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rdship Salvation(主权救恩)有很多定义,不是每一种定义都合乎圣经的。比如有人说顺服主耶稣是一个人得救信心的基本组成部分。这就是有问题的。(相信主耶稣以外的)顺服主耶稣是信福音的结果,是相信主耶稣之后的自然回应,但是这不是信心的基本组成部分。这也是为什么有的人不用这个词。比如你必须有意识地让耶稣做你的主或全然委身给耶稣才能得救。这也是不一定的。我们相信耶稣之后,就会不断跟随耶稣,但是未必在开始的时候就全然摆上或有意识的让耶稣在各个方面做我们的主,实际上我们一生中也不可能都做到全然顺服或全然委身或全然摆上。
不过我们可以给一个比较简单的、合乎圣经的定义,就是相信耶稣的人实际上会把耶稣当做他的主,他的王,而不仅仅是理论上知道耶稣,知道他从死里复活,或仅仅当耶稣是救主而已,也不仅仅是在决志卡上签名,或口头接受耶稣进入他的内心做他的主和救主而已。换句话说,一个人必须实际上接受耶稣做他的王和主才能最终得救(也就是说必须跟随主耶稣,因为进主耶稣的国意味着以他为王和主)。这是真信心的必然结果。也是成圣的必经之路。我们绝对是因信称义,但是称义的信心必然导致顺服的生命。虽然每一个人的顺服都不完全,但是每一个人都在努力的路上,而不是一点都没有。事实上,相信耶稣已经是降服耶稣的第一步,因为耶稣命令我们相信他(可1:1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