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首先要认识什么是事工(ministry--1248)。原意是“帮助别人”“服务他人”,如同餐厅的服务员一样。
事工是从主领受的(徒20:24),保罗一直做事工(徒21:19),是针对外邦人的事工(罗11:13),给圣徒供应也是事工(林后9:1,12),教会内部的服侍也是事工(弗4:12),领受的事工要努力做,要向主交账(西4:17;提后4:5)。
这并不是说保罗没有权柄从服侍的对象那里得到生活的支持。林前9:4,14都提到了保罗是有这样的权柄的。加6:6也提到道理上受教的要把一切需要供给施教的人。提前5:17也提到要加倍敬奉劳苦的传道人。路10:7提到耶稣派人出去做工的时候,要他们吃别人所供应的,住别人所愿意提供的,因为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
保罗的原则和耶稣的是一致的,耶稣起初派十二个门徒出去的时候,也是不带食物,到接待的家庭中和别人同吃同喝,因为工人得工价是应该的(太10:9-10)。换句话说,门徒用能够以及愿意接待他们的人的供给来补足他们的需要,让他们可以服侍那些没有能力接待他们的人。总之,一方面他们有物质的需要,一方面不能让物资的需要来拦阻别人得到服侍。服侍者不是为了赚钱或发财,乃是为了谋生,和被服侍者一样的标准就可以。服侍者和被服侍者是一样的,有衣有食就当知足(提前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