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回顾一下上一次所讲的教会历史以及现今的挑战。
今天讲教会和宣教的关系。
我们先回顾一下关于宣教和宣教士的定义。
太28:16-20 主给门徒颁布了大使命,让他们去使万民做主的门徒。耶稣的意思是“万民”,而不是“一民”或“同一个民族”。徒1:8中主告诉他们会在三种文化中做见证,一种是同文化,针对犹太人,一种是近文化,针对撒玛利亚人,一种是针对异文化,针对外邦人。越到后面的文化越难做。需要留意的是1:8不是命令,乃是预言,这是主的计划,是一定会发生的,是不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主可以使用任何手段--包括逼迫来达成他的计划。这是同时要做的事情,主的意思不是说你们在耶路撒冷传遍每一个角落了,或你们的教会彻底成熟了,才去外地,乃是说你们会一边在耶路撒冷建立教会,一边也会去其他地方。是both ...and. 是既在。。。又在。。。
思考:我们有这么思考过大使命吗?
虽然耶稣颁布了大使命,耶稣并没有马上让他们去,乃是让他们先在耶路撒冷等候,他们需要圣灵的能力(徒1:4-5,8)。他们的使命是不可能靠自己完成的任务,他们需要超自然的力量。而且耶稣的计划是让他们先建立教会,然后才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