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7:23--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做人的奴仆
这个题目听起来有点矛盾。。
背景:
1、针对当时教会中的奴隶或奴仆说的。
2、奴隶不属于自己,属于主人,要听从主人,讨主人的喜悦,否则会刑罚,有惧怕的心。
3、奴隶都想得自由,但是未必有机会。
4、保罗的意思是不是必须换,因为你其实已经变了身份,是基督的奴仆,所以不要做人的奴仆。
5、这是否意味着奴隶就可以自动出去得自由呢?不是的,在肉身,暂时还属于自己的主人,还需要顺服主人,讨主人的喜悦。西3:22;多1:9-11;彼前2:18.
6、但是主基督才是终极的主人,这一切都是为主做的,不是为地上的主人做的,如果违背了主,就不用去做。
这句经文的要点是:不要做人的奴仆。不仅仅是肉身的主人。这是今天讲的重点。因为我们很容易做人的奴仆。加1:10 讨人的喜悦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仆人应该单单讨主的喜悦。
我们过去都是哪些人的奴仆呢?