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牧会生涯中,发现有这么一种情况,就是父母出于对婚姻的着急,给弟兄姐妹介绍不信的人,让他们去相亲。于是弟兄姐妹有这样的困惑,到底该不该去呢?应该怎么处理呢?
首先要明白基督徒婚姻的第一法则,也就是基督徒只能和基督徒结婚,详见《基督徒可以和非基督徒结婚吗?》。
然后需要定义什么是相亲,一般说来,相亲就是和别人介绍的异性见上一面,看是否可以继续发展,或是否彼此适合。
其三是介绍的人可能是父母,或比较近的人,拒绝起来会很艰难,或不好意思,或容易被责备。自己也未必喜欢相亲这一类的事情。
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1、你不是必须去相亲。即便是父母,你也是可以拒绝的。因为你已经成年(18岁以后),而且各方面已经独立。听从父母是你在未成年的时候,或没有独立于父母之前必须做的事(弗6:1)。但是你必须尊重你的父母,孝敬父母不等于凡事听从父母,但是需要有尊重的态度,也可以为你的拒绝道歉(弗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