶。
其三,出于爱对方的缘故,当我们知道对方一直有罪的念头的时候,我们应该去挽回对方。一方面是为了对方的成圣,一方面我们知道行为上的罪的影响更大。好比你看到你的脚要滑倒,你的身体会想办法把脚拉回来或调整姿态,而不是放任自己滑倒。若已知某信徒长期陷于内心的罪(如不宽恕、苦毒、仇恨、报复心、离婚或再婚的念头等等),牧者或了解的会友可按马太福音18:15的原则私下劝勉,可提供基于圣经的辅导。参考《教会纪律之挽回》。
有人说太19:9增加了一个条件: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这是很有意思的经文。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有人说这说明如果一方出轨,另一方就可以离婚和再婚。这对么?
答:这是对经文的误解。
1、从解经的角度,仅仅从一节经文或同样场景的经文就得到一个重要的教义是需要慎重的,需要更多的圣经考证。整本圣经仅仅这个地方谈到“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娶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太5:32的意思是指“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让对方犯奸淫了”。和这里的意思是基本一样的,都是不可以离婚和再婚,只是侧重点不同,太5:32侧重女方犯奸淫,太19:9侧重男方犯奸淫。
我们首先要认识什么是事工(ministry--1248)。原意是“帮助别人”“服务他人”,如同餐厅的服务员一样。
事工是从主领受的(徒20:24),保罗一直做事工(徒21:19),是针对外邦人的事工(罗11:13),给圣徒供应也是事工(林后9:1,12),教会内部的服侍也是事工(弗4:12),领受的事工要努力做,要向主交账(西4:17;提后4:5)。
这并不是说保罗没有权柄从服侍的对象那里得到生活的支持。林前9:4,14都提到了保罗是有这样的权柄的。加6:6也提到道理上受教的要把一切需要供给施教的人。提前5:17也提到要加倍敬奉劳苦的传道人。路10:7提到耶稣派人出去做工的时候,要他们吃别人所供应的,住别人所愿意提供的,因为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
保罗的原则和耶稣的是一致的,耶稣起初派十二个门徒出去的时候,也是不带食物,到接待的家庭中和别人同吃同喝,因为工人得工价是应该的(太10:9-10)。换句话说,门徒用能够以及愿意接待他们的人的供给来补足他们的需要,让他们可以服侍那些没有能力接待他们的人。总之,一方面他们有物质的需要,一方面不能让物资的需要来拦阻别人得到服侍。服侍者不是为了赚钱或发财,乃是为了谋生,和被服侍者一样的标准就可以。服侍者和被服侍者是一样的,有衣有食就当知足(提前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