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上一次和这一次重点谈神的救赎计划在我们个人身上的应用。神是如何拯救一个人的?耶稣的意思就是从他的百姓从罪中拯救出来。
我们上一次学到救恩百分之百是神的工作,所有荣耀都要归于神。救恩是在这个世界诞生以先就计划好了(提后1:9)。救赎计划是永恒中就存在的,不是A计划失败了,神启动新的B计划。如果神要拯救一个人,不是因为这个人的任何原因,乃是单单出于神,神是自足自存的,神在创世以先就拣选或认识他,并预定他承受神的基业,做神的儿女,有耶稣基督的样式。然后在他的人生中让他听到福音,这是外在的呼召。然后在某一个时间重生他,让他听到不可抗拒的呼召并回应神,以悔改和相信回应来福音。然后赦免他的罪,称他为义,赐给他公义,不把罪归于他,看他为圣洁、公义、没有瑕疵。然后让他与自己和好。从本来是仇敌的关系,变成了和好的关系。神不再抵挡你,神成为你的神,神是帮助你的,不是抵挡你的。神是你随时的帮助。
那么我们是否犯罪无所谓呢?基督徒是否会一直在罪中不悔改呢?是否一点生命都不会改变呢?“神完全接纳现在的你”,是否意味着你不需要或不会有任何改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