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正典
「正典」一词,希伯来文及希腊文的字根意为「量度的竿」和「量度的杖」。这字后来喻作「标准」,尤是真理的准则或模范,更是指圣经的书卷。质言之,所谓「正典」,就是「标准」,一切的真理也以此为准绳,也以此为量度而取舍。「正典」的观念是犹太教信仰的基础,也是每个敬虔的犹太人从小就认识的。
一本书的成为正典全在乎该书有无神的默示正典(「内蕴」的权威)及作者是否有先知(神的代言人)的资格或条件(「受托」的权威)。所以该书写成后,属神的人就立刻觉察这书有默示的成份及先知的因素在其中(「公认」的权威),而把它收集起来,列成正典。
旧约大部份的经卷陆续完成,但没有正式收集,统归于一。犹太人传说在以斯拉时代(450B.C.),犹太人组织大公会,文士以斯拉受权将旧约的书卷收集及组织起来。以斯拉除了收集神的正典外,又将旧约的书卷组织起来,如将一些书末未了之话加上补语,使前后连串起来(参代下三十六章之末与拉一章首数节)作成一个有系统与连贯的记录,成为一套权威的记录。当时以斯拉所收集的经典,包括被掳前的作品,及被掳后的书卷,以及归回时期所写成的,尚欠的只有玛拉基书,该书后来在大公会会议中被纳入正典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